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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支撑力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美国公民志愿奉献于公益的比例也是最高的。美国非营利组织的高度发达主要是因为美国独特的文化、历史和社会体制造成的。从整个社会来讲,要大力培育和倡导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普遍的公民意识、自治观念、法制观念、契约精神、公益精神等,加强社会资本建设,形成中国社会信任的社会环境。这就要逐步改革中国政府包办一切的管理模式,退出社会私人领域和自治领域,给予中间组织充分发育、发
社会的支撑力_城市整合:社团、政府与市民社会

5.3.3 社会的支撑力

社会学家约翰·霍尔(John Hall)认为非营利组织的成长需要所谓“社会支撑物”(social moorings),也即适当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33)这里的社会环境引申开来,笔者认为主要是一种社会文化环境因素,如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社会资本等。

长期以来美国被视为非营利活动的发源地,尽管相比许多西欧国家如荷兰、爱尔兰而言,它还不是世界上非营利部门最大的国家,但是考虑到美国经济的总规模,其非营利部门的绝对量仍然是很大的。同时,美国公民志愿奉献于公益的比例也是最高的。美国非营利组织的高度发达主要是因为美国独特的文化、历史和社会体制造成的。

强烈的个人主义的文化特质产生特有的对集权的反对,使得美国人民不太愿意依赖政府来处理社会和经济问题;经济利益使得不要让政府插手商业的文化特质增强,并总想着在合法的基础上逃税,这促成了“志愿意识形态”;社会发展先于政府的历史使人们愿意接受集体提供公共需要的模式,而不愿求助于政府的权力;对宗教自由的关注和防止政府干涉宗教信仰的悠久历史,创立了一个政府领域之外取向公共利益的私人活动的安全场所;大量移民的流入带来了他们自己的文化准则和社区机制,有助于在这片新的土地上组建大量的非营利社会团体;组建和运作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程序非常简便以及美国人民对自由的强烈愿望,愿意联合起来向政府及其他机构提出自己的要求改善集体福利等原因导致了美国非营利部门的发达。(34)另外美国建立了完善的个人权利和权益维护制度,这是美国志愿者比例高的一个主要原因。秦晖先生指出,“从公益事业发展的历史看,越尊重个人权利的社会,越有利于个人道德的发挥,越能维护公民的个性尊严与人格独立,就越有利于他们参与公共生活”,因为“只有明确了什么是自己的,助人、利他乃至奉献社会才有坚实的基础,否则在公私不分、你我不分的情况下讲‘奉献’,不会有慷他人之慨的嫌疑吗?”(35)

另外,托克维尔所谓的美国发达的民主制度所依赖的美国“民情”,我认为也是造成美国非营利组织发达的一个重要的社会文化因素。托克维尔指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原因,除了‘地理环境’和‘法制’外,还有‘生活习惯和民情’”(36)。同时,他认为民情是比法制、地理环境贡献更大的因素。而所谓民情,“不仅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我把这个词理解为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风貌。”(37)托克维尔所称道的“美国的民情”就是“新英格兰的乡镇精神”(38),其本质是建立在个人的自由和平等基础之上的通过民主方式形成的公民自治。他写道:“美国的居民从小就知道必须依靠自己去克服生活的苦难。他们对社会的主管当局投以不信任和怀疑的眼光,只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向它求援。他们从上小学就开始培养注重这种习惯。孩子们在学校里游戏时要服从自己制定的规则,处罚由自己制定的犯规行为。这种精神也重现于社会生活的一切行为。假如公路上发生故障,车马行人阻塞不通,附近的人就会自动组织起来研究解决办法。这些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人,可以选出一个执行机构,在没有人去向有关主管当局报告事故之前,这个机构就开始排除故障了。假如是事关庆祝活动,则自动组织活动小组,以使节日增辉和活动有条不紊。而且,还有反对各种道德败坏行为的组织。比如,把大家组织起来反对酗酒。在美国,为促进公安、商业、工业和宗教,也建有组织。人们的愿望一定会通过私人组织的强大集体的自由活动得到满足。”(39)

另一方面,作为与中国有着同一文化传统的东亚国家的日本,如果仅就其就业人数考虑,还是世界上非营利部门最大的国家之一。但考虑到全国的经济规模,日本是发达国家中非营利部门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低于萨氏调查的22个国家的平均水平。同时,王绍光先生认为日本作为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国家,非营利组织的民间性和独立性都大打折扣,很难看作一个独立的部门。造成日本这种状况的原因,首先在于日本的历史文化传统。日本是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在日本国民的意识中,谈到“公”等于“官”,“官”代表“公”。公众利益是由政府定义的,只有政府才能代表公众利益。日本这种官本位的文化造成了民众对这类组织的不信任,同时也使得政府对这类组织视为异己,显然不利于非政府组织或服务公益的民间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直到90年代中叶,一般日本人对本国的非营利组织还是既不关心又知之甚少。在他们的理解中,日本只有政府和市场营利性组织两个部门存在,非营利组织根本不构成一个独立的第三部门。而且90年代以前,日本国民认为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题中应有之意,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无多大必要。直到90年代以来,日本发生的几件事情,动摇了日本国民关于政府万能的信念,加之经济发展带来了社会的多元化以及保守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崛起等,使得人们发现政府不可能在所有的公共领域扮演守护神的角色,公共领域也应有民间组织的一席之地。同时在1998年,日本通过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非营利组织法》,改善了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使之变得更加宽松。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开始稳步上升。

