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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中国社会研究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城市研究在目前中国学术界已成为一门显学,但在社会转型研究中,“中国的城市”或“城市的中国”,无论是作为概念或维度,都没有引起研究者相应的重视。城市与中国的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在许多议题中被遮蔽了。在城市中,市民/公民的经济权、社会权、政治权将得到逐步实现。总之,城市的兴起,将给中国带来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的兴起。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将改变中国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联结方式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
城市与中国社会研究_都市社会学

城市与中国社会研究[1]

陈映芳

在过往的社会学、人类学研究中,相对于有关传统乡土社会的研究积累及其影响力,学界对于城镇在传统中国社会整体结构中的地位,以及城镇内部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城乡关系的联结方式、皇权—城镇社会关系等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持城乡二元论还是持城乡连续统论,对于传统城镇社会的研究的轻视,都构成了我们理解中国社会的一个障碍,由此还影响到了当前人们对中国城市社会的研究。[2]在对中国现代变迁经验的各种阐释以及对当前中国问题的各种分析中,虽然“国家”、“市场”、“社会”等已成为重要的维度,但是,对于社会分析的另一个重要的维度——作为社会基本形态的“城市”,我们如何说明它的兴起过程、它对于中国社会的意义?这依然是个充满挑战的学术课题。

人类的聚居形态与社会的属性以及运行机制、演变逻辑之间,必然存在着重要的关联。农业的乡村社会与工业化/后工业化的现代城市社会,其国家、市场及社会,都会呈现不同的样态及关系。虽然城市研究在目前中国学术界已成为一门显学,但在社会转型研究中,“中国的城市”或“城市的中国”,无论是作为概念或维度,都没有引起研究者相应的重视。城市与中国的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在许多议题中被遮蔽了。城市化运动的展开,城市的发展,城市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中地位的迅速上升,是近三十年来中国演变历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如果我们无法充分认识到“现代城市”之于中国所具有的意义,那我们就无法真正说明当今中国社会变动的逻辑。

一、中国人的“现代城市”想象

要理解中国人的城市观,我们不能脱离当代中国人普遍的城市体验和想象。各种城市想象同时也或多或少地潜在于中国学者社会研究的问题意识及其理论范式中。

雅典城邦—欧洲古典城市想象。在中国一些文化精英的城市想象中,理想的现代城市,应该是区别于古代中国的传统城市(作为政治中心、军事据点的城市),而更接近于古希腊的雅典城邦或欧洲中世纪的城市——亦即韦伯所指的作为“完全城市社区”的城市(city或者civil society),[3]大致上它应该是工商业的、市场的,以市民(citizen)为权利主体的,社区自治的……在城市中,市民/公民的经济权、社会权、政治权将得到逐步实现。社会成员拥有个人的自由,政治系统会有民主的制度,社会有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当然还会有市民参与决策的社会参与制度,以及实现人类互济的各种社会组织。总之,城市的兴起,将给中国带来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的兴起。

城市中产阶层想象。不少学者曾乐观地预想,现代城市中,新型中产阶层将会迅速成长为膨大的中间层,从而成为现代经济、文化的主要支持群体,现代民主制度的主要的阶级基础。传统中国的阶层结构由此将会发生重大变化。[4]

民国摩登都市的想象。中国人对于现代城市的想象,由各种历史及社会记忆的文本或中外文学艺术作品传递给人们的,除了巴黎、纽约那样的令普通人觉得遥不可及的异国都会外,在本土有以上海为代表的近代城市。“摩登上海”在今天正被中外不少学者视为中国现代性的典型历史文本。[5]而在一般民众那里,以咖啡蛋糕、西装旗袍等为象征的、充满着“民国范儿”的大上海,则是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代、此岸与彼岸间的一座想象中的桥梁。

社会主义的城市记忆。在社会主义时代的中国,虽然农村被赋予了极具共产主义浪漫色彩的积极意义,但在城乡双重结构的现实对照下,经由千百万人在城乡之间一次次地“下放”、“回城”的体验,对城市的向往,包括对城市户口、城市人身份以及城市生活的向往,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留给所有经历者最真实的社会记忆和基本常识。一直到如今,对一些普通中国人来说,“城市”依然意味着上等国民的身份,意味着生存、生活的基本保障……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中国的工业化模式、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名义的上山下乡运动、以及禁止人们在城乡间自由流动的二元社会结构,都为中国打下了城市主义意识形态的最深层的社会基础。

