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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境不利儿童群体之教育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关于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支持政策主要涉及学前儿童保教政策和家庭政策两个体系,从促进就业、家庭援助、儿童援助、儿童照顾与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增强学前儿童的家庭功能并促进学前儿童的健康发展。在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的干预计划中,我们择美国普及学前教育运动一例进行介绍。

近年在关注教育公平的背景之下,国际学前教育大环境普遍将其目光移至了一个庞大的适龄儿童群体——处境不利儿童群体,认为这一儿童群体的教育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学前教育甚至是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最终决定一个国家的后续发展。于是,我省在此背景下关注这一群体的幼儿,重视普惠性幼儿园园所的发展,是发展学前教育的不二举措。为此,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相关做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抓住要点,获得发展之实效。

目前,关于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支持政策主要涉及学前儿童保教政策和家庭政策两个体系,从促进就业、家庭援助、儿童援助、儿童照顾与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增强学前儿童的家庭功能并促进学前儿童的健康发展。以下,我们首先介绍一些国家对此的具体做法,从中,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找寻契合之处。

(一)美国普及学前教育项目运动

在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的干预计划中,我们择美国普及学前教育运动一例进行介绍。美国普及学前教育项目运动以州为单位积极进行,到2006年已有38个州资助学前教育项目,支持各州扩大学前教育和保育服务供应面、提升保教服务质量。具体的做法有:

1.通过有条件的拨款法敦促各州建立学前教育商议委员会制度

2007年联邦政府颁布《2007年开端计划促进入学准备法》(Head-StartforSchoolReadinessActof2007),要求每个州政府建立州学前教育商议委员会(ECAC)来整合各州范围内的学前教育和保育资源,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他们的具体工作包括:建立来自联邦和州资助的不同学前教育和保育项目之间的联系,梳理各项目服务对象的资格要求以及资源提供者,寻找学前教育和资源重叠辐射或真空对象,在此基础上提出重新整合资源、提高学前儿童接受学彰教育服务的比率的方案,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数据库,建立州范围的学前儿童保教人员的专业发展和职业计划,制定促进州早期学习标准实施的建议。

针对各州学前教育和保育存在的资源结构和体系的差异性,联邦政府并不对各州提出统一要求,而是请各州商议委员会在现有基础上推进各州范围内学前教育和保育系统的建立,并给予各州一次性的启动资助(不少于50万美元)。各州获取资助的前提是提交一个将各种早期教育和保育项目进行整合的工作计划,具体包括评估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学前教育和保育计划之间实施事例的可能性和障碍;制定整合工作的年度预算以及资金使用清单;提供建立和推行州早期学习标准的计划;建立一个州范围的学前教育和保育系统的联合数据库。

2.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促进各州学前教育商议委员会的建立

目前,有35个基金会参与到了各州学前教育商议委员会的建立、发展中,“聪明开端(SmartStart)”和“建立倡导(BuildInitiative)”是其中影响力较大的两个。聪明开端通过向北卡洛莱纳州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发展型服务机构,确保儿童在入学时保持身心健康、做好入学准备。而建立倡导则是涵盖了全国16个资金会的学前儿童教育联合基金会,为帮助州建立一个早期学习整合体系,对家庭需要、私立和公共资源做出积极响应,其服务内容已扩大到建立学前教育和保育体系的框架指导、促进学前教育和保育体系的质量、开展学前教育和保育体系的财政评估以及建立公共热情方面,通过制定计划、实施行动以及相互分享等方式为其他州或全国性组织提供技术帮助和宏观指导。

3.建立有效的组织架构和执行系统

学前教育商议委员会需要有效的组织架构和执行系统来进行各方力量的平衡,从而实现整合目标。目前,一些州尝试建立一个新的部门以发挥整合的作用,将商议委员会提出的计划放在一个部门结构中以达到更大的绩效责任。无论何种组织架构,为了建立实现广泛基础的联合,各州学前教育商议委员会纷纷将达成学前教育和保育的价值共识作为首要任务,并将这一目标分步完成:第一步是通过沟通在商议委员会成员之间达成共识;第二步是获得来自多个州政府各个部门的拥护,尤其是和有机会影响政策制定的部门,包括商业、非营利机构、法律、改革组织等部门;第三步就是建立广泛的公共认知和支持。商议委员会需要聆听公共需要、开展公共讨论以及各种不同方式和社区联系,从而建立公共对于儿童问题的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商议委员会纷纷彩研究和数据以获得跨政治党派的支持。

