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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保障的基本理论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界定教育质量保障之前,首先要对一对概念进行明晰,即“教育质量保障”和“教育质量保证”。[3]另一种观点认为,“教育质量保障”和“教育质量保证”虽然名称不同,但其内涵基本相同,在内容上都是同一所指。由此,这里认为“教育质量保障”与“教育质量保证”是具有同一所指的概念,为方便起见,统一用“教育质量保障”概念。

第一节 教育质量保障的基本理论

教育质量保障的基本理论涉及的是对教育质量保障本身的基本看法和理性认识,它主要是从理论层面对教育质量保障进行分析、理解和认识,其目的在于阐明教育质量是什么、怎么样等最基本的问题。这是探讨教育质量保障问题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也是进一步深入认识教育质量保障具体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一、阐释:教育质量保障之内涵

在界定教育质量保障之前,首先要对一对概念进行明晰,即“教育质量保障”和“教育质量保证”。由于对英文“Quality Assurance”的翻译不同,出现了“质量保障”和“质量保证”两个不同的中文概念。对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明确的概念是明确的思想的前提,“保证”和“保障”在中文里是两个有不同所指的概念,如有学者认为:“‘保证’含有承诺,使人确信之义;而‘保障’则更多注重于后勤、物质、条件和环境等方面的供给与调适。”[2]“‘保证’强调承诺,即高校对社会、教育消费者的责任。质量保证以学校内部自评和审计为主,外部评审、监控、指导为保障。”[3]

另一种观点认为,“教育质量保障”和“教育质量保证”虽然名称不同,但其内涵基本相同,在内容上都是同一所指。如史秋衡与罗丹认为:“‘质量保障’和‘质量保证’两者实际上是一对同源概念,质量保障源自工业领域的质量保证思想。工业领域对质量保证的理解虽然有宽窄两种不同理解,但都反映出了质量管理思想的最新进展,正是这些质量管理的新思想,被借鉴到教育领域,并结合教育管理规律,产生了‘质量保障’这一新概念。质量保证与质量保障,既属同源,其共同之处反映在质量管理思想上,但它们又结合了各自领域的管理规律和特点,在操作上又各有侧重。”[4]就上述两种观点而言,虽各有道理,但这里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可取。因为就我国现实中关于教育质量的论述而言,基本上都是将两者看作具有同一内涵所指的概念进行使用。而且从概念来源看,在企业领域的“质量保证”引入教育领域后,其内涵发生了变化,而是形成了包含有“保证”的“保障”,即教育质量保障。由此,这里认为“教育质量保障”与“教育质量保证”是具有同一所指的概念,为方便起见,统一用“教育质量保障”概念。当然,在引用文献时,是“教育质量保证”的,依然保持原概念。

对教育质量保障的理解,由于观察和切入的角度不同,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由于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是国际和国内关注的重点,有关教育质量保障的理解也都集中在高等教育领域内,这里所论也大多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但透过其界定的方法,依然可以看出并能够为教育质量保障界定带来有益的启示。一般而言对教育质量保障的理解,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第一,将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一种评估和审核的活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是以高等教育机构的自我评价为基础,由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高等教育机构或者专业进行质量审计和评估的活动。”[5]“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指特定的实体依据一套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一定的过程和程序,对高等教育,主要是高校的教育质量进行控制、审核和评估,并向学生和社会相关人士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提供有关高等教育质量的信息。”[6]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专家格林(Diana Green)也指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是指“特定的组织为向学生和社会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体系,按照一定程序,对高校的教育质量进行的控制、审核和评估”[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质量保障是教育系统的审查程序,以确保教育、学术研究达到可以接受的标准,并使基础设施得到维护。[8]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把教育质量保障界定为:为了确定公认的教育、学术和设施标准得到保持与提高而对高等院校或专业进行的有计划的、系统的评审过程。[9]这些界定都把教育质量保障归属于评估和审核活动,其不同在于对评估和审核活动的认识上,比如在评估的主体的表述上,或是“自我为基础、同行专家”,或是“特定的实体”“特定的组织”。

第二,将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一种管理过程或体系。有学者指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一套涉及整个高教系统及其管理问题的系统化的思维和行动策略”[10],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是指“国家、社会、高等教育机构为了对教育质量实施连续有效的质量监控所建立的管理体系”[11]。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指“为维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采取的管理过程”,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高等院校内部为达到一定的教学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与行动;二是教育行政部门、专业评价委员会、社会评价等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监督、检查。[12]把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管理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达到质量提高或质量监控,这种管理活动是一种系统化的思维和行动策略。