发展主义的城市想象。在今天中国的城市主义意识形态中,“城市”被掺入了包括发展主义进化观、城市乌托邦等在内的各种想象要素。发展经济必须建设城市,对外开放依赖于城市,实现美好生活更有待于城市……伴随着现实中“农业现代化”前景的暗淡和“城市主义”被刻意渲染,城市象征了经济、科技、文化以及社会“先进”、“发达”、“美好”的符号,也被理解为人类聚居的高级形态、生活空间的未来归宿。这样的城市想象在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上,通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样的主题,被中国的官方宣传机构表达、阐释得淋漓尽致。

城市化想象。城市化在近三十年来的中国发展规划中主要被定义为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根据农业人口与城市人口的数据比例而统计、定义的“城市化”的图景向人们展示的是,城市的产业会大量吸纳乡村劳动力,经由大造城市,农村人可以大量迁入城市,农民可以变身为城市人,由此,传统、落后的农业中国的所有问题,都将随着“城市化”目标的实现而得到一一解决。

现代性想象。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将改变中国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联结方式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随着城市性的扩张蔓延,传统中国的乡土性将被现代性所取代。

全球化想象。城市作为全球社会的结点、西方文化的传播平台,将带领中国与国际接轨、让中国融入世界。

诸如此类的种种城市想象,糅合了中国人对西方古典城市、现代城市以及中国近代摩登都市和社会主义城市的诸多想象及向往。这些想象构成了当代中国城市主义意识形态的复杂多样的内涵,也构成了这些年中国城市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尽管这些想象的源泉之中,有客观的事实,也不乏普遍的趋势——世界各国现代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普遍地建基于现代城市社会之上。然而今天我们已经看到,在中国的想象与现实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有的犹可预料和理解,有的已令学者失语、亦让理论失效。中国的城市发展速度让世人始料不及,与此同时,中国城市的农民工现象、动迁/征地现象、高房价现象、国家对城市生活的全面介入等,让所有对“城市化”、“城市发展”充满美好期待的农民、市民、新市民切实地感到了困惑和愤怒。[6]而国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显现出的重构权力、自我增长的巨大能力,包括经营城市、管理城市、控制社会的能力,以及抵制公平正义压力的能力,更成为国内外观察家和研究者的难解的课题。更不用说,在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中,名实相悖的社会事实比比皆是,比如:“城市化”运动中的反城市化、“市场化”运动中的反市场、“社会建设”中的国家权力强化等。

二、城市研究的学科分异

与中国城市发展的迅猛势头相仿,中国的城市研究在近十多年中迅速兴起,成为横跨多个学科的一门新兴显学。在学科发展的背后,有地方政府或各种经济集团的城市开发需求、城市管理需求,也有学科自身扩展的需求,当然还有学者自身探索问题、参与过程的冲动。但是,仔细考察中国多学科的城市研究领域,我们不难注意到,在我们的城市研究中,实际存在着“城市”与“社会”分离的问题。

表1 中国城市研究的多学科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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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中国,以原有地理学、建筑学为基础延伸出来的经济地理、城市规划、行政区划、人文地理、人口学等学科已成为城市研究领域中的主干。与此相对照,社会学的城市研究,研究者在方法上虽然多以现实中的城市作为调查田野,但内容上较多地关注社会群体或具体的社区或制度结构等,其研究对象与其说是“作为社会的城市”,不如说是“城市中的社会”。