由于当前美国许多州正在面临学前教育普及的政策变革,如何建立联邦——州以及州各部分间有关学前教育和保育项目的整合体系,正好迎合了提高学前教育和保育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的需要,因此,许多州纷纷加入这一政策改革。这些委员会还试图将健康服务、家庭访问、早期干预等整合进入学前教育和保育系统,通过建立整合的学前教育和保育系统,提高现有资源在系统中动作的有效性。一些州甚至通过立法来明确商议委员会在整合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确保各州学前教育和保育体系的建立。

4.组织国家范围内的重大研究项目

美国学前教育和保育有在家庭内进行的传统,至今还有许多家庭并不认同学前教育机构会比家庭更有利于学前儿童发展,一些州对于学前教育和保育机构的支持甚低,基于没有任何投入,于是,获得公众支持、获得公众舆论认同对学前教育和保育机构的推进、普及以及质量提升有着重要意义。为此,联邦政府大力资助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组织大学、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的专家力量,通过专设课题来攻关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瓶颈问题,并及时发挥科学研究成果作用,有效形成了一种由父母、早期教育工作者、保育者以及相关组织构成的较大的推动各州学前教育发展的舆论力量,以实现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如2008年联邦政府组织国家研究委员会研究并发表的《学前儿童应该评估什么?如何评估?》的研究报告即运用了大量证据证明评估作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手段有着重要意义,指出关键是要选择科学的评估方法,针对公众对提高评估能力、进行科学评估的需要,罗列了一系列评估工具,并对工具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这些重大研究课题反思了美国学前教育的根本问题,通过数据收集和实证研究为决策者提供种种参考信息,修正了美国学前教育从宏观到微观的发展方向,不仅对美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世界学前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的干预计划的经验

总的来说,在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保育与教育干预方面,相关的政策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1.学前儿童入学准备发展是处境不利儿童早期教育的核心问题

反贫困教育和全民教育的实质就是追求对处境不利儿童的教育公平,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是要肯定每一个人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的进度和方法是适合个人特点的,于是将入学准备作为处境不利儿童教育的核心问题,为他们及早制定预防措施并提供支持不仅可以消除不利和不公平环境对儿童造成的消极后果,而且有利于全民教育其他目标的实现,具有相当高的投资回报率。

(1)在高结构设计入学准备课程文化适宜性之间寻求平衡基于补偿型干预理论,大多数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入学准备课程多采用以认知技能为核心、直接教学为主要手段、教师预设为主的高结构设计,或者将儿童直接淹没在非母语的主流语言环境中,或者以基本认知能力为大纲,试图将孩子的语言和文化技能提高到普通水平。于是,有研究者质疑这种模式在促进儿童社会性发展方面的不利后果。为此,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对于家庭教育能力不足的孩子而言,需要完成第一个良好的开端,高结构课程模式显然更具有现实意义。近年,由于文化适宜性的呼吁,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项目中也越来越强调文化融合的概念,文化和谐相容的课堂也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2)提高儿童的出勤率和干预密度是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项目的发展趋势

当服务的费用低廉、地理位置便利、服务时间灵活、家长对于项目价值持认同态度时,儿童进入保教机构的概率也就相应有了提高。

2.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家庭整合的干预计划

(1)印度整合儿童服务中心计划

在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家庭整合的干预计划中,我们择印度整合儿童服务中心计划一例进行介绍。整合儿童服务中心项目(Integrated-ChildDevelopmentServices,ICDS)是印度政府自1975年启动的以促进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整体发展的一个项目,30年来,该项目的受助对象已经从最初的0-6岁儿童,扩大到孕妇、哺乳期的母亲、女童以及辍学的青春期少女,将学前教育、女童教育以及对于母亲的教育整合在一起。