第三,将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运用与质量相关的多种因素与手段,维持与提高教育质量的促进活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指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相关主体(这里主要指政府、社会和高校),通过运用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控制、质量审计、质量认证和质量评估等手段,所进行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持续促进活动。”[13]“质量保障乃以校长领导、行政管理、课程发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专业发展、资源统整、校园营造、学校文化等九方面是否达到优质学校,即为质量保障的意涵。”[14]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的界定指出,质量保证是为维持并提高教学、学术及科研,以及学生学习的质量和标准的全部体系、资源及信息的总和。[15]这种教育质量保障的界定从维持和促进教育质量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影响教育质量形成的各种因素和手段,使对教育质量保障的理解更加具体化,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四,将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根据预定程序达致预定目标的过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是根据预先制定的一系列质量标准与工作流程,要求高校全体员工发挥每个人的最大潜力与自觉性,认真地实施并不断改进教育教学计划,从而达到或超过预定的教育质量目标,一步步地达到学校总体目标的过程。”[16]这种从目标达成角度对教育质量保障的解读,强调的是教育质量保障的“结果”而不是“过程”。

第五,将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满足教育服务对象对教育质量的需求或信任。澳大利亚学者哈曼(Grant Harman)指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主要是为高等学校以外的人提供担保和证据,使他们确信高等学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过程,而不必担心教学质量和毕业生质量。[17]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网络(INQAAHE)认为,教育质量保障是增进利益相关者信任的过程,提供符合预期或举措以达到利益相关者的最低需求。它包括输入,过程和结果。[18]英国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HEQC)认为,教育质量保障是通过所有有计划和系统性活动,这些活动使大家确信,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能满足既定需求。[19]我国有学者提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实质是通过建立质量体系及通过质量保证活动,把教育者和教育的服务对象(顾客)联系起来,赢得尽可能多的国内外的教育“顾客”,使学校获得更大的发展。[20]这种界定突出强调了教育服务对象在教育质量保障中的作用,对深入理解教育质量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将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教育系统内部成员对教育质量提高的全员参与和全员负责。英国学者弗雷泽(Malcolm Frazer)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质量保证的构成:(1)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对保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2)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高负责;(3)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会理解、运用和感受到质量之所以持续提高的质量体系的存在;(4)管理部门、消费者或用户定期检查质量系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1]倘若大学引入质量保证,那么大学就是一个由学生、教师、教辅人员及高级管理者组成的、具有自我批评特质的团体,其中每个人都投身并致力于持续提高质量。英国学者戴安娜(Diana)认为,将质量保障运用于教育质量管理,就是强调学生、教师、行政人员以及学校和院系领导都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22]这种界定虽然没有直接对教育质量保障进行定义,但其提供了很好地理解教育质量保障的视角,即从组织内部每个成员的责任来理解教育质量保障,把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教育组织中每个人的事情,全员参与、质量责任成为理解教育质量保障的关键词。

第七,将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一种工具和技术。英国学者露丝·莫莉(Louise Morley)在《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权力》一书中提到了一个观点:“质量保障是作为一个生产程序的规范工具被引入高教领域,而不是一个检查产品本身质量的工具。”[23]这一理解说明,教育领域的质量保障概念源自工业领域。虽然教育领域的质量保障已经不同于工业领域,但仍把教育质量保障看作是一种有助于质量维持和提高的工具和技术。这种工具式的理解过于狭隘,它没有看到教育质量保障的精神本性。

上述关于教育质量保障的界定,都从某一角度拓展了对教育质量保障本质属性的认识,对进一步深入认识教育质量保障具有重要的启示性意义。以上述认识为基础,这里可作如下界定:教育质量保障是指教育组织中的全体成员都参与负责,运用和调动多种因素与手段,按照一定的过程和程序,以到达或超过预期目标为追求,由特定主体最终进行审核和评估的管理活动,并向教育服务对象保证教育的质量,提供有关教育质量的信息。这个界定吸取了上述关于教育质量保障的七种不同解释的优点,从整体上基本涵盖了上述界定的核心思想,即全员参与和负责、多种因素与手段、目标达成、管理活动、服务对象的信任和需求,比较系统地反映了教育质量保障的各个方面。

为了进一步明确教育质量保障的内涵,有必要厘清与教育质量保障密切相关的一些概念。

教育质量管理与教育质量保障。教育质量管理是在确定和达到教育质量方面的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全部职能和协调活动。它包括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方面有教育质量目标、教育质量计划、教育质量体系、教育质量控制、教育质量改进等方面。教育质量保障隶属于教育质量管理,是教育质量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教育质量管理的一种标准化模式。

教育质量控制与教育质量保障。教育质量控制是为保持教育质量达到规定的水平所使用的方法和技术。对于质量控制,考德尔(Calder)指出其最初含义是对不能达到标准产品的扬弃。由此可知,教育质量控制所使用的方法和技术是为了排除教育过程中所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质量下降的因素,以此来确保教育质量。从这个意义上看,教育质量控制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质量提高,它以控制不良为目的。而教育质量保障是一个关注质量全过程的、积极的、持续全面的提高和促进教育质量为目的的活动。总之,两者的差别大致如下:教育质量控制重在排除影响质量的因素,教育质量保障重在关注教育质量提升的积极促进因素。