身为社会学者,笔者不无遗憾地看到,社会学者在今日城市研究领域正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这一方面与城市政府对专家学者的需求取向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会学者自身的种种局限有关。相对于地理学出身的研究者,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对社会事实的空间性缺乏把握能力,这常常被用来说明社会学城市研究的现状。这种解释不无针对性,却有失偏颇。事实上,自古典社会学开始,城市社会就一直是社会学最重要的研究对象。就如韦伯对于东西方城市社会的阐释,不仅具有将城市形态与社会结构作整体主义分析的视角优势,其比较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有关城市类型、城市社区等的观点命题,也为后学者提供了“将城市视作社会”的基本参照[7]。而在齐美尔等社会学家那里,城市社会、城市生活的基本特性其实就是社会学者了解现代社会、阐释现代性的最重要的切入点。[8]更不用说,从芝加哥学派(象征了现代社会学正式兴起的学术共同体)开始,到当代新城市社会学,城市社会的空间形态、空间结构、社会事实的空间性以及城市间/社会间的网络结构等,一直也是社会学者赖以建构社会事实、说明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的重要的观察角度和分析维度。

即便如此,现当代社会学的主流学者们,一方面显示出对结构的偏好和对社会事实的历时性的有意无意的忽略(躲避),与此同时,也任由空间性在社会学研究中逐渐地流失——社会学在当今城市研究领域的边缘化,不仅是中国的学术现象,它亦是国际学术界的现象。这种情况多少与当代社会学自我“科学化”、“理论化”的倾向有关,对数理模型、逻辑等的迷恋,让社会学者逐渐丧失了观察研究城市社会形态、城市生活方式等的本来优势,而满足于对由社会学者自己建构定义出来的各种群体、结构、关系等(“社会学的社会”)的说明,或者就索性一头扎入到为政策制定提供服务的应用研究领域中去。

中国城市社会研究领域的情况,其尤甚于其他各国之处还在于,由于“城市化”、“城市发展”等在中国自一开始就被国家意识形态赋予了不容质疑的价值正当性,在实践中它们又被运作成以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需要为主要目标的经济运动,这导致体制派学者对于城市社会发展的价值理念(应然的目标),既缺少独立于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和各地政府经济目标的思想基础和问题意识,也缺少将社会现象问题化的内在冲动及相应的学术装备。因此,当一些社会学者意识到“城市化”、“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需要研究时,他们多半倾向于将问题设置为具体的社会系统或社会行动等,或者以社会学的中观理论去探讨诸如“社会分层”、“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等问题,而较少对意识形态及国家目标展开反思。与此同时,在操作层面社会学者也较难将社会问题设置为“城市的问题”。

当然,类似的学术现象,也存在于中国其他学科的城市研究领域。这些年来,将城市片面地视为物质形态、空间结构抑或是经济增长机器等的城市视角,现实中迎合了政府及资本对空间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规模效应等的经济开发需求(它们的开发价值被政府官员和开发商、企业主们精确地计算),在学术话语中则导致了“空间”、“土地”、“人口”等概念的过度膨胀。城市中的一切,被想象、定义为无社会主体、无历史文化积淀的经济资源,城市土地上的一切都可以被推土机快速地铲平,那上面的人、家庭、邻里社区都可以被简单地驱除。在城市作为“空间”(space)、“土地”(land)被不断开发、更新的过程中,城市作为“地方/场所”(place)、“社会”的属性,它所蕴含的社会主体、历史传承,以及有机的社会及其生活、文化等,遭到粗暴的排斥。不能不认为,除了强势的政治经济逻辑之外,空间、土地、人口等概念的过度扩张,城市的地方性、社会性的被空洞化,也导致了“作为社会的城市”、“作为社区的城市”的概念在中国的城市研究中无所凭借、难以展开的困境。

这不只是城市研究的学科局限或藩篱阻隔所致。其实我们不难看到,在国际学术界,批判地理学、新城市社会学等已为人们提供了种种反思城市主义、研究城市社会演变的思想资源和理论视角。“作为社会/政治/文化系统的城市”的城市概念如今早已普及,“为了社会、为了人类生活”的城市观及其学术参照也不是问题。我们需要的,是对学者立场的自觉以及实践的勇气。

三、如何把握“现代城市”的结构性力量

对结构规定性的重视,是社会学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对于作为现代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聚居形态的“城市”,如何把握它对于社会形态以及人类生活等实际具有的结构性力量,是社会学者面临的一大课题。