ICDS项目经费主要来自国外相关团体(如联合国儿基会、世界食品项目、美国的非政府组织CARE、世界银行计划、欧盟等)的资助和本国政府的投入,在受助对象和服务内容方面,ICDS将受助对象扩大到整个弱势群体,除0-6岁儿童外,还为孕妇、哺乳期的母亲及女童提供服务,将学前教育、女童教育以及对母亲的教育整合在一起。具体的服务内容有:为孕妇和当地母亲提供有质量的健康和营养服务,促进0-6岁儿童的身体和社会发展、对目标人群的母亲进行健康和营养教育。为此,ICDS的具体动作包括物理环境改善、物质材料提供、员工资质要求、日常作息安排、家长工作开展、管理和评估等方面。

物理环境方面。ICDS的组织形式——安格瓦迪往往坐落于人口密集的村庄的中心,一般包含一个房间和一个同样面积的走廊,房间用于放置教育材料、设备、食物,走廊则是幼儿游戏、饮食等活动地;建筑物周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空地供户外活动之需。物质材料方面,黑板、宣传海报与图片、充足的自制材料等是必备内容。

师资要求方面。对于员工的资质要求,主要有:当地人、具有基本的教育水平(至少七年级)、非常需要经济支持、通过母亲委员会的审核。每个安格瓦迪配有一名教师和一名助手。

作息安排方面。作息安排方面,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时间表,助手在中心开门后挨家挨户地接年幼的孩子来安格瓦迪,幼儿来齐后,教师开始进行工作:做记录、参与检查健康问题、检查食物的发放、做食物发放记录、清点供应单;与孩子互动,一起唱歌、背诵诗歌、进行计算活动;发放营养食物,幼儿准备回家;教师更新记录,整理物品。整个日程中较多地考虑到健康、营养和免疫。

家长工作方面。助手每天在接幼儿时立即将教师的信息传达给了母亲们,而父母也可以在任何时间访问中心,和教师讨论他们孩子的问题。如果教师发现孩子成长或健康方面的问题,她会家访或让家长来中心进行讨论,也会进行简单的医学干预。

无论是从环境、材料,还是作息制度,ICDS主要关注的都是儿童的健康与营养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高6岁以下儿童的营养与健康状况,为儿童的心理、生理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减少死亡率、发病率、营养不良与辍学率,在政策制定与实施上达成各部门的有效合作,促成儿童的全面发展,通过营养与健康教育,提高母亲满足儿童正常营养与健康需要的能力。

(2)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家庭整合的干预计划的经验

在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家庭整合干预方面,也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一是采用整合的方式,以儿童养育为核心,将处境不利家庭的相关服务整合在一起,积极回应需求、个别化服务、共同合作、公开开放、效率优先都是成功项目所共同有的特质。二是建立有效的整合机制以实现强大、适宜、灵活、易获得的服务功能。三是支持系统的同步配备,在国家资助力度的同时,采用市场机制引入和标准规范双轨政策,以保证整合机构在获得稳定资金基础上的科学动作,并通过对社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给予整合机构实现整合社会资源的有力保障,法律和标准的制定以及专家的支持都是其良好后盾。

对以上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政策达成共识后,我们也对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找到问题解决的突破口。

3.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相关政策与项目推进

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群体在农村、城市均可见得,于是,在这部分的论述中我们将分成贫困农村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与城市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分别进行说明。

(1)贫困农村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政策与项目推进

贫困农村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政策。2010年我国重新定位学前教育的发展,明确提出全面普及学前教育的政策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则为70%的目标。在此前,贫困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的现实情况需要我们首先予以正视。

现实之一即是公共学前教育经费不足——公共幼儿教育经费投入的缺乏带来的是农村幼儿教育高度依赖于义务教育,并演化成为一种市场行为,显示出“使用者付费”的市场特性。然而,农村家长经济能力又相对有限,这种市场行为就只能成为一种极低水平的消费行为——收益小,园所招聘的教师数就少,教师工资低,职业动机也随之削弱;而一些非工资性支出如教玩具、教科书、校园维修以及学校建设费用等也被缩减,教学条件恶化……这些均使得农村学前教育难以有一个充分健康发展的大环境。

