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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标兵评选办法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推进科研兴校战略的实施,学校决定每年评选一届学校“教育科研标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育科研标兵”产生办法如下:参选人员为衡水中学现任在职教师,所取得的教育科研成绩为本年度内获得或评定,名额确定在5-10名,由学校颁发证书。

开展教育科研,是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推进科研兴校战略的实施,学校决定每年评选一届学校“教育科研标兵”。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具有强烈的科研意识和较高的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效果的教师,有资格参评教育科研标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育科研标兵”产生办法如下:

一、范围要求及名额

参选人员为衡水中学现任在职教师,所取得的教育科研成绩为本年度内获得或评定,名额确定在5-10名,由学校颁发证书。

二、参评教师需具备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衡中》撰稿工作,按要求投稿。

(二)必要条件(以下所列条件中至少具备一项):

1.在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

2.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有关子课题的研究,按时参加课题调度会,按计划完成阶段性研究工作或结题工作,有关研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上交等。

3.课例、课件、优质课等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4.作为主讲人,参与对外学术报告。

三、申报及评选

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填写《衡水中学教育科研标兵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成果原件交所属级部、科室审核后,一并交教科处。教科处审核无误后,发布参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并安排参评教师进行述职,对自己一年来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探索、贡献进行全面申述。

述职的主要方面:①一年来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情况;②读书、理论学习情况;③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探索、创新情况;④参与教研活动,开展日常教育科研,以及完成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教育科研工作、任务的情况。⑤开设研究课,指导青年教师的情况。⑥其他。

学校组织评委会对参与述职的教师进行现场打分,确定年度教育科研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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