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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达哥拉斯的自然和谐观念,和谐观念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毕达哥拉斯认为,这种数的和谐关系就是奇数和偶数所体现出来的各种对立关系的调和。据此,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形成了用数来解释正义的理论。毕达哥拉斯学派运用数的基本关系,深入地表征和研究了正义在社会过程中的基本规定。毕达哥拉斯学派在人生问题上的主要观念是灵魂不灭、轮回和解放的观念。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人是由肉体与灵魂两个部分组成的。

三、和谐观念

1.和谐与正义

毕达哥拉斯从数本原出发,通过数的规律以及数与形的一致关系,形成了自然和谐论,并进一步把完美的和谐与正义联系起来,正义也理解为数的关系。在毕达哥拉斯看来,数的关系就是对立的和谐,这种和谐就构成了万物的秩序。毕达哥拉斯还把数与形联系起来,以此来说明万物的构成与关系。毕达哥拉斯认为,这种数的和谐关系就是奇数和偶数所体现出来的各种对立关系的调和。他把这些对立关系归结为十种基本关系,即奇数与偶数、一与多、有限与无限、左与右、阴与阳、动与静、曲与直、明与暗、善与恶、方与长。在这十种对立关系中,最根本的是一与多。数是从一开始的,所以,一这个数就是万物的本质。一和二的对立面就是奇数和偶数的对立;二可以分为多,因此一与二及它以后数的对立就是一与多、有限与无限的对立。

由于数的原则统治世界,数的原则自然顺理成章地被延伸到人类行为的道德世界中,人的行为原则——正义也受到数的统治。据此,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形成了用数来解释正义的理论。毕达哥拉斯认为,正义是一个内部均等的数,是一个自乘数、一个平方数,平方数有一种完美的和谐。自然数4正好有这些特征。在数中,4表示和谐,因为4是一个自乘数,即是第一个偶数的自乘。正义就像4一样,像等边四边形一样,因为正义就是相称、相对、相等,正义就是和谐,和谐就是美。黑格尔说,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正义被认作同次相等的‘数’(幂)。——认作同样方式下自相等者。因此正义是一种数的规定:一个偶数,它自乘之后永远还是偶数(相等)”[19]。毕达哥拉斯说:“整个天就是一个和谐,一个数目”[20];“一切都是和谐的”[21]。和谐就是善,和谐就是美;相反,就是恶,就是丑。不管怎样,这种基于数的关系的自然和谐论和自然正义论突破了宗教神话的和谐观念和正义观念,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在数的话语背后,包含着对和谐的数量关系的理解。

毕达哥拉斯学派运用数的基本关系,深入地表征和研究了正义在社会过程中的基本规定。“如果正义被定义为一个平方数,那就意味着正义建立在国家由平等的部分构成这样一个概念的基础之上。一个数,只要其部分保持均等,它就是一个平方数。一个国家,只要因为部分间的平等而被区分出来,它就是正义的,正义就在于维护这种平等。但是应该怎样维护这种平等呢?从侵犯者那里夺走所有的侵犯所得,因为他使自己过于强大而使他的受害者过于贫弱了;并且把它完整地归还给损失者。由此出发,毕达哥拉斯学派把正义进一步定义为回报:你付出多少,就应该还给你多少。显然,在这个正义概念中有些要素影响了以后政治思想的趋向。在这里,国家被看做平等成员的一个集合;在这里,国家的目标被设想为实现和谐或均衡(即所谓的公正),以维护成员的良好调节。”[22]毕达哥拉斯的自然正义和社会正义的思想,对以后的正义论产生了一定影响,特别是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深受其影响。