“城市”在欧洲历史上,曾被视作“自由”的同义词,它也被认为是现代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的重要源头。但是,伴随着产业革命、资本主义体制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城市已经变身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基地和政治统治的中心。现代城市不仅受到现代国家、市场以及社会的诸特性的影响,它自身的结构也构成了国家、市场、社会及其相互间关系变动的特殊驱动力和规定力量。关于现代城市的基本特征、城市生活的本质属性以及现代城市社会的演变趋向等,各国学者已有大量的分析和揭示,笔者在此试作一个大致的归纳。

首先,资本在现代城市登堂入室,成为支配城市运行的最重要的逻辑之一。“城市发展”本身不仅不能消除或减少社会不公,相反它可能给社会带来更为深刻的贫富分化和社会冲突。由空间不公、住房不公以及种种社会排斥而造成的制度性、结构性的贫困,以及由全球化带来的发展国家的农业衰落、人口转移等,使得城市贫困问题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已成为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9]随着土地、劳动力、货币等成为大宗商品,市场开始凌驾于社会生活之上。[10]且由于土地开发、住宅建设、空间更新等越来越成为城市寻求经济增长、保持经济活力的重要方式,城市本身也就越来越成为资本及国家的重要的经营对象。在此过程中,借助着资本逻辑的扩张,城市作为空间(space)、土地(land)等的一面(即作为经济形态的一面),对其作为地方(place)、作为社区(community/neighborhood)的一面形成压迫。[11]

现代城市的另一个基本特点,是国家权力的长驱直入。(1)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传统欧洲城市的独立的司法系统和防卫系统被国家机器所整合。国家凭借一整套现代官僚制度,在城市中建立起全方位的支配管理系统。(2)而工业社会的技术变迁,使政治干预的重要性逐渐增加——社会的复杂体需要有集中的决策及程序上的控制,国家于是逐渐变成社会形构的驱动力。就像卡斯特尔指出的那样,在后工业时期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政权已成为一股凌驾于社会生产方式之上的独立力量并直接影响着城市发展的进程。[12](3)由于社会面临来自于市场的破坏,贫困阶层更受到资本的压迫,社会需要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自我保护。由“济贫”开始,国家对市民实施种种社会福利保障,由此也开始对社会形成生活干预的制度化。不仅如此,在经历了一次次经济危机之后,国家也开始直接干预市场。在遏制资本/市场的同时,国家对市场实施控制甚至垄断。(4)城市被视为是一个组织起来提供每日生活所需各种服务的系统,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国家的指导/控制。集体消费(也就是国家中介的消费过程)既成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根本,同时也成为人民与国家的主要关系。城市被重新界定为在资本积累与社会分配之间、国家控制与人民自主性之间矛盾和冲突的焦点。[13]

此外,现代城市的“社会”与“国家”间的关系亦区别于欧洲古典城市。在现代国家,城市间、地方间的政治/经济壁垒被民族国家所打破,古典城市中的“市民”身份也被现代国家的“国民/公民”身份所吸纳。一方面市民的私人财产权受到国家普遍、平等的法律保护,市民以国民身份享受普遍的社会福利保障。另一方面,市民作为“国民/公民”,在国家和城市的政治生活中拥有民主选举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普遍的平等权利,并对国家和城市政治共同体负有相应的义务、责任

在后福特主义时代,跨界分工的产业全球化浪潮推动了世界经济秩序和空间格局的重组,城市也随之在全球经济体系中拥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此过程中,后发展国家的国家及其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为了吸引外国投资,会迎合制造业全球大转移过程中全球资本对廉价劳动力、低价土地、劳动者权利低保障乃至环境污染的法律低门槛/低成本等的需求,竞相打造以服务业、金融业、流通业等为特色的、面向全球化的城市。城市成为政府和资本联手经营的经济产业、全球经济网络中的重要结点,也成为“全球资本”与“国家”及“地方/城市政府”欢聚一堂的客厅。在此过程中,经由各种各样的全球开发项目,包括东欧、中国以及东南亚、拉美各国等在内的经济后发国家,纷纷开始形成国家、社会、经济等的重组。[14]

