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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表示合同内容的具体方式。《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优点在于正式、便于保存和举证,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决。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也称合同条款,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做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是合同必须具备的首要条款,是确定当事人身份、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的关键。

2.标的。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合同标的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知识财产,还可以是行为。

3.数量。数量是衡量标的的尺度,也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范围和大小的标准,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

4.质量。质量也是衡量标的是否满足约定交易条件的尺度。当事人在约定标的质量时,如果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则不得低于该标准,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采用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5.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在约定价款和报酬时,如果有政府定价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必须在政府指导价的幅度范围内确定价格;如果没有政府定价、也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则采用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通常有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两种形式。

8.解决争议的方法。争议解决的办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当事人可自由选择其中任意几种或全部。

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表示合同内容的具体方式。《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一)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优点在于正式、便于保存和举证,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决。其缺点在于程序较复杂,一般性的、小额标的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则不便。

(二)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用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如面谈、电话交谈等。采用口头方式订立合同的优点在于简单、便捷。其缺点在于难保存、举证难,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三)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除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以外的其他订立合同的形式。其他形式一般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合同成立。”[1]如商店的自动售货机。默示形式是指当事人采用默示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使用人在试用期届满后对是否购买标的物不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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