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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管理规范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地用实际行动落实无纸化办公的各项要求。 凡涉及全体教师或大多数教师的信息,仅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单独印发,如会议通知、师训安排、评优结果等。特等加4分,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发生事故则一次扣4分。

18. 应用管理规范

18.1 电子备课操作细则

18.1.1 目的

本细则是通过对电子备课写作内容和形式的控制来规范电子备课主要环节和过程,确保电子备课的质量与效果。

18.1.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崇仁路小学除体育组以外的全体学科教师

18.1.3 职责与权限

(1) 电教处负责硬件和技术的支撑。

(2) 教导处负责建立电子备课标准。

18.1.4 内容与要求

(1) 每位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在教研组内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电子备课,实现资源共享。教学设计可以采用文本式、表格式、框架式、剧本式等方式撰写。

(2) 为避免出现一味强调个性化教学,而忽视各科知识学习的系统性及本班学生实际的现象,教师备课时应标明单元主题和主备课人,并对每单元教学内容做总概述,总概述可以分为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建议、教学总课时等几部分撰写。

(3) 每课教案须写明三维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准备、教学分课时、教学过程、作业设计、板书设计等内容,并注明课件提供者和资料提供者。

(4) 动态备课部分必须采用手写笔录的方式。教龄超过五年的教师至少每单元进行一次教学反思,教龄不满五年(含五年)的青年教师至少每单元进行两次教学反思。教学反思可以分为三种形式:教学说明(因顺应学生的需求对教案进行调整后的补录、说明);教学札记(授课后的随想或随笔,记录教师个人真实感受);案例分析(就教学中某一个问题或某一教学环节,结合实践进行的理性反思)。

(5) 备课时要加强作业设计和板书设计的研究。作业设计不能以标书页和题号的简略方式出现,避免出现照抄参考书的现象,应注明“基础练习”、“拓展练习”、“分层练习”、“选做练习”等。

(6) 主备人必须提前一周将教案交给共享伙伴,教研组每次集中教研前,每位教师要通读教材和教案并作适当批注,做好充分准备。集体备课后,要及时对教案进行补充、调整或重备,体现教师的教学个性。教研组每月检查教案时,要对有关情况进行交流反馈,作好记载,并适时组织教学设计、动态反思的交流活动。

(7) 电子备课文稿需用A4纸,按统一体例进行打印,并在页眉处标明主备人。

18.1.5 相关文件

暂无。

18.1.6 记录表格

暂无。

18.2 无纸化办公的管理意见

18.2.1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培养教师运用现代媒体的意识,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学校办公成本,特拟订本管理意见。

18.2.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崇仁路小学所有的办公场所。

18.2.3 职责与权限

(1) 学校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

(2) 电教处提供无纸化办公平台和信息发布的权限。

18.2.4 内容与要求

(1) 无纸化办公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参与。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地用实际行动落实无纸化办公的各项要求。

(2) 无纸化办公的推行由校长室牵头,学校各部门参与,全体教师参加,各负其责。

(3) 凡涉及全体教师或大多数教师的信息,仅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单独印发,如会议通知、师训安排、评优结果等。

(4) 凡学校颁布或制订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及各种决议,仅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单独印发,如月考评标准要求、教代会讨论提案等。

(5) 各种校内交流材料、文章范例等,仅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单独印发,如教师论坛》文稿、《团讯》、《我爱我家》等。

(6) 凡不在以上规定之列的材料须大量复制的,经校长室签字方可复制。

(7) 月质量试卷、期中(末)试卷、《告家长书》不在此规定限制之列。

(8) 本管理意见自公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18.2.5 相关文件

暂无。

18.2.6 记录表格

暂无。

19. 应用考核评价规范

19.1 教师电教工作奖惩考评办法

19.1.1 目的

本办法力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将电教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以促进学校电教工作的持续、高效发展。

19.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崇仁路小学所有教师的信息技术工作考评。

19.1.3 职责与权限

(1) 职能部门进行信息技术月考评。

(2) 学校行政会复议核准。

19.1.4 内容与要求

(1) 事故等级界定

① 特等:因操作失误导致电教设备损坏或遗失。

② 一等:电教人员不服从电教工作安排,导致任务无法完成,使学校受到极大损失或影响;因使用或管理不当,损坏、丢失电教软件资料;未经批准把校内设备带至校外使用。

③ 二等: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人为损坏;未经批准私自挪用电教设备;因个人工作未完成,使学校整体工作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因迟到影响工作进程。

④ 三等:电教人员因未及时完成个人工作,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影响;使用计算机室、广播室、演播室、制作室、阶梯教室或报告厅后不关机、不断电源;对本班配发的设备未作合理保护;未经电教人员允许,私自操作电教设备;购置软件、光盘、磁带或其他耗材未及时作账本记录;电教人员管理的设备出现故障且一周内未修理;教师在学校、区内组织的电教培训中未达标;教师管理的各功能室的环境卫生差或摆放零乱。

(2) 奖励等级界定

① 一等:非电教人员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超过总学时的30%;非电教人员积极参与电教课题研究,并形成了论文或研究成果;学科教师在重大活动中承担电教方面的工作,并获得较好的效果。

② 二等:电教人员制作的软件、学件辅助教师授课获奖;电教人员使用电教手段辅助教学获奖。

③ 三等:非电教人员能自制电教软件、学件进行教学;非电教人员能主动协同或参与完成电教科研课题;非电教人员能主动协助电教人员进行节目制作、软件制作等工作。

(3) 奖惩办法说明

① 每月针对教师电教工作情况评出A、B、C三个等级:A占30%,B占60%,C占10%。

② 综合每月数据评出校级优秀电教工作者。特等加4分,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分;发生事故则一次扣4分。

19.1.5 相关文件

暂无。

19.1.6 记录表格

暂无。

19.2 信息技术带头人评选办法

19.2.1 目的

本办法通过发现典型、表彰先进,力求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推动电教工作,促进学校信息化发展。

19.2.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崇仁路小学信息技术带头人考评。

19.2.3 职责与权限

(1) 电教处进行信息技术年终考评。

(2) 学校行政会复议核准。

19.2.4 内容与要求

(1) 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达到先进标准。

(2) 能带头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超标准完成工作计划。

(3) 能积极、有效地培训本年组教师,使本年组教师信息技术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合格率和优秀率均居各年组前列。

(4) 能及时收集、反馈年组设备使用情况,能主动维护本组设备。

(5) 做好组内教师使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记载,统计使用率。

(6) 能积极收集组内资源,上传到学校资源库。

(7) 能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8) 每学期按30%的比例评出优秀信息技术带头人。优秀信息技术带头人将获得一次外出学习的机会。

19.2.5 相关文件

暂无。

19.2.6 记录表格

暂无。

20. 应用管理相关记录表格

20.1 学科教师多媒体资源使用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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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信息技术应用先进个人评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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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优秀信息技术带头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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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外网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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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信息技术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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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优秀信息技术课题实验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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