与西方国家相比,在中国缺乏西方非营利组织赖以发展的深厚的文化积淀,缺乏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遍的公民意识、自治意识、契约精神、公益观念等的文化背景;同时,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受市场经济的冲击,旧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和道德伦理观念正在失去效力,而与中国不成熟的市场经济相伴随,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沉渣泛起,使得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志愿精神、公益精神及社会公信力严重不足,成为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无形障碍(40)所以,要克服当前中国社团组织发展存在着的弱点,还必须依赖于整个社会文化价值的转变。从整个社会来讲,要大力培育和倡导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普遍的公民意识、自治观念、法制观念、契约精神、公益精神等,加强社会资本建设,形成中国社会信任的社会环境。这就要逐步改革中国政府包办一切的管理模式,退出社会私人领域和自治领域,给予中间组织充分发育、发展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社会资本的创造与民间组织的成长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中国社团走向自治化是一个逐步成长起来的过程,它需要多种因素的合力,单靠其中一种力量是做不到的。在上述这些因素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为此,政府就要改变现行政策和法规中对社团的制度限制,降低社团登记注册的门槛,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确立第三部门在公共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但是社团本身并不是被动的,它需要在与政府的不断博弈中,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最终从对政府的依附中独立出来,走向自治。而社会文化因素也是社团发育必不可少的社会土壤,同时又伴随着社团的成长而成熟。

附:NGO注册有望无须主管单位(《新京报》)

(2004年)10月15日举行的“国际合作与公众参与”研讨会上获悉,一直延续10多年的NGO(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的英文缩写)注册时须有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规定有望取消。

在这个由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等机构主办的研讨会上,应邀出席的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乔申乾表示,当初在制定社团登记条例时,并没有民间组织注册成立时需由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规定。但是,当时考虑到中国行业众多,担心如果没有主管单位会出现无序发展的情况。这些年来,有关部门也希望能够取消这个规定,但是又担心一旦取消主管单位,又会出现其他问题,因此这个规定可能要再执行一段时间。“但是,取消这个规定是势在必行。”乔申乾说。

参加这次会议的部分民间组织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这条规定的存在,许多民间组织因为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无法取得登记成立,另外一方面,国内一些非营利组织由于无法在民政部门获得登记,不得不去工商部门注册,从而付出必须纳税的代价,大大阻碍了民间组织的发展。

据乔申乾介绍,目前全国共有23万个民间组织,其中社会团体有13万个,民间非企业单位10万个。这位负责人认为,上述数字只是官方数字,实际上,中国的民间组织远远不止这些。

在回答部分民间组织负责人提到何时能够取消登记时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时,乔申乾称,取消这条规定的可能性绝对存在,但是目前还不能确定何时取消,“希望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乔申乾说。

据乔申乾透露,国家民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国民间组织的评价体系,以规范民间组织的发展,此外,有关民间组织专职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和职称方面的相关规定也正在研究之中。

信息来源:南京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网站

【注释】

(1)〔美〕莱斯特·萨拉蒙著;何增科译.非营利部门的兴起//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56

(2)张凤阳著.现代性的谱系.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73-86

(3)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英〕JC亚历山大,邓正来编.国家与市民社会——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86

(4)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英〕JC亚历山大,邓正来编.国家与市民社会——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86

(5)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英〕JC亚历山大著;邓正来编.国家与市民社会——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97

(6)〔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35

(7)〔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21

(8)童世骏.“后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3)

(9)〔美〕莱斯特·萨拉蒙;何增科译.非营利部门的兴起//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43

(10)托马斯·雅诺斯基著;柯雄译.公民与文明社会——自由主义政体、传统政体和社会民主政体下的权利与义务框架.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16-22

(11)袁祖社著.权力与自由——市民社会的人学考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11

(12)〔美〕朱莉·费希尔著;邓国胜,赵秀梅译.NGO与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74-100

(13)康晓光著.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220-221

(14)王绍光.金钱与自主——市民社会面临的两难境地.开放时代,2002,(3)

(15)田凯.机会与约束:中国福利制度转型中非营利部门发展的条件分析.社会学研究,2003,(2)

(16)康晓光.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227

(17)康晓光.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228

(18)李诗扬.中国官办NGO:和而不同.学海,2003,(1)

(19)戴维·赫德.民主的模式.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316

(20)利普塞特著;刘钢敏,等译.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53

(21)塞缪尔.P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312-313

(22)孙立平.总体性资本与转型期精英形成.浙江学刊,2002,(3)

(23)诺斯著;陈郁,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9:58

(24)本文中提到的中等收入群体、中间阶层、中产阶级,其含义均为middle class,是可以相互替换的。

(25)王绍光.多元与统一—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422

(26)李汉林,李路路.资源与交换:中国单位组织中的依赖性结构.社会学研究,1999,(4)

(27)李汉林,渠敬东.制度规范行为——关于单位的研究与思考.社会学研究,2002,(5)

(28)李汉林,渠敬东.制度规范行为——关于单位的研究与思考.社会学研究,2002,(5)

(29)谢海定.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法学研究,2004,(2)

(30)王名,贾西津.中国非营利组织:定义、发展与政策建议//范丽珠主编.全球化下的社会变迁与非政府组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76-277

(31)郭于华,杨宜音,应星.社会认同与事业共同体:中国青基会组织凝聚力研究.http://www.chinango.org/gb/conference/speech/paper-c/5.htm

(32)徐永光.全球社团革命的中国经验——以中国青基会为例

(33)〔美〕莱斯特.M萨拉蒙,赫尔穆特·安海尔著;周红云译.公民社会部门//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65

(34)〔美〕莱斯特.M萨拉蒙,等著;贾西津,等译.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92-293

(35)秦晖著.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164-165

(36)〔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332

(37)〔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216

(38)〔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73

(39)〔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213-214

(40)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管理世界,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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