如前所述,资本与国家的力量扩张,构成了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和重要特征。而与此同时,现代城市作为人类的聚居形式,它所具有的种种既不同于乡村社会、也不同于古典城市社会的形态特征,也使得它具备特殊的结构性力量,这种力量与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等相结合,如下所列,它们为现代国家对城市社会、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支配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条件。

现代城市普遍建立起越来越精密的空间系统、空间秩序。城市的地理空间本身的生产,相当程度已经是由集体的政治决定并控制。国家也已经不再只是一个理论或一个意志,而成了一种具体的社会机制[15]。城市的空间形态变得越来越规划化,它们边界清晰、权限分明,其功能性也越来越强。城市政府及其专业部门凭借对所有住宅、道路、商业空间、公共空间等的高度专业化、技术化的规划和管理,得以对城市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实施高效的干预和治理。

由国家及产业机构等在城市组织起来的越来越膨大、严密的组织系统,包括行政管理系统、产业系统、文化系统和市民身份系统等,将所有城市居住者吸纳、笼罩其中。在现代型的城市社会系统中,所有的人,必须获得城市政府所规定、所认定的合法身份,然后被登录,被管理。在城市生活中所有人都被编入各种组织系统和生活管理系统中。

现代城市生活秩序的运行和维持,高度依赖于分工严密的、科层制化的专业管理系统。从住宅、水电煤等基本生活资料的供给,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安排,市民的基本生活依赖于国家对社会资源的有效调配以及对全社会各个系统的高技术管理。垄断生产、单位标准、公权力凌驾于被治理者之上的城市公共服务部门的管理模式以及福特主义的城市模式,[16]让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生活需求受到忽略。近年来,随着市民参与市政建设运动的兴起以及各种新城市理念对旧模式的批判质疑,这种模式正在被欧洲各地的城市逐渐打破,出现了许多替代型的服务体制,各种“多元化”的模式开始被实践。[17]

在现代城市中,政府及其专业部门在对土地、空间、道路、住房等的规划及其分配中普遍地握有主导权甚至决策权。这样的城市规划、城市开发成为现代城市的社会危机之源。与此相对应,以城市权力系统及其开发资本为对象、旨在抵抗开发运动的都市社会运动越来越成为市民参与政治过程、保护社会生活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18]

在现代城市社会中,以血缘、地缘等为基础的传统的家族、近邻共同体趋于解体。随着社会交往的碎片化,以及生活空间的封闭化(gated,closed),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趋于个人化、私性化,个人成为原子化的“大众”(mass)。市民共同体和自发组织的弱化,使得个人的生活安全越来越依赖于国家的保护。作为对这种状况的反弹,如今,市民开始致力于在国家之外建立以身份认同为基础或以具体功能为目标的各种社会团体,“重建共同体”成为现代城市的社会建设理想,社区自治运动也成为市民保护社会的重要形式。

结  语

我们知道,伴随着工业化、贸易国际化、近代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发明及其相关系统的形成,“现代城市”曾对世界各国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如上所述,在今天,国家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的重要主体和主要的发展驱动力,而城市的结构性力量也为国家提供了介入资本市场、支配社会生活的极为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社会”的力量及其新的可能性也在不断显现)。而在当前的中国,城市的兴起,无论是对于国家主导的资本市场的形成、还是对于国家政治权力系统的强势重建,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变动中的社会以及人们的价值规范和日常生活,也受到相应的形构。所有这些,对社会学者无疑构成了挑战。当然,它们也为有志于研究社会、生活以及国家—市场—社会关系等的各学科的学者提供了广阔的学术空间。

原载《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10期

陈映芳,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文学博士(社会学专业),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经济与社会政策系教授。曾任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系主任。社会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人口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上海社会科学院双聘教授。中国社会学会城市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市社会学会城市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城市社会学、青年社会学、中国研究。著有《在角色与非角色之间——中国的青年文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图像中的孩子——社会学的分析》(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版)、《“青年”与中国的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等。

【注释】

[1]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城市发展与国家—社会关系的演变:中国的经验”(项目批准号2009JJD840003)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现代社会信任模式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1 & ZD149)的阶段性成果。

[2]陈映芳:《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镇中国及城乡》,《开放时代》2007年第6期。

[3]韦伯:“城市(非正当性支配)”,《经济与社会》(下),阎克文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10年版。

