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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购买行为

时间:2022-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药剂科主任对拟采购的药品采购种类、品牌、厂家及数量进行初步审核,初步确定后,由采购部门确定采购计划,再送达给主管进药的院长或副院长进行审批。医疗机构在委托招标时,要明确制定拟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模和数量计划。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概述

1.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概念 目前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尚不明确,界定的标准也尚不统一,但仅以国有和民营来划分不是很科学。公立医院或者其他民营医疗机构的营利与非营利性,必须根据其医疗服务定位、服务项目及内容和收支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以是否为无偿的或没有利益差价做标准,而不是简单地定性某个医疗机构为营利性或是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是自主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以营利为目的,可以在各级政府区域医疗规划以外设置。

2.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特点 由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投资性质为非公有性,以企业化管理模式运营,因此,在药品采购方式上,不同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模式

1.医院自主采购程序 医院自主采购程序如图6-4所示。

图6-4 医院自主采购程序图

(1)由医院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用药需求,或因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提出用药要求,并提交科室主任,经科室主任审批后,提交药剂科。

(2)由药剂科的采购部门根据临床医生申请,结合药品库存情况,确定拟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填写药品购买申请单(药品计划申购单或新特药品计划申购单)。由药剂科主任对拟采购的药品采购种类、品牌、厂家及数量进行初步审核,初步确定后,由采购部门确定采购计划,再送达给主管进药的院长或副院长进行审批。

(3)主管进药的院长或副院长根据临床医生和药剂科所提出的申请,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后,药剂科的采购部门便可进行采购。

(4)如医院设有医院药事委员会的,要提交药事委员会审核。药事委员会成员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主管进药的院长和副院长、知名专家和教授组成。

(5)经医院药事委员会论证通过后,医院药剂科的采购部门承担具体采购任务,并且跟踪药品运输情况,直到药品入库。

(6)药品入库后,由药库保管员负责对药品管理,并将根据用药要求将药品分发到门诊药房和住院部药房。

(7)门诊药房和住院部药房根据医生用药情况,将药品配发至患者用于临床。

(8)若临床用药效果好、用药量较大,一般会重复采购,否则可能会降低用量,或转向其他用药。

2.招标采购程序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程序有以下4个步骤。

(1)委托招标:医疗机构委托药品招标采购服务机构,对外公开招标采购所需药品。药品招标采购服务机构既可以是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的招标采购机构,也可以是依法设立、从事药品集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医疗机构进行招标委托时,必须了解招标单位的资质信誉、公正程度以及招标采购人员配备情况。

医疗机构在委托招标时,要明确制定拟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模和数量计划。确定采购计划的程序,同医疗机构自主采购计划的确定程序相同。

(2)药品招标采购机构组织招标工作

1)招标准备工作

*汇总招标采购委托:将各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进行汇总,编制目录。

*组织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是相关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

*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方式有两种:①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具备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采购适用于医疗机构普遍应用、采购批量较大、没有品牌限制的药品品种。②邀请招标又称限定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限定招标无须发布公告,限定招标采购适用于医疗机构普遍应用、采购批量较大,但具有某种限制的药品品种。

*编制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信。

3)审标:审核投标人的合法性和信誉,以及投标药品的相关批准文件和有效质检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4)评标和议标:组织招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和议标,届时会有各方面的专家参加,包括医疗机构代表、各领域专家、招标机构人员等。

5)开标:确定中标企业并公布中标结果。

(3)签约阶段:由中标人在招标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招标医疗机构之间按中标的条件进行签约,内容包括药品品种、数量、价格、交易条件、回款条件等采购细节问题。

(4)履约阶段:由中标人按照合同进行履行供货职责,作为医疗机构会严格监督中标企业的履约情况,作为下次是否合作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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