二、阐析:教育质量保障之特征

教育质量保障的特征是指,教育质量保障所具有的一些显著特点,通过对教育质量保障特征的理解,有助于在更深层次上对教育质量保障进行理解。概括而言,教育质量保障约有以下主要特征。

第一,教育质量保障具有整体性特征。教育质量保障的整体性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教育质量保障规划的整体性。教育质量保障是从教育发展的整体出发进行规划和运作的,它虽然关注局部,但在规划上总是以整体的眼光看待局部,教育质量保障是一种整体的全局性的保障。二是教育质量保障过程的整体性,教育质量保障过程始终贯穿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而有重点地展开内部和外部主体的各种协同保障活动。三是教育质量保障参与人员的整体性。教育质量保障不仅要调动教育组织内部全体员工和学生的参与,还要调动与教育质量保障有关的教育组织外部人员的参与。总之,教育质量保障是作为一项职能相对独立的、系统的整体性教育活动。

第二,教育质量保障具有主动性特征。教育质量保障的主动性首先体现在教育系统内部的运行中。教育质量保障与其说是迫于外部压力的一种反应,而毋宁是由教育系统自身内在需要、动机所推动的一种积极的措施和行动。这意味着教育质量保障就是按照教育系统自己规定或设置的目标,主动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主动研究和选择教育质量保障的技术和方法,主动进行教育质量保障的文化和制度建设,主动针对教育质量保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主动寻求外部支持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动性还体现在这是学校办学主体性的需要,学校办学主体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教育质量保障上,学校只有通过主动地进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主动承担教育质量保障的主要责任,才能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其办学主体性。

第三,教育质量保障具有适应性特征。教育质量保障的适应性包括两方面,即内在适应性和外在适应性。内在适应性是指各级各类教育系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特色定位,进行具有自身特点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外在适应性是指教育质量保障并不拒绝外在的介入,这既是教育质量保障要满足外在社会需求的要求,更是教育质量保障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所决定。教育质量保障一方面要考虑社会需求的变化,通过一系列机制来对教育系统内在因素进行调控,以保持教育质量与社会需求的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具有外部交流与沟通能力的开放系统,它既能了解外部需求,借助外部力量增强质量保障,同时也向教育系统外部传递教育质量信息。

三、阐明:教育质量保障之功能

教育质量保障功能是教育质量保障基本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功能是事物所具备的对周围其他事物发生作用的能力或根本属性,它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客观能力。对教育质量保障而言,其主要功能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承诺与自证功能、激励与约束功能、诊断与调控功能、信息与文化功能。

第一,教育质量保障的承诺与自证功能。承诺功能是教育质量保障针对各种直接或间接需求而表明的一种责任担当,这主要是由教育质量保障的目标来展现的。教育质量保障需要基于教育系统自身条件、发展愿望和各种内外需求等来确定一个公开的目标,以表明教育质量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更高的质量保障追求,成为一种对教育质量具有责任担当的承诺。承诺意味着实现承诺的责任,这就需要教育系统通过主动完成教育质量保障的目标和承诺,以实现自我证明。教育质量保障的自我证明,不仅体现在最终的结果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教育质量保障的规范性建设和有效的实施和运行过程中,通过质量保障过程向各利益相关方,展示出质量保障建设的水平、质量保障设计执行能力和质量保障的强大信心,教育质量保障的这种自我证明,更能够给各利益相关方带来较高的信任度。

第二,教育质量保障的激励与约束功能。教育质量保障能够通过各种质量保障建设(如质量保障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等),通过评价、诊断、反馈、监督等质量工作环节,可以形成较为系统的激励机制。使教育系统内全体员工从内心产生出自觉的质量意识、奋发进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付诸实施的自我增进,能够极大地激励每个员工发挥较大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教育质量保障建设也是一种约束,它不仅要求教育系统的每位员工在价值观念上与质量保障的要求一致,而且要求教育系统的每位员工都要按照质量保障体系组织和制度框架内所赋予的既定职能与规范行动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质量保障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约束能够明确责任,约束才能使教育质量保障顺利、成功地走向目标达成。

第三,教育质量保障的诊断与调控功能。诊断与调控功能是教育质量保障的核心功能,在教育质量保障众多功能中起着基础和主导的作用。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内容就是通过系统、科学的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诊断信息,并以此信息为基础进行质量反馈,使教育质量能够得到切实的改进和提升。同时,在通过信息反馈进行教育质量改进和提升时,需要对教育质量状况进行调节和控制,这就涉及教育质量保障的调控功能。当然,教育质量保障的调控功能还体现在,相关研究部门和管理处理部门,通过对教育质量保障反馈信息的研究、分析和处理,为教育决策机构提供有效的质量保障分析报告,以便于教育决策机构对教育质量过程本身及其关键环节、相关支持资源,进行调控。