[4]有关新兴中产阶级的兴起将给中国及东亚各国的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带来的影响,在学术界一直是个引人注目的议题,其中不乏乐观的期待,也有冷静的判断。参见李文:“新中产阶级与东亚现代化转型”,《当代亚太》2001年第1期;杨鲁慧:“中产阶级的崛起与东亚政治转型”,《当代亚太》2006年第1期;周晓虹:“中国中产阶级:现实抑或幻象”,《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等。

[5]这其中,李欧梵的《上海摩登——一种都市文化在中国1930—1945》(毛尖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被认为是最具代表性的研究之一。

[6]这样的失望、批判,近年已有广泛、直接的表达。参见文化研究网编:《“城”长的烦恼》,上海书店2010年版;陈映芳:《城市中国的逻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12年版。

[7]韦伯:“家长制与家产制”、“城市(非正当性支配)”等,《经济与社会》(上、下),阎克文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10年版。

[8]G.齐美尔:“大城市与精神生活”,G.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涯鸣、宇声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9]由于现代城市社会所具有的空间性、阶层区隔以及集体消费等特征,城市贫困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普遍表现为居住生活贫困和贫困区域问题。而在农业受到国际农产品市场冲击、乡城移民无法享受城市住房保障的发展中国家,贫民窟的蔓延更成为突出的城市问题。参见威廉·朱利叶斯·威尔逊:《真正的穷人:内城区、底层阶级和公共政策》,成伯清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迈克·戴维斯《布满贫民窟的星球》,潘纯林译,新星出版社2009年版。

[10]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11]相应地,在城市话语内,“空间”、“土地”、“人口”、“住宅”(house)等概念也对“地方”、“场所”(loca-tion)、“家”(home)、“家园”、“人”等概念形成挤压,城市学中的地方感、历史过程、社会性、文化传承等的研究也面临尴尬的境遇。近年来一些城市研究者特别是人文地理学者已经就这些问题提出质疑、批判并展开相应的研究。参见安东尼·M.奥罗姆、陈向明:《城市的世界——对地点的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曾茂娟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另外如Tim Cresswell在他的《地方:记忆、想象与认同》一书中,也对空间概念与地方概念以及地方感的历史脉络及背后的政治、社会问题等作了较深入的梳理和讨论。参见Tim Cres-swell:《地方:记忆、想像与认同》,徐苔玲、王志弘译,台湾群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转引自邓清:《城市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城市发展研究》1997年第5期。

[13]Manuel Castells:《21世纪的都市社会学》,刘益诚、夏铸九译,《国外城市规划》2006年第5期。

[14]Philip McMichael,Development and Social Change:A Global Perspective,Thousand Oaks,etc:Pine Forge Press,1996.

[15]有关“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在社会空间基础的论述中,强调国家作为人类事务的主要制定者,它被完全认定是一种具体的社会机制(而非仅是一个理念或一个意志)。重写都市及区域理论的目的就是为了吸收规划及国家活动的支配性效应。参见艾伦·史考特:《社会的空间基础之论述的意义和社会根源》,载夏铸九、王志弘编译:《空间的文化形式与社会理论读本》,台湾明文书局1993年版,第1—18页。

[16]福特主义的城市模式,这儿主要指福特制在城市发展、城市管理等模式中的影响,如传统的福特主义城市规划,以人工空间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对立为特征,将土地视为空间资源,按照等级序列划分进行规划。又如福特主义的城市公共产品供给,以统一、标准化为特征,不考虑不同对象群体的需求的多样性。

[17]这种实践以给不同社会群体提供多样化服务为重要宗旨。但是,“城市的碎片化”随之成为一种担忧。如何在一体化与多元化之间寻找能够满足不同群体需要的服务模式,成为人们探讨的新城市模式。参见皮埃尔·雅克等编:《城市:改变发展转变(看地球2010)》,潘革平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13—118页。

[18]Manuel Castells,The Urban Question:A Marxist Approach,Cambridge,Massachusetts:The MIT Press,1977;Manuel Castells:《21世纪的都市社会学》,刘益诚、夏铸九译,《国外城市规划》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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