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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概述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同时,国民教育部将教师工资支出列入中央教育经费年度预算中,然后经由两院议会批准后严格执行。无论是初等还是中等教育阶段教师,每月的工资均由国民教育部及时拨至教师个人的银行账户。法国的中小学教育制度虽是校长负责制,但自主权不大,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事务。法国小学强调个性化教育,尊重每个儿童的发展节奏,通过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合作,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

一 中小学教育概述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法国的初等教育体制是贵族学校和平民学校并存的双轨制,资产阶级和中下层家庭子女分校、分班上课,直接导致了社会的分化和不平等。平等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人对人的一种态度。平等是实现和谐的基石,是人类的终极理想追求平等是现代法国社会高于一切的基本原则。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了实现民主和平等,避免因学校结构引发新的社会分层,法国政府首先建立了统一小学(lécole unique),为所有儿童提供了平等的就学机会。从1959年到1975年,法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基础教育结构和体制调整,提出“为了所有的人都上中学”的教育目标,并逐步完成了“统一中学(le collège unique)”建设。

法国的小学教师从1889年起即成为国家公务员,目前,学前教育教师、中小学教师都具有公务员身份。教师的这一身份决定了对教师的管理权必然属于中央政府。法国全国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由国民教育部进行严格统一的管理,在国民教育部人事司内设有小学处和中学处, 分别直接管理全国的小学教师(包括学前教育教师)和中学教师。国民教育部对教师管理的范围很广,从教师的职前培养到教师的编制招聘,再到教师工资等级的划分与工资额的确定,均在国民教育部的统一规定和操作下进行。1989年,法国政府颁布的《法国教育指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教师配额上应制定一项减少各学区之间和各省之间不平等的政策,以解决就学率有差距的问题,并改进各级学校中的师生比率。”[2]该规定为各地区配置数量充足的师资提供了有效保证,从而也为每一个儿童获得良好教育提供了可能。根据法令规定,虽然市镇和省两级政府有权决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增减,但是如果涉及教师编制问题时,则必须报经国民教育部审查和批准。国民教育部对学前和义务教育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均根据全国各个学区学前和义务教育发展需求,以及适龄儿童人数的变化情况,对全国初等和中等学校教师的需求情况作出预测,并据此设置教师编制,分配各学区教师指标,规定各学区教师职前培养的招生名额。与此同时,国民教育部将教师工资支出列入中央教育经费年度预算中,然后经由两院议会批准后严格执行。无论是初等还是中等教育阶段教师,每月的工资均由国民教育部及时拨至教师个人的银行账户。除基本工资外,国家还为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教师设立了多项岗位津贴。由于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教师工作性质有所不同,因而所设岗位津贴的项目也有所差别,但总体上教师的收入相对来说比较高。稳定的工作岗位和丰厚的福利待遇为法国中小学优质师资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3]。法国中小学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在中小学教师分配方面执行特殊的资源均衡分配政策,为了缩小地区差异,全国教师待遇相同,并且需要在巴黎之外的地区工作至少10年之后,才有机会根据自己的资历调到巴黎工作。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教师流动一律遵循相关政策,不得有任何例外,既避免了优秀师资分布的不均衡,也避免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为了缩小业已存在的不同社区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现象,法国政府对“教育优先区”的师资配置给予特别支持,并给予“教育优先区”内的所有中小学教师特别津贴,该项津贴计入教师工资,由国民教育部支付。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得“教育优先区”教师的质量得到提高,数量有所增多,大大缩小了法国不同社区之间的师资差异,使整个基础教育师资配置趋向平衡[4]

法国的中小学教育制度虽是校长负责制,但自主权不大,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事务。由于法国教育管理机制比较严格,在统一均衡的管理模式下,确保了所有学生都获得了同等质量的教育。

(一)小学教育

1.小学教育概况

小学教育,是法国基础教育的主体,是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学制为5年,属于初等教育阶段。小学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启蒙教育和基础知识(阅读、写作、数学)的巩固,以便使所有学生顺利过渡到中学。法国家庭一般选择所在地区学校就近入学,住家较远者有校车接送。法国小学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和书费,有些地区的小学还提供部分文具。

