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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的驱力视角与关系视角

时间:2022-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客体关系与自体心理学关注的是自体与他者的关系,并认为某种良性关系的缺失是导致心理失调的更为根源的问题。与食欲相关的内心过程,用经典精神分析作出解释,看上去相当贴切。在经典精神分析的治疗中,发现被压抑的驱力以及宣泄被压抑的驱力,这与客体关系尤其是自体心理学的治疗中调整个体主观内在的自体与自体客体的关系的做法似乎截然不同。

动机的驱力视角与关系视角

弗洛伊德的经典精神分析把神经症归因于力比多冲动(drive)与自我的冲突(Freud,1922/1996,p.280)。弗洛伊德概括了神经症的三种致病因素,即性的剥夺、力比多固着于早期的阶段,以及自我对力比多固着的拒斥而导致的冲突易感性(susceptiblity to conflict) 。如果我们把弗洛伊德的力比多概念广义地理解为寻求即时的快乐满足的冲动——而不是性驱力——经典精神分析的驱力及冲突的视角对心理障碍的病因仍然有一定程度的解释力。

新精神分析学中的自体心理学和客体关系学派,则倾向于认为,是个体内化了的关系模式影响着心理健康。对于同一种心理障碍,秉持经典精神分析的视角和采用客体关系的视角,看法似乎大为不同。例如对于一例受强迫性性幻想(与不该发生性关系的对象发生性关系的念头)困扰的来访者,采用经典精神分析的视角,我们可以解释说,这是患者性的好奇与冲动,与自我设定的过高的道德标准(头脑中不能有任何不伦之念)发生了冲突,而这个冲突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俄狄浦斯期(3—6岁)的相应情结与冲动的异常发展。而自体心理学和客体关系学派的咨询师会认为,对性的幻想与压抑只是表层的现象,致病的基础其实是关系问题。或许早在俄狄浦斯期之前,患者与自体客体的关系就存在问题,基本的焦虑安抚机制没有得到健全的发展,到了俄狄浦斯期在基本安全感缺失的基础上才会进一步发展出性欲方面的异常。

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经验告诉笔者,后一种强调早期的不良经验(尤其是1岁以内的不良经验,甚至也可以把遗传因素也纳入进来)的看法,与临床的经验是一致的。此类患者与他人的关系往往缺少良好的品质,他们担心来自他人的批评与惩罚——他人也包括那些更为抽象的他者(例如权威和掌管道德的神)。受自体心理学与客体关系理论影响的治疗师会得出这样的推论:在针对上述来访者的临床治疗中,治疗师的任务是修复患者与其自体客体的良性互动。

经典精神分析——尤其是自我心理学——关注自我(ego)与驱力的关系,以及它在超我与本我驱力发生冲突时的协调能力。而客体关系与自体心理学关注的是自体与他者的关系,并认为某种良性关系的缺失是导致心理失调的更为根源的问题。两种理论视角虽然判然有别,但我们从差异中又隐约能感觉到,两种视角可能并不相互矛盾——如果我们把它们看成对于完整的人格功能机制的不同方面的互补概括的话。笔者试图对这个看法做出分析解释。

人类甫一出生,即表现出两种最基本的需求: 对食物的需求[30]与对亲切温暖怀抱的需求,前者表现为弥补匮乏、寻求快感的强烈冲动,而后者表现为寻求温暖、安全与舒适,避免冷漠、不安全与不舒服的冲动。个体对食物的欲求就与逐渐发展出来的自我与超我,发生着弗洛伊德所描述的那种冲突: 伸手去拿热锅中的食物,孩子的自我会告诉他: “你不能拿,还记得你上次被烫的经历?”而超我会告诉他: “妈妈说了,要按照她说的去做,不能擅自拿锅里的食物。”与食欲相关的内心过程,用经典精神分析作出解释,看上去相当贴切。

我们对亲切怀抱的需求,正如客体关系和自体心理学的学者所总结的那样,委实经历着从渴望肌肤相亲到渴望来自他人的抽象的积极回应,再到仅仅依靠那个内化了的人格成分而对自己的存在给予肯定(自我实现)的发展历程。

