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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的主体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是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者,是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第二主体,所谓名师出高徒就是此意。他们是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的又一主体。总之,民办高校教育质量内部保障,需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并建立以教学质量监管部门为核心,协调好教务处、院系和教研室等机构之间的关系,分工协作的教育质量保障主体,共同完成质量目标。

三、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的主体

正如消费者是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真正保障主体而非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质量监督局一样,我们从教育服务的接受者而非实施者的角度审视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真正主体,民办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需要师生员工的全员参与,保障的第一主体是教育教学的对象——学生。因为学生是教学效果的局内人,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每时每刻,是身受其害还是身受其益,学生最具有发言权。学生是教育质量的最终体验者、证明者。教学是教学生学,教是为了不教,质量是学生学出来的,而不是教出来的。质量最终体现在学生成才上,所以最需要调动的是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应着眼于学生学习和成长进步,让广大学生参与质量建设,将质量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

教师是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者,是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第二主体,所谓名师出高徒就是此意。教师是一个群体,是一个学校所有教师的集合,他们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直接决定了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当然对民办高校这个教师集体而言,人人未必是大师,也不一定是名师,但是可以人人在自己所教的专业领域成为明师,教学团队目标一致、齐心向前的合力可以形成集体的“大师”。不求最佳人选,但求最佳组合,所谓创新创造,没有新的成分但是有新的甚而完美的组合。也就是说民办高校教师的敬业奉献精神,对学生爱心与付出及教学的态度,对知识真理的追求等,以及由此所形成的教学文化氛围,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超出了知识本身,这是决定教育教学质量的内在力量。

教务人员、教辅人员是教育质量的管理、服务者,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功不可没。管理出效益,服务也出质量,需要调动教学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教学督导员、教学信息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教学的运营与秩序。

教育教学的实施运营机构是教务处和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的保障监督机构应该是独立教学计划制定和实施者之外的监督结构,以便于客观地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管。他们是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内部保障的又一主体。成立于2000年6月的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把教学质量管理从教务处独立出来,成立了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实现了教学计划的制定者和监督者真正分离开,更加客观地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管。在基层教学单位层面,学院在各系部、各专业教育团队中均设置了质量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系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对本系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监控、调查并进行信息的反馈。

总之,民办高校教育质量内部保障,需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并建立以教学质量监管部门为核心,协调好教务处、院系和教研室等机构之间的关系,分工协作的教育质量保障主体,共同完成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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