表3-1 法国小学教育学段情况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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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包括5个联系的阶段:①6~7岁的预备班;②7~8岁的第一年基础班;③8~9岁的第二年基础班;④9~10岁的第一年中级班;⑤10~11岁的第二年中级班[6]。这种划分的目的在于使教育以学生为中心,使教师在教学组织方面具有灵活性并肩负着不可推卸的教育责任。法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校长负责制,并由教师、教育行政人员、家长、学生以及各界知名人士共同组成各类组织机构,监督和审议学校各方面工作并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小学校长在省督学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教学组织工作。

教育部不仅担负着统一制定小学教育教学大纲的职责,还担负着统一制定或修订课程标准的职责。课程标准的制定非常审慎,程序非常严格,先由教育部相关主管单位拟订课程标准草案,然后提请普通及技术教育审议会审议(通过或予以修改)后,再由教育部公布实施。从拟订到实施,法国的课程标准需经过多次的反复实验、讨论和审议。小学每周上课不得超过5天,每周总学时不得超过27学时,每天不得超过6学时。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课程设置改革后,系统的学科知识成为小学教育的主要内容,学生的学习主要有以下基本学科:法语、数学、科学与技术、历史、地理、公民教育、艺术(音乐、美术)、体育和外语等[7]。小学的教材由几家经政府许可、有编写教材基础的出版社,根据全国统一大纲编写,每个任课教师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使用。小学课程改革方案中涉及了每门课程要达到的目标,该目标要求每个儿童都应通过系统地掌握每门学科的基础知识,使自己将来能够依靠这种知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法国小学教育的目的是通过让学生掌握学习知识的基本方法,启发学生的智力,培养他们对事物的观察能力,促进他们的动手能力、艺术能力和体育能力,拓展他们对时间、空间以及自身和世界的认识。法国小学注重启发式教学,不搞知识的堆砌,通过拓展学生的思维,提升学生的表达和创造能力,帮助他们获得有用信息,建立与知识的互动关系,从而逐步学会自立。法国小学强调个性化教育,尊重每个儿童的发展节奏,通过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合作,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教育辅导。小学教学过程中尽量不让学生留级,也没有学期和学年考试。在小学五年级期末,教师根据平时学习情况,给学生一个总体评价,记入学习档案。成绩合格者,将被授予初等教育证书,可获准进入初中学习,无须参加初中入学考试。

2.小学教育发展历程[8]

在20世纪初,法国小学教育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于“统一学校”建设。面对20世纪初教育的“平民——贵族”双轨制现实,法国政府首先在小学阶段实施统一学校的改革,其宗旨主要通过统一小学教育(包括小学和中学预备班)的内容来体现。

由于法国普通学校的课程偏重于古典人文课程,具有强烈的理性主义倾向,无法适应社会科技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由此产生的与现代化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法国20世纪50——70年代课程改革集中要解决的问题,在欧美国家课程改革的影响下,法国小学教育改革中出现了现代数学运动。其后,由于许多学生和教师很难适应这一教学模式,在哈比教育改革时取消了其中有关现代数学运动的指令。在课程综合化原则下,1969年法国教育部颁布指令,对小学的课程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开始实施和推广“课时三分制”计划,依据性质将课程分成三类:一类是作为智力基础学科的法语(10学时)和算术(5学时);一类是将道德、历史、地理、观察、图画和手工、唱歌等科合而为一,称为“启蒙课程”(6学时);一类便是体育(6学时)。在具体编排课程表时,依据三类课程性质的不同配以不同的时段,将智力基础课程安排在上午,“启蒙课程”和体育安排在下午。课时三分制既符合学生每日的生理、心理变化曲线,也符合学生每周的生理、心理变化曲线,并且还能兼顾学科课程的要求,对基础性的学科给予优先而充足的时间[9]。虽然该计划因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学科内部知识的连贯性与系统性,而于1985年被废止,小学教学重新回归独立的课程设置模式,但“三分制”课程以促进儿童整体发展为主旨,改变了法国教育注重教授专业知识的传统,力图从身心全面发展学生的思维、智力和情感,在学生成长的每个步骤上尽可能提供全面的选择机会的做法还是得到了许多人士的认可。