笔者并不是想用上面两个例子说明,应该用驱力的理论去解释食欲、性、成就等欲求,应该用关系理论去解释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更不认为这两类需求遵循着截然不同的心理规律。

当经典精神分析把压抑的性欲冲动看做致病的因素,而客体关系和自体心理学派把未被满足的关系视作致病的因素时,似乎驱力(drive)与关系(relation)被看做了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的确,以食与性为驱力的行为是探求性的、主动性的,而以关系为驱动的行为,似乎更少地表现出探求性和主动性。在经典精神分析的治疗中,发现被压抑的驱力以及宣泄被压抑的驱力,这与客体关系尤其是自体心理学的治疗中调整个体主观内在的自体与自体客体的关系的做法似乎截然不同。然而当我们把驱力理解成反射性的行为与感受的结合,那么关系就是驱力,反之,驱力也就是关系。虽然我们更愿意把一个孩子与另一个孩子争抢糖块的行为理解为被驱力所促使,而把这个孩子钻入母亲怀抱的动作理解为一种对关系的需要,但这只是观察者感受上的表象差异,推动这两类行为的,是本质上相似的内在规律。

关系也是被驱动的,为了寻求关爱而做出行动,就是一种驱力的表现。这种驱力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冲动当然不一样,它表现得更为柔和与审慎,因为涉及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是我们仍可放心地把这种心理过程看成驱力的展现。

关系能够直接影响驱力的强度,或者说,驱力也是有关系背景的。例如,考了一次好成绩而被父母称赞的孩子,可能会因父母的认可而感到幸福,进而唤起了更大的成就动机。来自父母的肯定让他对自体的看法变得更为积极,或者说,他变得更自信了——也可以说,原始的夸大自体的倾向在赞美中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激活。在此例中,关系的变化(赞誉)导致了驱力的变化(更大的成就欲)。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母在获得好的成绩时并不给予赞誉,而是表现了对孩子的关心。这个孩子会形成这样一种印象:只有成绩好,父母才会关心我。这个孩子追求成就的动机也可能会变得更为强烈。此时他追求成就的目的,主要地是为了获得和维持亲和关系。

笔者用以上的文字试图说明: 关系能够激活驱力;驱力本身就蕴含着关系;关系本身也可以理解为驱力。

叙事人格心理学家McAdams(1993)把人的需求归纳为能力(agency)与关系(communion)两类。能力感与连接感,是人类最基本的两种需求。上文举例的那个被父母称赞的孩子,有两种需求能够——甚至是同时——被满足:(1)被称赞使他觉得自己出色、能干;(2)被称赞又意味着被接纳,意味着父母愿意与他保持积极的关系。

来自父母的称赞,作为一种积极的回应,提高了孩子对自我能力的评价。这个孩子后来的努力,可以是为了重新获得来自父母的积极的回应,因为这是一种美好的感受,[31]于是我们就能发现驱力本身的关系背景。成就之所以被视为成就,往往因为它有来自观众的积极回应。[32]

我们便得到这样的结论: 驱力与关系共同构成了动机,驱力的视角与关系的视角——或者说我们把某些心理现象(例如性)用驱力理论去理解而把另一些心理现象(例如寻求归属感)用关系理论去理解——乃是因为两类心理过程分别成为注意的焦点时让观察者产生了不同的心理感受,从而导致了不同的物理学隐喻。[33]

就心理治疗而言,关注驱力(宣泄、防御、冲动)和关注关系(尤其是关系感受) ,那一个更重要呢?笔者认为,一般而言后者更重要。这不仅是笔者根据临床上的经验得出的看法,也是基于笔者对人性的反思。人格是复杂的结构,是错综复杂的材料构成的大厦,[34]心理的调整,首先是结构的调整而不是能量的宣泄。