现实之二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薄弱——越是在农村地区,市场经济的调控力量越显得微弱,对于政府力量的管理与干预就尤为依赖。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1983)的第五部分即着重强调了对于农村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出“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配备和充实幼教专职干部,定期对农村幼教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县教育部门要逐步选派懂专业的干部担任公社中心园园和或公社幼教辅导员,负责全公社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妇联、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1]其后,《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1991)、《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相继出台,各省市地区也出台相应法规明确了农村学前教育管理的体制问题。尽管如此,由于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教育性质,农村基层领导并未将其放在与普教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学前教育这一观念,更不知道具体如何抓学前教育,管理力量薄弱,缺乏健全严格的规范监督制度,农村幼儿园和学前班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涣散状态。幼教干部的严重缺乏进一步造成了农村学前教育管理的薄弱,于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尚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大部分地区在开展学前教育时各行其是,没有统一核心的领导,教育管理处于半瘫痪状态。

现实之三是学前教育师资不足——《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1983)中即明确指出师资对于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为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提高保教质量,必须高度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支稳定、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首先要有计划地发展幼儿师范学校,做出幼儿师范教育的发展规划。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在1985年左右至少办起一所幼儿师范学校。尚未设立幼师的省、市、自治区可在有条件的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内附设幼师班。幼师和幼师班应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农村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也可试行在计划外招收不包分配的农村学生,还可举办不包分配的职业幼师班,为农村培养更多的幼儿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师范学校的领导,调整并充实师资队伍,特别是专业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高等师范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要首先为各地幼儿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院校培养专业师资。近几年,要有计划地举办专修班和单科进修班,以解决各地对幼儿教育专业教师的急需。”[2]基于此,2000年以前我国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基本上由政府调节,教师由政府统一调配,在校学生免交学费并享受生活补贴,毕业生由政府统一到幼儿园就业。2000年以后,学前师范教育的发展除了专科及其以上学校仍由政府调节以外,其他基本过渡到市场调节为主,毕业生自谋职业或在学校推荐下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然而一些地区办学结构失调、专业布点失调、生源地失衡等现象直接对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师资产生冲击。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具有学前教育资格的、合格的有编制的幼儿园教师数量急剧下降,充斥着大量无编甚至无教师资质的代课教师,相对而言,他们的专业水平欠缺,没有正式的教师身份,职称评定的机会更是为零,对于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难以起到助推之用。另外,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也必须提上议事日程。目前国家已制定相关法规以提高教师待遇,并逐步改善工资较低的境况,保障农村幼儿教师享有养老金及保险金,而这些仅是针对少数在编教师,广大代课教师的近况仍需要大力改善。

针对以上系列问题,2010年发改委率先5亿元资金,在10个省启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规划建设幼儿园416所,重点支持乡镇建设中心幼儿园,发挥其辅助指导作用。2011年,试点资金增加至15亿元,试点范围扩大至中西部25个省,规划建设幼儿园891所。试点资金上,重点向贫困落后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十二五”期间,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的原则,中央财政将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依托农村小学富余校舍增设附属幼儿园、在偏远农村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其中,低价保质、面向大众的普惠性幼儿园被专门提出。

贫困农村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项目推进“新疆学前教育双语项目”。2009年国家财政部正式批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发展保障规划》,计划2012年,国家投入40.2亿元用于发展新疆七地州及九县市的学前“双语”教育,届时将建成“双语”幼儿园2237所,在园幼儿达34.91万人,实现基本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双语教育之目标。在将学前双语教育项目作为重点民生工程之一的前提下,该项目着重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并推进教学改革以提高教育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数量不足、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是当时新疆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按照增量补充、存量培训的原则,新疆先于其他省区启动了6000名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双语教育培养和储备合格师资,计划在这2010-2013年,每年招收6000名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生;2011-2012年,将2008-2009年招收的在校师范生纳入非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管理之中。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2010年下半年,新疆启动了双语特岗教师计划。此外,还不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推进实施了以第二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和“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为重点的双语教师培训,2010年即安排了6073名双语都是参加3个月以上的培训;启动了学前双语都是专业培训计划、岗前培训工作和园长培训,累计培训1.48万人次。此外,各地州、县市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市的援助,推进地、县两级双语都是培训和校本培训,人数达7.7万。

