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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创新点

时间:2022-09-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因此,调整和拓展思路,跳出通过反复改变层级隶属关系适应区域治理与发展需要的“区划导向”改革思路,才能实现“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目标。

二、创新

本书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此轮改革要解决的实质性问题是建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区域治理体系,并以此提高区域治理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所遭遇到的行政界限阻碍问题,并不能够通过无休止的体制与机构改革,包括反复进行的层级调整和区划调整得到真正解决。如果不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省直管县”也将如当初的“市管县”一样,很快沦为下一轮改革的对象。因此,调整和拓展思路,跳出通过反复改变层级隶属关系适应区域治理与发展需要的“区划导向”改革思路,才能实现“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目标。基于此,本书提出了“以域代属、按需定责”的改革新思路,建议通过在省、市、县政府间构建“伙伴型关系”,建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域治理体系,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遭遇行政阻隔的现实困境。

第二,提出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可行性的二级指标体系。“省直管县”体制并不是适合任何地方的“万金油”,这一体制改革需要特定的基础和条件。本书从基础和条件两个层面提出了一套关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可行性的二级指标体系。具体来说,改革的基础包括必要的经济基础、有限的政府责任和有效的管理幅度三个测度指标,改革的条件包括市县关联度、地级市经济实力、县域经济发达程度、省级政府统筹协调能力、地域空间条件、人口规模与分布密度、交通与信息技术条件、管理者的能力、社会自治程度、改革共识与政策支持十项测度指标。

第三,拓展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研究的学科视角。本书结合“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难题,从政治学和行政学视角出发,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路径问题作出了理论阐释。本书认为,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中,要实现建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区域治理体系的终极目标,需要从四个方面厘清各方主体在区域治理中的职责边界,即明确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责任边界,合理区分行政区与经济区的功能界限,合理配置纵向政府间职责权限,在城市型政区(市)和农村型政区(县)之间实行差别化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还需要从重塑地方政府间利益格局、超越“级别”与“权力”的对等关系、重构地方政权体系、理顺条块关系、创新权力制衡机制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扫清“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前行道路上的各种体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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