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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作用与内容

时间:2022-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食品卫生监督以国家名义依法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充分显示食品卫生监督的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有效地保障国家各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与措施的实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如发放卫生许可证、评价食品卫生质量、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等,负责监督各类食品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一、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作用

《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作为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依法进行食品卫生事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发挥着其他职能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制建设逐步完善。随着食品卫生立法数量的不断增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显得更为重要。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目的是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卫生监督管理的运行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使危害因素得以控制,人民身体健康获得充分保护。

(二)建立良好食品卫生秩序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依法规范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者和管理相对人的行为,使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进行,依法制止各种有碍健康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食品卫生秩序,打击以提供卫生安全缺乏保障的食品与损害人民健康为代价的不正当竞争,促进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自身管理、改进生产工艺、完善卫生设施、提高食品产品卫生质量,使食品卫生管理融入生产经营活动中,促进食品工业和食品检验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维护食品卫生合法权益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通过积极主动地采取监督检查、卫生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维护国家的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食品卫生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保护社会生产力,使食品卫生法赋予人们的合法卫生权益转变为人们生活中的现实。

(四)制裁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食品卫生监督作为一项代表国家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证。食品卫生监督以国家名义依法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充分显示食品卫生监督的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有效地保障国家各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与措施的实施。

(五)进行食品卫生指导和教育

通过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项职能的实施,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直观认识到食品卫生法律规范要求、鼓励、禁止与反对什么,违反食品卫生法律规范的后果是什么,起到教育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食品卫生行为的作用。从而促进其食品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树立食品卫生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卫生法律规范,履行卫生法律义务。

(六)促进食品卫生法制建设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开展,可以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各种各样的食品卫生问题,为国家食品卫生立法和制定食品卫生政策反馈有价值的信息,促进国家食品卫生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改革各种不合理的卫生制度,提高食品卫生立法水平,促进卫生法制建设的发展。

二、食品卫生监督的内容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①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②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③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⑤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⑥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⑦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⑧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监督管理

(1)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这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合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依据。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采购食品索证:《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索证工作。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设计的卫生审查:凡是要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对选址和设计方案事务的审查和工程验收。

(5)食品包装标识的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特殊营养食品标签标准》等的规定在销售包装、运输包装以及产品说明书上标明规定的标识。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别,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6)城乡集市贸易的监督: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必须遵守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做出的具体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如发放卫生许可证、评价食品卫生质量、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等,负责监督各类食品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用产品的监督管理

(1)对普通食品的卫生监督。

(2)对新资源食品的审批与监督。

(3)对保健食品的审批与监督。

(4)对辐照食品的卫生监督。

(5)对特殊营养食品的卫生监督。

(6)对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卫生监督。

(7)对食品添加剂的审批与监督。

(8)对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监督。

(9)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审批与监督。

3.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管理 《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十二项,按性质可分为以下5类:

(1)已经证明有毒、有害并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系指由于掺假、掺杂、伪造而损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4)为防病等特殊需要禁止出售的食品:是指某些疾病与某种食品有直接因果关系而又难以消除有害因素的食品。

(5)加入药物的食品:《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中不得加入药物,但卫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物的品种和符合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各种营养素除外。

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对人,可根据违法程度依法进行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收缴卫生许可证、吊销卫生许可证、销毁违法食品、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责令改正、取缔等1项或2项以上并举的行政处罚。在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办事,因为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程序的监督和行政处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三、食品卫生管理的内容

食品卫生管理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防止食品污染,所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办法,《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管理内容主要有:

1.健全企业内部的食品卫生管理体系,确定卫生管理机构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对本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4.开展食品卫生质量的检测与控制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及时做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人员的调离工作。

6.完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与食品质量相关的各项条件,包括生产场地、包装材料和加工工业等;对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发现食品卫生问题及时处理。

7.对发生食品污染或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明原因,搞好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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