教学改革推进。为加强双语学前教育质量评测,政府还制定了农村双语幼儿园双语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并成立双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加快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并启动实施了双语教育实名制管理工作等,为切实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2)城市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政策与项目推进

城市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政策。城市贫困家庭所面临的学前教育问题主要是由购买低下所致。由于市场经济产生的失业、下岗人员、半失业者以及其他由于市场因素引起的贫困者占目前城市贫困人口总数的70%-90%。物价等因素造就了大批新的城市贫民,物价上涨使衣、食支出总量明显偏低,医疗、教育支出增加且占比例越来越高,低保家庭实际支出呈现透支,家庭抗风险不断降低。而与城市贫困家庭数量增加、家庭购买能力下降等问题相对应的矛盾是,20世纪90年代城市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显著下降、对于市场化托育服务购买要求的提升。随着城市企事业改制和学前教育市场化,原先作为单位福利的学前教育服务需要到市场上进行购买,一些企事业单位甚至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由此,部分城市贫困家庭缺乏能力为孩子在学前教育市场中购买到相应的托育服务。

2010年我国开始推行一系列学前教育国家政策,其中即涵盖了城市困难家庭学前儿童的入园问题。如《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国家大力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等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等。

城市贫困家庭学前儿童的教育发展的项目推进。2011年我国部分经济发达省市陆续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的受学前教育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如浙江省颁布的《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山东省济南市《关于建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的意见》、大连市启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厦门市2011年秋季学期始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保育教育费补助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了受助对象、受助金额、资金来源以及管理责任等内容。

受助对象方面,济南市《关于建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的意见》中,将受资助的对象规定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6周岁,在教育部门注册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托班除外),且具有济南市常驻户口,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抚养的;具有济南市常驻户口,依法鉴定为残疾的适龄儿童;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以及受艾滋病影响的适龄儿童。受助金额方面,各省市学前教育资助时间最长为三年,每人每月金额不一。如浙江省资助标准为城区每人每月140元、乡镇农村每人每月60元,资助金半年发放一次,符合资助条件的顷园幼儿最长可享受三年入园资助。厦门市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所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即每年1710元予以补助,补助对象所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高于公办园普通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助。资金来源方面,厦门市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厦门市财政按30%比例对名区予以补助,预计全市财政一年此项支出约需614万元。大连市实施免托保费政策所需补助资金按幼儿园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承担,市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市直部门和市属企业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部队所属幼儿园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幼儿园按属地原则,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农村幼儿园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担比例执行;城市和县镇幼儿园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政策分担比例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免托保费补助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不留硬缺口。

(3)农民工随迁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政策

农民工随迁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政策。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未来劳动者的基本素质,也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作为中国社会转型期一个独特的人口流动问题,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的解决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家长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还可以降低后续发展的社会成本,减少未来对社会福利的依赖,减少辍学、失业、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更是减少社会差距、推进教育公平与社会融合的积极举措。

目前,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城市学校教育机构的现有供应结构是根据城市户籍人口进行设计的,即幼儿园的建设与布局是根据户籍人口或小区房屋的容纳人口来配套的,公办幼儿园投入机制是根据在园儿童数进行财政拨款,民办幼儿园则主要是走中高端市场路线,这些托幼机构所提供的优质学前教育质量服务主要是满足城市户籍适龄学前儿童的入园需求,农民工家庭子女既无户籍又无中高端市场购买能力,因此只能进入廉价、教育质量低下的学前教育办园点,不仅存在损害学前儿童身心健康的隐患,而且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二是由于质量低下的早期教育点、农民工小学附属学前班等侵害学前儿童身心健康案件不断出现,地方政府运用大量的治理成本进行规范管理、甚至取缔办学点,在没有新的学前教育资源出现的情况下,仅堵不疏的政策不仅造成农民工随迁子女无学可上的局面,引发农民工无法满足就学需求的纠纷,进而地下的非法办学点极易死灰复燃,不仅造成高昂的政府管理成本,且收效甚微。为此,2010年出台的一系列国家学前教育政策中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其中“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主要是针对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农民工随迁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项目推进“上海市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多元学前教育政策”。2008年,上海市教委、农委与卫生局出台《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开展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情况调研,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设点布局工作,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工作。政府规定了中心城区原则上不设立专门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幼儿园,农民工同住子女就近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在部分学前教育公共资源尚有余力的地区,市教委要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探索根据农民工在当地是否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监护人等情况,逐步提高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在非中心城区允许民办三级幼儿园的政策,在强调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基础上,对于设置的基本条件酌情放宽,为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入园提供一条通道。在农民工同住子女较为集中、民办三级幼儿园无法满足入园需求的地区,地方政府部门设立一批看护点吸纳学龄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以解决他们父母白天打工时的后顾之忧。上海市教委还出台看护工作的管理要求和看护点的设立标准,以规范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前教育工作。