2.人生和谐思想

毕达哥拉斯学派把和谐思想运用于人生和社会过程,提出了人生和谐的观念。毕达哥拉斯学派在人生问题上的主要观念是灵魂不灭、轮回和解放的观念。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人是由肉体与灵魂两个部分组成的。关于灵魂,毕达哥拉斯坚持一种灵魂普遍存在的思想,即万物有灵论,起码是一切生物都有灵魂也强调灵魂的能动性与和谐性。至于肉体则是被动的,是灵魂的坟墓,并且束缚了灵魂的自由。人生就是要使灵魂获得自由。因此,要抑制情欲,通过净化使灵魂得到和谐性。亚里士多德说:“毕泰戈拉学派的学说,似乎也建立在相同的想法上。他们中有些人宣告,空气中的尘埃就是灵魂,另一些人则认为推动尘埃运动的才是灵魂。他们所以认为是尘埃,因为他们看到尘埃总是永远在运动中,即使在完全没有风的时候也在运动。”[23]关于灵魂和谐,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赞成这种学说的人说,灵魂是一种和谐,因为和谐是有对立组合或结合起来的,而肉体就是对立组合而成的。”[24]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谈到音乐在教育中的作用时也说:“在我们身上似乎有一种类似乐调和谐音的东西,所以有些哲学家说灵魂是一种谐音,别的哲学家则说灵魂具有谐音。”[25]由此可见,在古希腊自然哲学时期,灵魂和谐的观点,灵魂与肉体对立与和谐的观念,不仅已经形成而且还逐渐流行开来,以致到亚里士多德时代成为相当流行的思想,当时的医学也持这种看法。毕泰戈拉学派是最早提出数的和谐与灵魂和谐的主张的。而且把这种和谐运用于道德领域,揭示了道德规范应当具有和谐性,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的道德达到和谐。毕达哥拉斯认为,“美德乃是一种和谐,正如健康、全善和神一样。基于上述观点,所以一切都是和谐。”[26]“友谊就是一种和谐的平等。”[27]毕达哥拉斯关于道德和谐的主张对以后的思想产生了影响。柏拉图就主张各种道德规范要达到和谐,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中道”。

3.社会和谐与等级秩序

和谐的观点也成为毕达哥拉斯建立城邦秩序的基础。毕达哥拉斯反对僭主政体,在克罗顿,“为意大利和希腊立了法”[28],和他的学生一起,“出色地治理着城邦,把他们的政治搞成了地道的贵族政治。”[29]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的政治活动遵循确定的政治哲学原则,这就是强调和谐的等级秩序,而且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也把他们的政治原则运用在反对僭主政体,坚持贵族政体的政治实践中,并提出了关于国家按照和谐等级秩序进行治理的一些基本观念。

首先,他们强调社会的秩序性。这种秩序根源于宇宙秩序。“一切服从命运,命运是宇宙秩序之源”[30],“必须按照神的意志来组织一切生活。”[31]毕达哥拉斯的这一思想反映了古希腊政治哲学形成之前荷马时代的“神高于一切”的思想的影响,所以,毕达哥拉斯要为社会立法。据说毕达哥拉斯学派有种种禁忌,由此推断,毕达哥拉斯所制定的法律规条也多种多样,之所以要制定法律,关键在于只有立法才能实现城邦的和谐与秩序。毕达哥拉斯反对僭主制度和独裁统治,也反对无政府状态,这些政体是没有秩序和法律。因此,也就没有和谐,对人是有害的。他说:“秩序和对称是美的、有益的,而无秩序和不对称则是丑的、有害的。”[32]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毕达哥拉斯已经看到了出于自然的习惯规则已经不能有效地建构社会的和谐了,看到了自然法与制定法在形成社会和谐上的不同作用。

其次,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坚持社会秩序的正义性。毕达哥拉斯学派把许多制度理想化,坚持精英政治的观点,“支持对社会的一种等级划分。”[33]毕达哥拉斯强调人的三等级学说——爱智者、爱誉者和爱财产者,它可能含蓄地对应了灵魂三部分学说——理性、激情和欲望。不过,毕达哥拉斯也强调社会政治过程中和谐、平等性与人民主导。他们认为:“城邦社会必须得到大多数人民的依赖和委托”[34],在此基础上,毕达哥拉斯认为:“每个城邦公民在城邦中应该有自己规定的特殊地位,统治者应该把统治和爱结合起来。”[35]毕达哥拉斯坚持统治者要仁慈和博学,被统治者要服从法律,敬爱长官,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和实现公民平等、城邦正义。据杨别利椅斯记载,毕达哥拉斯学派内部实行“财产共有”,连科学与教学成果都是共有的,男女平等,妇女也可以参加学派。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由此可见,毕达哥拉斯学派讲求平等,最起码是学派内部或某个组织内部的平等,也可能扩展到公民人人平等。

希腊哲学史家策勒尔在谈到毕达哥拉斯的政治思想时说:“南意大利多数城邦受到赞美的立法者把毕达哥拉斯当作他们的导师,并且由于他的影响,南意大利建立起秩序、自由、文明和法律。”[36]毕达哥拉斯的政治思想,特别是对城邦制度的共产式主义设计深深地影响了柏拉图。根据第欧根尼·拉尔修的记载,逍遥派的阿里斯多克萨诺斯指出,“《理想国》中的许多内容可以在毕达哥拉斯的著作中指出来”[37]。可以说,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政治哲学为柏拉图的政治哲学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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