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让学生在实践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工作流程
1.团委依据学院工作制订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方案并发布。
2.各系团总支制订依据各系实际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4.各系团总支审核立项,汇总上报团委。
5.各系召开社会实践启动仪式,建立安全机制。
6.团委批复实施。
7.学院、各系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8.各系总结工作,上交实践成果及相关材料。
9.团委组织评奖推优,召开社会实践表彰大会。
10.经费报销。
三、工作任务细化
(一)成立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与管理机构
成立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规划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统战部、团委、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负责人及各教学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具体负责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协同整合校内外资源,广泛建立实践基地,并在实践活动的组织宣传、活动安全及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指导与支持。
学院各级团组织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的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突出重点,形成特色,促进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开阔视野、增长才干。
(二)制订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由学院团委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及上级活动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方案并公布。
各系团总支依据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方案,以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目的,确保每一位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努力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各系宣传动员,各团支部组建团队,申报立项
根据社会实践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主要纪念活动,依托各团支部组队,确定当年学生社会实践的立项主题。
要求每个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至少由六人组成,鼓励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组团,可跨年级、跨专业、跨系组队,以队长所在系为指导单位,并落实至少一名团队指导教师。
各实践团队根据各系团总支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认真讨论各自团队实践内容,制订详细的实践计划书、应急预案等,认真填写立项登记表等各类材料。
(四)各系团总支审核立项,汇总上报团委
各系团总支根据立项申报情况,完成团委分配各系提交的立项指标(一般为1∶1.5,即若指标为1项,则需提交不少于1.5项),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团委。
(五)各系召开社会实践启动仪式,建立安全机制
各系在学期末组织召开社会实践启动仪式,成立由相关系领导、指导教师及团队负责人组成社会实践安全领导小组,预警防范突发事件,已立项团队参会并宣誓,社会实践正式启动。
(六)团委批复实施
团委学工部审核各系社会实践立项情况,经综合评定后公布入选团队名单。
(七)学院、各系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利用好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注重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报道。省市级媒体报道的实践团队,将优先参与学院评奖评优。
(八)各系总结工作,上交实践成果及相关材料
各实践团队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社会实践报告、团队社会实践日记、相关宣传报道、实践活动论文、社会实践鉴定表等材料上交至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汇总后交至团委。
各系团总支在新学期开学第二周组织实施展评总结工作。各实践团队制作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及成果的演示文稿,各系制作反映本系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展板,进行成果展示。
(九)团委组织评奖推优,召开社会实践表彰大会
学院团委将根据各系各团队的实践情况,召开社会实践成果总结表彰会,评选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社会实践组织单位。同时,推选优秀团队事迹上报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进行申报评奖。
(十)经费报销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采取各系资助经费、学院资助经费及联系赞助经费三种形式。实践团队根据各自实践内容、地点等因素提报经费预算,报各系团总支审批。入选团队及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在总结表彰会后,可按总体方案中规定的数额获得学院经费资助。
四、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建设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2.学生社会实践项目运作流程;
3.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4.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承诺书;
5.学生社会实践团队信息表;
6.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7.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8.学生社会实践材料上报制度;
9.学生社会实践资助报销制度;
10.学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
1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12.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五、考核事项
学院每年进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服务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调查报告等社会实践的考核评比和表彰。社会实践的考核评比工作,应在学院、系、班级三级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当学年社会实践考核评比结束后,可通过开学典礼一并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通过社会实践成果展览、网站、校报、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推介优秀成果。
考核细则
(续表)
(续表)
淄博市技师学院团委 杨 冰 刘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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