“政府资助、校长公派、骨干公派、政府监管、民校运作”的新型办园模式。如由镇政府投资将某地区一处教育用房改造,教育部门协调并派出一名公办幼儿园书记兼任托管、派出一名公办骨干教师担任园长,同时在运作初期政府给予资助以及教育租金减半等政策。也有镇政府出资将某地区一处农用仓库改造成幼儿园,并以零租金的形式无偿提供给办学单位,办学单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并邀请第三方教育事务所对提交办学赣的两家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选定某实业公司为办学方,从而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题。

4.我省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发展展望

无论从国际还是单就我国范围内审视学前教育发展,关注处境不利儿童群体均是大势所趋,于是,思考我省在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发展方面的可举之措也就成了必然要做之事。在此我们试举一些可行之策,以供参考之用。

(1)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家庭的安全支持网络

对于家庭的安全支持,首先需要降低贫困家庭的数量。家庭贫困是造成学前儿童贫困的最直接原因,为此,从宏观视角出发,首选需要推行多渠道的扶贫政策需要,从而尽可能地降低家庭贫困率。如对于农村地区的农业补贴的“四补贴”政策——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又如城市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

教育方面,可尝试通过学费减免、育儿津贴和教育券等方式提高贫困家庭购买学前教育的能力,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财政压力以增加儿童获得保育与教育服务的机会。

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途径。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首先需要对其公益性进行明确,政府对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应确保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近年,人们逐渐认识到,贫困人口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把农村学前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完全推向市场,既不符合国家的利益,也不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因为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不只是个人的事情,也是国家的事情。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已经造成城乡差距更加贫者更贫的局面,有悖于基础教育的公平性原则。为此,明确政府对农村幼儿教育的投入责任,通过公共财政的支持,保障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改善农村学前教育的办学条件,确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加大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是为必由这路。在提高农村幼儿教育经费问题的情况下,设立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教育专项基金,用来保证农村学前一年教师的公办教师编制,加强对农村学前一年教师的培训以及提供免费的学前一年教材,最终促进教育公平,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使用。

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目前可将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学前一年入园率作为推进目标。推行学前一年教育政策,不仅对有效改善入学认知准备态度、减少学业失败具有重要意义,也更符合我国国情,更具可行性。

探索多样的形式和渠道来对有限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进行改造,是我们目前的着力点。对于民办园所的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实际效果给予奖补。而经费筹集的方式也可整合政府专项、商业、民间、社会团体资金等多元集资方式,资金使用上明确公益性质,同时鼓励商业、民间捐助的投入。另外,农村学前教育体系的丰富性也可进一步探索,在大力发展现有的学前教育资源基础上,将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改造、改善,通过区域内农村学前教育布局的调整和资源融合,使现有的教育资源发挥最佳作用,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层次丰富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发展政策的评估。在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教育项目推行过程中,运用专家力量建立资金获得、使用、效用等评估监控体系,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与有效性也是我们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由此,避免资源浪费,保证项目充分发挥作用。具体包括:明确资金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将项目执行者的分工标准化,建立健康的合作机制;全程监控和策略支持双管齐下,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与有效;使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有效性,由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招标添置设备、员工培训和购买服务;加强计划的研究、评估和监控,促进项目健康运作。

综上所述,江西省在民办教育占据大部分比例的情况下,必须坚持推进普惠性的园所发展,关注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群体的教育,力求尽可能好地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使得全省各地方学前教育得以均衡发展。

[1] 徐绪卿.关于民办高等教育政策顶层设计的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13(21):62;

[2] 国家教委.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R], 198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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