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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容易产生的负面心理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责感与悔恨感是有利于社区矫正的积极因素,是矫正人员思想转化的“闪光点”,是矫正人员在认识到自身错误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悔罪”心理。那些刚刚进入社区矫正的人员大多具有这种心理状态。有少数犯罪人员对刑罚执行机关及工作人员怀有敌意,或者强烈的仇恨情绪,甚至产生逃跑、行凶、破坏等继续犯罪的心理。
社区矫正人员容易产生的负面心理_心理疏导技术

【自责、悔恨】

其表现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感到很后悔,觉得自己对不起家人;同时会有“如果我当时不那样做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了”的想法。自责感与悔恨感是有利于社区矫正的积极因素,是矫正人员思想转化的“闪光点”,是矫正人员在认识到自身错误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悔罪”心理。

【怀疑、戒备】

其表现为对国家犯罪矫正政策的怀疑和对工作人员的戒备,平时沉默寡言,行动消极被动,不肯暴露真实想法。那些刚刚进入社区矫正的人员大多具有这种心理状态。他们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比较敏感,容易把一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若干不相干事件,进行错误关联;容易把别人的无意当成故意,甚至把善意当成敌意。

【怨恨、敌对】

其主要表现为不认罪、不服判,对自己被判刑改造持不满和抵触心理。鸣冤叫屈,闹无理申诉。有少数犯罪人员对刑罚执行机关及工作人员怀有敌意,或者强烈的仇恨情绪,甚至产生逃跑、行凶、破坏等继续犯罪的心理。一部分人可能会泛化这种敌对行为。当感受到他人的轻视(或者只是不够重视)、指责和伤害时,常常表现为怒目相对、冷漠仇视,不管这种“轻视、指责和伤害”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是确实如此还是自己主观上的错觉,反正对所有“于己不利”的人都充满敌意。他们还可能对社会现象有敌对行为,有更多自己主观上看不顺眼、不满、厌恶的人和事,甚至可能会诱发出破坏和攻击行为。

自卑、孤独】

其表现为由于身份、地位的重大变化和行动自由的丧失或受限制而产生的消极情感体验。避免目光接触或不愿与社会交往,很少说话,感觉孤独和被抛弃。会说“我不想见任何人”,或“我要一个人呆着”,或“我不想与任何人说话”,躲避别人。有时,会感到失去了亲朋好友;常常感到时有时无的寂寞;由于害怕社会歧视而感到屈辱、耻辱;怀疑自己被监视或被别人闲谈、指指点点。

【沮丧、消沉】

其表现为觉得“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活下去了”,或者“很丢人”;他们会觉得没用,只想待在家里;不想吃,也不想和别人说话,无精打采。沮丧常常使人身心衰弱。他们可能会觉得命运不济,灰心失望,失意懊丧,错误地认为人生不过如此,理想、前途都是无稽之谈。于是,“看破红尘,浑浑噩噩,消极混世,颓废不振”。

【焦虑心理和行为】

其表现为紧张、焦虑、忧虑、担心、恐惧交织而成的一种消极情绪反应。显著的特征包括焦虑、害怕的面部表情,无法集中注意力,活动减少等等。对自己人生遭遇错误估计,以为此生休矣,一切都完了,并表现出不安、忧心忡忡,高度紧张,甚至出现心悸、气短、头晕目眩或昏厥、盗汗、浮躁和失眠等肢体症状,从而演变为神经症。

【忧郁和恐惧症状】

其表现为由痛苦、焦虑、自卑、绝望、羞耻感、罪恶感交织而成的一种消极情绪反应。在服刑生活中可能遇到新的刺激和压力,对于内向人格倾向,以及存在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来说,可能容易产生抑郁心理,变得对人冷淡,并且忽略个人卫生等基本生活质量。一些情绪抑郁的人想死亡或感觉绝望,甚至出现自杀倾向。有些矫正对象可能出现社交恐惧症——是对人际交往的恐惧。恐惧对象可以是某个人或某些人,也可以是除了特别熟悉的亲友以外的所有的人。他们极力避免与恐惧对象交往,如不得不与之交往,便会脸红、心悸、出汗和颤抖,或者举止笨拙、惊慌失措、忐忑不安。他们对被人注意尤为敏感,因而常常拒绝出席各种聚会,也不愿去可能要与人打交道的公共场所,如商店、餐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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