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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历史类型和特点分析

时间:2022-09-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最高历史类型的国家。奴隶制国家的特点是对奴隶阶级采取公开的、残暴的手段进行压迫。(三)资本主义国家极其特点资本主义国家是继封建制国家之后出现的、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阶级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一特点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

四、国家的历史类型和特点

国家产生以来,历史上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国家。当今世界,也有近两百个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历史类型的理论,这些千差万别的国家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历史类型: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前三种历史类型的国家,由于它们的经济制度都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都是少数剥削者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因此可以统称为剥削阶级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最高历史类型的国家。

(一)奴隶制国家极其特点

奴隶制国家是历史上第一个国家类型。它是在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制解体和奴隶制生产关系确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第一类剥削阶级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的奴隶主私人占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在奴隶制国家里,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完全占有奴隶本身。与此相适应,奴隶制国家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对被统治的奴隶阶级的专政,是奴隶主阶级压迫奴隶的机器。

奴隶制国家的特点是对奴隶阶级采取公开的、残暴的手段进行压迫。如果奴隶反抗奴隶主的压迫,则要受到残酷的镇压。在古罗马,著名的斯巴达克领导的奴隶起义失败后,有数以万计的奴隶被处死。我国古代奴隶制国家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也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刑罚。

除了赤裸裸的暴力统治外,奴隶制国家还利用宗教作为精神武器,对奴隶进行精神奴役。我国古代奴隶主贵族把其总代表君主说成是上天的儿子,是“天子”。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的奴隶主阶级也宣扬君权神授,把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压迫,说成是天意的安排,不能违反,违反了就是大逆不道,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奴隶制国家就其本质来说都是奴隶主阶级的专政,但由于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生产资料占有制的方式不同和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它们所采取的统治形式也各有不同。君主政体是主要的奴隶制国家形式,也出现过贵族共和政体和民主共和政体这样的奴隶制共和政体形式。

(二)封建制国家极其特点

随着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瓦解和封建制生产关系的产生,奴隶制国家必然为封建制国家所取代。封建制国家是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封建经济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封建社会里,生产以农业为主,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然而绝大部分土地被占人口极少数的地主阶级所占有,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则很少或完全没有土地。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封建制国家,是封建地主阶级用来剥削和压迫农民的统治工具,是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专政。

封建制国家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土地所有者与政治权力之间直接的密切的结合。每个封建主政治权力的大小直接取决于他占有土地的多少。土地占有上的这种差别表现为封建社会的等级制。一国的皇帝或国王是最大的地主,居于封建等级的顶端。皇帝或国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又把土地分赐给家臣。这些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在他们所辖的领地内对农民实行统治,从而形成一个从帝王到诸侯、家臣的阶梯式的封建等级制度。

作为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强力工具,封建制国家不但强迫农民缴纳贡税,而且强迫农民从事无偿的劳役,去养活数量庞大的国家官吏和军队。农民不堪忍受地主阶级极其国家机器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必然会起来反抗。地主阶级则总是凭借其国家机器对农民的反抗实行残酷的镇压。在封建制国家中,地主阶级除了采用极严酷的刑罚和暴力手段对农民实行恐怖统治外,还广泛利用宗教思想和宗法思想欺骗和麻痹劳动群众,作为对他们进行思想统治的工具。

封建制国家的基本形式是君主制。在西欧封建君主政体的发展过程中,经历过封建割据制君主政体、等级代表制君主政体和专制君主政体等形式。

(三)资本主义国家极其特点

资本主义国家是继封建制国家之后出现的、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阶级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集中地表现为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制。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剥削雇佣劳动,而工人则一无所有,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对立。资产阶级国家是维护资本生义剥削制度的工具,它的目的在于保证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归根结底在经济上的统治。因此,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只能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政治统治,只能是资产阶级的专政。和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一样,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少数剥削者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专政的工具。

资本主义国家的特点是表面上不像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那样采取公开的暴力形式,也不在表面上按公民财产数量决定其政治权利,而是以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统治人民,在法律上承认公民的平等、自由权利。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一特点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资本主义在经济上要求自由竞争、等价交换,在政治上相应也要求民主和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一特点和封建国家的专制制度比较起来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应当看到,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具有局限性和虚伪性;实际上,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只是资产阶级所专有,因为普选制、议会制的实质在于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就平等自由来说,在资产阶级掌握着生产资料并剥削无产阶级的时候,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是不可能平等的,无产阶级的自由也是形式上的。总之,资本主义民主制在全民”民主”的幌子下,掩盖了资产阶级独享民主权利的实质,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阶级的不平等。

资本主义国家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它们又不是千篇一律的。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比较研究,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分类。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可以把资本主义国家分为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和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从政治统治特点的角度可以把资本主义国家分为民主国家和法西斯国家。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的角度可以把资本主义国家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从政体、政治制度角度看,可以把资本主义国家分为君主立宪政体国家、民主共和政体国家以及内阁制国家、总统制国家等等。

(四)社会主义国家极其特点

社会主义国家是在资产阶级国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人类历史上最高、也是最后类型的国家。同一切剥削阶级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而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对少数敌对分子的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对广大人民来说是民主的,对少数敌对阶级分子来说是专政的。因此,它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所谓新型民主,就是全体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各项权力。其具体表现是:广大劳动人民掌握国家政权,实行政治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广大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工作;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组织原则;社会主义民主贯穿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谓新型专政,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少数剥削者和极少数反对、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的专政。其具体表现是:专政和镇压的对象只占人口极少数而且在逐步减少,对敌对分子采取镇压与改造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地把可以改造好的敌对分子改造成为新人。

民主与专政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在人民内部充分实行民主,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强大的政治统治力量,才能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反之,只有准确有力地孤立、瓦解和打击少数敌对分子,才能保证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使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

然而,强调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并不是说社会主义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应把民主与专政同等看待。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将越来越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并且应当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无产阶级国家的专政职能将随着阶级斗争表现范围的缩小和趋势上的逐渐减弱而不断减弱。

无产阶级专政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它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按照中国的国情和革命传统所创造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点。第一,人民民主专政符合我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它将我国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连接起来,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政治形式。第二,人民民主专政具有更广泛的民主性质,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力量参与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第三,人民民主专政不仅确切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国家政权的广泛的民主基础,而且确切地表明了国家政权的完整内涵,即它是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的结合,有利于人们全面理解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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