第四,教育质量保障的信息与文化功能。信息是教育质量保障活动展开的载体,教育质量保障活动的各个环节,如诊断、评价、反馈、改进等关键环节,实际上都建立在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分析、研究、交流的基础之上。教育质量保障也为信息的系统收集、研究、归档提供了可靠的条件保障,教育质量保障从制度、组织的架构,到常规化的日常工作,都是在按照科学、规范、有效的程序,给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提供全面、可靠、有用的保障。教育质量保障不仅是关注技术手段的审核评估式的管理活动,而更是一种精神活动,这种精神活动集中体现在质量文化的引领功能上。质量文化在教育系统内普及和深入,需要借助一定体系推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为质量文化提供了这种可能。而且,教育质量保障本身作为质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系统化建设和有效运行,不仅能够巩固和加深教育系统全体职员对质量文化的认可和信仰,而且能够对全体职员起到质量文化的引领。

四、阐清:教育质量保障之分类

教育质量保障从不同角度可以进行多种分类。一般而言,按照保障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教育质量保障分为两类,即教育质量内部保障和教育质量外部保障。

教育质量内部保障是指教育系统自身作为质量保障的主体,根据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定位,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建立相关操作机制,通过对教育质量进行管理、评估和监控,提出改进措施,改革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消除制约质量提高的因素,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教育质量内部保障是教育系统的自我保障,保障的主体只能是教育机关及教育人员,而不能是其他机关和人员。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的客体,既包括教育的整个过程,即计划实施、监督检查、信息反馈、修正调整等的全部教育活动,又包括教育系统的各项管理活动。教育质量内部保障强调的是教育系统对质量的自我调控、自我审核和自我负责,其目的是确保并提升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核心活动质量,如教学、学习、管理等。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的优势在于教育系统内部人员直接参与质量保障活动,比较熟悉保障的背景、规划及实施的过程,能够更好地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尤其是一些教育质量方面比较专业性的问题。

教育质量外部保障是指教育系统之外的机构为保障教育质量而进行的一切活动,如政策引导、教育过程检查监督、制度约束规范、教育效果评价、社会舆论等,其实质是教育内部质量的一种监控与反馈。教育质量外部保障的目的是提供教育质量证据,发现教育质量发展中的缺点和优点,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教育质量外部保障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保障和社会保障。政府保障是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机制,对教育系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质量管理和质量评估等。同时把教育系统的切身利益与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价的结果直接联系起来,促进教育系统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和增进教育质量。社会保障主要是通过民间的组织或机构,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为教育系统提供反馈意见,促进教育系统提高教育质量。社会保障能够保持相当的客观公正性,能够及时地与教育系统进行沟通交流,并将质量信息向教育系统进行反馈。不过社会保障往往缺乏权威性,其保障力度有限,甚至会导致保障流于形式。社会保障是由行政力量推动,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问题是这种保障的方式方法过于单一,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特殊性往往被忽视。

总的来看,教育质量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因保障主体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特点。外部保障往往会对教育质量给出一个结论性的结果,属于终结性评估式的质量保障,是在终结性结论的基础上,给教育系统反馈质量信息以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由于教育质量外部保障的主体是教育系统以外的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在质量保障中对数据和信息的获得、分析、研究更加客观。教育质量内部保障来自于教育系统内部,属于自我诊断式的保障,不但有利于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自身具体情况出发找,寻质量改善和提高的保障措施,而且有利于做到细致入微,从更加精细、更加全面的视域,对教育质量的各个方面作出全面评估,以保障教育质量的提高。

可以看出,教育质量内部和外部保障在教育质量提升中各有其特点和优势,不过这两者在教育质量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教育质量内部保障在教育质量的两种保障中处于中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是教育质量保障的基石。因为,一方面教育质量的提升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教育系统自身的努力,毕竟无论政府或社会对教育质量关注程度怎样,教育系统都会把教育质量看作是自身安身立命的长久之计加以重视;另一方面教育质量外部保障说到底也是为了教育系统内部质量的提升。对任何事物而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质量外部保障就是教育质量提升的外因,只有通过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的内因,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教育质量外部保障不但能够为内部保障的顺利实施提供条件,而且能够通过增强教育系统质量提升的责任和使命,来实现教育系统质量保障的体系建设,最终促进内部保障效用的实现。由此,要正确认识教育质量内部和外部保障的功能与角色,充分发挥二者的互补作用,使二者走向充分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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