视角问题也意味着心理治疗的重点问题。驱力和关系,虽然交织在一起,毕竟仍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差异性。对于人格的影响,它们也表现出相对独立的作用。我们不妨做个类比,当我们分析一个国家发生动荡的原因,可以从政府的失职和民生的凋敝两个角度去看。虽然两者是相互交织的,但是我们也的确能够发现,民生的凋敝,在某些情况下不是政府的失职所致(例如发生了难以抗拒的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恢复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着眼点当然应该是民生的恢复,而不是政治体制的改革;反之,由于政府职能失调而导致的社会问题,就无法通过民生的提高来达到根本的解决,结构上的调整和修复是更重要的了。否则,一个层面上出现的问题试图在另一个层面上解决,未免事倍功半。

就心理咨询与治疗而言,着眼于关系还是着眼于驱力,对于具体的个案,仍然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就个体心理而言,越是人类基本的动机(与个体本能有关的动机),越是适合用驱力模型去理解,适合从行为的角度去改变。越是高级的动机(与人际,尤其是与群体本能有关的动机),越是受到关系因素的决定,适合于从关系的角度去分析和改变。而对于那种因为关系的缺失或挫败而导致的向基本动机的固着,则必须从驱力和关系的角度同时去分析,但是尤其重要的则是关系层面的分析[35]人格障碍的治疗便是如此。

就强迫性人格障碍的治疗而言,强迫性人格障碍者高成就动机,倾向于诱导咨询师从驱力的视角去分析和干预。笔者从临床实践中得到的经验是,关系的改变、人格结构的修复是更为关键的治疗途径。试图降低驱力(比如劝说来访者降低目标)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往往难以奏效。就强迫性人格障碍者而言,驱力的起伏生灭,受制于关系的变化。

但是笔者认为驱力的视角绝不是可以完全放弃而用关系取而代之的。一些强迫性人格者具有极高的兴奋性和感觉寻求倾向,能量隐喻对于理解此类强迫性人格颇有帮助。我们可以称此类个体是具有高能量的人,不过治疗的关键仍然不是能量的宣泄,而是引导来访者面对这高能量的现实以及在这个基础上考虑如何构建能够容纳高能量的人格结构。

笔者把驱力模式的精神分析人格理论概括为图1.1.3的模型,把关系模式的人格理论概括为图1.1.4的模型。正如上文所言,在某些情境下,心理状态以图1.1.3的驱力—冲突模型解释更为合适,在另一些情境下,则以图1.1.4的关系模型去理解会更为清晰。不过个体面对现实而产生的心理状态,在任何时候都包含了两种模型所包含的成分。在一些情境下,个体的自我、本我与超我的冲突状态被唤起,成为心理活动的中心,而如图1.1.4所示的关系模式只是作为背景而存在;在另一些情境下,个体的关系需求被唤起(或遭到挫折),关系主题成为心理活动的中心,而如图1.1.3所示的驱力—冲突并不显著。个体的心理活动在两种状态之间的变化,有赖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模式。[36]我们可以大致把图1.1.3和图1.1.4看成个体在与不同的客体互动时被激活的两种不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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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驱力—冲突视角下的人格结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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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关系视角下的人格结构模型

正如上文所言,笔者认为关系模式比驱力—冲突模式更为基本。进一步说,后者的自我、本我、超我等人格元素(功能),乃是通过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互动在主体的内部激发而生的。例如,孩子在与父母的互动中,内化了父母的形象以及与父母的关系,这是构成成年后个体的关系模式的重要经验。内化了的父母形象及与父母的关系,会进一步转化为个体的人格功能,即遵循“应该”原则的超我功能、遵循现实原则的自我功能以及遵循快乐原则的本我功能。[37]相应地,笔者把主体在客体环境中的人格成长看成由两个层面构成的递进内化过程: 首先是自体与客体的关系的内化,然后是由内化了的关系向人格功能的转化。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着重于哪个层面上的工作,导致了治疗流派的差异。例如,自我心理学理论指导下的治疗关注人格功能的修复,而自体心理学与客体关系治疗则更关注关系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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