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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师管理规范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严禁无故不执行治疗组制定的治疗方案,严禁无故拖延治疗。所有假条由治疗师长保管,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所有问题一经查实均记录在治疗师考勤、考核记录本中,考勤、考核记录本由治疗师长保管。为贯彻医院缺陷管理条例,落实科室治疗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规范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工作程序,特制定如下缺陷管理条例。

(一)治疗师医疗质量管理条例

1.组工作制:治疗师、技师按照亚专业分组与各亚专业主管医生一同参与本组患者的查房,按照医师确定的治疗方案,负责对分配给自己的患者实施评定和治疗。

2.治疗前签署并检查相关知情同意书,瘫痪、骨折、骨质疏松、老年、儿童等感觉运动障碍患者到治疗室必须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等意外发生。

3.治疗师安排患者每日治疗时间需告诉患者,治疗应尽量做到固定治疗师;治疗过程中应尽量与患者沟通,说明费用情况,减少误会,减少拒付,杜绝逃费。

4.交班:各组必须派人参加每日晨交班并将交班内容回组传达。治疗师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评定结果、康复治疗目标、方法、治疗后反应。

(2)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的交班。

(3)治疗方案变动交班。

5.熟悉所治患者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因病情变化或其他原因需修改治疗方案,及时向主管医生汇报,待医师开具医嘱后方可实施;治疗效果差者,晨交班时汇报,并与主管医师一道,力争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并于当天实施。

6.患者因故要求临时停止治疗,治疗师应向主管医生汇报并记录、签字。

7.假肢矫形治疗师要求:按分组参与查房;先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再安装假肢、矫形器;填写假肢矫形器随访表并定期随访,指导患者穿戴假肢矫形器、进行相关训练和交代注意事项;及时了解安装后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或修改;车间、成品、出差和经济管理按相关管理文件实施。

8.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入院注意事项,留有治疗费者,用专页治疗单记录并请患者签字,以后每次治疗所需费用均让患者签字,并从此单中减除。

9.质量保证基本程序:治疗师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质量保证程序。

(1)专题讲座日:每周1次,由教学秘书统一安排。

(2)读书报告日:每周1次,由教学秘书统一安排。

(3)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和疗效差的患者每周1次进行评估,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各组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24小时内评定;各亚专业医生负责主持(亚专业医师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和病历中。

(4)技术交流日:每周1次。内容,针对本亚专业组病种,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病情和功能障碍情况,选择1~2个病例,讨论其治疗目标和方法,就治疗经验进行交流,或进行本亚专业基本技术和新技术讲座。

(二)治疗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

1.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患者的需要就是我们工作的原则 对患者热心、耐心、细心、关心,禁止服务态度冷、硬、顶、拖,禁止推诿患者或咨询者。

2.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实行首问负责制,禁止说“不知道”;坚持微笑服务、语言亲切和亲情化服务,无论是患者、家属和陪护,见面均应主动微笑问好。禁止治疗时接听和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禁止上班看杂志、报纸、电视和坐姿不正,保持仪表端庄;禁止同患者、陪护或同事吵架。

3.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治疗应根据医师查房确定康复目标、方案和参与的技术(治疗师)为基础,参与的相关治疗师应先评估,确定康复目标,然后再进行治疗操作。严禁无故不执行治疗组制定的治疗方案,严禁无故拖延治疗。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杜绝迟到、早退、脱岗;禁止收受患者红包、现金或贵重礼品,禁止接受门诊或住院患者吃请;禁止私自外出治疗,禁止利用科室仪器设备免费为患者检查治疗和私自外出治疗;禁止与门诊或住院患者赌博。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强调团结精神、构建和谐团队 服从主任、治疗师长工作安排;弘扬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团队精神;禁止传播不利团结的话,禁止做不利团结的事;禁止挑拨离间,禁止与同事吵架。

6.请假制度 请假必须具备书面手续,并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除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得口头或电话请假。请假1天内,组内安排好工作,组长签字同意上报治疗师长排班即可;请假1天以上者,先组长签字同意后上报治疗师长签字同意,最后报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再返还治疗师长排班即可。所有假条由治疗师长保管,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7.监管办法 治疗师长负责实施监管,治疗师长休假则委托副治疗师长考勤和记录。

(1)每日定时画考勤:每日早上按上班时间定时画考勤,签到并记录迟到人员名单

(2)每周抽查1次:主要抽查周一至周日上班时间内的迟到、早退、脱岗现象;对1~4条中的内容进行1次抽查并记录。

(3)节假日、提前休和补休不记录,病、事假必须记录。

所有问题一经查实均记录在治疗师考勤、考核记录本中,考勤、考核记录本由治疗师长保管。以上情况除纳入年终考核外,还将按科室缺陷管理条例处理。

(三)治疗师缺陷管理条例

为贯彻医院缺陷管理条例,落实科室治疗师行风规范管理条例,规范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工作程序,特制定如下缺陷管理条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无故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病、事假3天及以上,脱岗1次,扣发当月奖金;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按脱岗处理。因脱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2.凡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拖等情况,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推诿患者、不执行医嘱、患者反映不认识治疗师或无故拖延治疗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与患者、陪护或同事发生吵架、斗殴,除负责一切后果外,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同事间则当事双方均扣发当月奖金。

4.接受患者吃请、收受红包、现金或贵重礼品,除退还红包、现金或礼品外,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5.私自介绍患者外出治疗、检查、住院、购药,私自为患者治疗或治疗后不收费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6.不服从主任、治疗师长工作安排,扣发当事人1个月奖金;私自外出治疗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7.本科室同事间不得相互打听、泄漏他人或自己的奖金,违反者扣发当事双方当月奖金。

8.除科室集体活动外,节假日本科室同事间不得相约打麻将、棋牌等,违反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或医院缺陷管理条例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或医院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四)终止聘任治疗师管理条例

在聘任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科室将终止聘任该员工。终止方式按医院和科室合同条款进行。

1.违反医院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条例者。

2.违反康复医学科招聘治疗师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者。

3.不能完成本人当年岗位职责(新进员工连续2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4.不能完成本人当年岗位职责、年终考核排名倒数第1者(新进员工第2年仍不能完成者)。

5.学历层次5年内无提升,且年终考核达不到优秀标准者。

6.因所在岗位经营困难不能继续聘用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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