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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于素质模型的公务员制度建设

时间:2022-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今发达国家十分强调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公务员素质建设的顺利开展。美国在公务员选拔过程中要求候选人按照素质框架规定的核心素质的要求来描述自己的相关经历,同时还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应聘人员的素质资格进行审查,并出据相应的证明等;加拿大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把公务员素质框架成功地应用于绩效管理,新西兰则构建了基于素质模型的公务员培训系统。可见,我国基于素质模型的公务员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对于公务员素质建设而言,无论公务员素质模型设计的科学程度有多高,如果推广和落实机制不够健全,素质模型的优势就无法得以发挥,也就无法获得理想的结果,而素质模型推广和落实机制的完善有赖于建立一定的制度约束。换言之,加强公务员素质建设一方面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务员素质模型;另一方面则需要推动、落实具体模型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应用,即加强基于素质模型的公务员制度建设。

当今发达国家公务员素质建设的实践正说明了这一点。当今发达国家十分强调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公务员素质建设的顺利开展。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明确规定,公务员的招聘、培训与考核必须以素质框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美国在公务员选拔过程中要求候选人按照素质框架规定的核心素质的要求来描述自己的相关经历,同时还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应聘人员的素质资格进行审查,并出据相应的证明等;加拿大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把公务员素质框架成功地应用于绩效管理,新西兰则构建了基于素质模型的公务员培训系统。然而我国公务员素质框架只是提倡性的,即使公务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素质也没有相应的负激励措施;各级政府对公务员素质建设还没有建立制度性的约束机制,也就没能真正将素质模型运用到公务员管理实践之中。可见,我国基于素质模型的公务员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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