20世纪70年代,随着法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加速,法国国内的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为消除或缓解急剧工业化过程中所带来的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等现象,促进教育的民主化改革被看成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1975年颁布的法令,在减少了法语、体育课的同时,增加了数学和科学课时,并使科学学科趋于丰富,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入门、物理、工艺等内容;注意学前——小学——中学衔接;增加教师在课程安排和设计中的自主性机会;突出个体概念,对那些在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实施支援教学法,以避免这些学生与班级间的差距加大。这时期的改革,从课程内容入手,尽可能地满足了社会的民主化和现代化发展需求。

20世纪80年代后,教育民主与教育平等的内涵得到进一步发展,教育平等不仅仅只是教育机会均等、教育数量平等,而进一步发展为教育质量平等,即要使每一个儿童都获得高质量的教育。面对极高的小学留级率,以勒格朗(Louis Legrand)为首的委员会提出了“监护制”、“教学体”和“学校计划”,这些措施的宗旨就是尽可能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相应的学习帮助与成长关怀。

目前,在人口下降的影响下,法国小学的数目开始减少,而且减少的速度在不断加快,这就给学校,尤其是农村小学的运转带来了困难。分散或集中的跨城镇教学集团只能部分地解决问题,而不能超越农村小学网络式合作,向具有法律地位的小学网络实体发展。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讨论制定一些政策促进城镇间公立学校的合作[10]。这一情况与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面对的困难相类似,其解决模式具有一定的可参考性。

(二)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的目的是对接受过初等教育的学生进行普通中等教育,以巩固初等教育阶段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观察能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

1.中等教育概况

法国中等教育划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中阶段,可称为普通教育,学制为4年。法国义务教育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使每一个儿童都要完成4年普通初中教育。第二个目标是使每一个儿童,不管他们在哪个年级离开学校,都要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可能,所以在中等教育结构中最低限度地结合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法国中学的一般做法是在市立中等学校和市立技术中学设立职业预备班(CLIPA),它开设与初中第四年级相仿的普通文化课,并增加了职业知识课。目的是使学习较差者既能够多获得一些普通教育知识,又获得了最低限度的职业训练,完成义务教育离开学校后能有一技之长。第二阶段为高中阶段,高中阶段第一年属于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又包括普通教育、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三类,普通和技术高中为3年,职业高中为2~4年。普通高中教育是法国高中教育的重点,且教育目的十分明确,但近20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义务教育年限的延长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中等教育的传统目标发生了转变。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法国政府逐步控制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试图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到一个既有区别、又相互协调的统一的体制之内,对高中阶段学生进行同层次、分类别培养,一方面培养国家需要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新的科技成果,以及自然科学、现代外语、数学、理化、经济、管理、商业及技术性学科,为学生提供技能性的教育和培训,为发展国家的科学、技术、商业和文化作出贡献。法国政府认为,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把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科技成果及时引入到教学中,使青少年一代受到现代化的教育[11]

(1)初中教育。初中教育仍为义务教育阶段,设“单一初中”,即为普通教育类型的初级中学。所有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均可进入初中阶段学习,但入学年龄不得超过12 岁。初中分4个年级,分别称为六年级、五年级、四年级、三年级,依次相当于中国的初一、初二、初三和初四。法国的初中按全国统一的计划和大纲组织教学,教学分适应阶段、观察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适应阶段 (六年级)。主要是强化小学所学知识并开始尝试中学学习的新方法、新学科, 使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较好地衔接,每周学时26学时。第二阶段是深入观察阶段(五、四年级)。帮助学生开展深入学习, 进一步扩大知识面。并在实施个别化教学的过程中, 通过教学观察儿童的能力和爱好,为以后的方向指导做准备。该阶段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修若干课程,每周学时25.5学时。第三阶段是进行升学指导和学生专业定向的导向阶段(三年级)。主要是为帮助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并为高中分流做准备。导向阶段分普通班和技术班,每周必修课学时分别为25.5学时和28.5学时,学生们能够在普通班和技术班的学习方向中进行选择,这些选择将为学生高中分流时进行开放式专业定向提供依据。这个阶段的学生除每周接受公共课教育外,必须完成一门3学时的第二外语或5学时的技术必选课课程,学有余力者还可选修3学时的自由选修课,自由选修课程包括第二外语、第一外语强化课,一种地方性语言,一种古代语言(拉丁语或希腊语)等。教学过程强调启发和个别化,通过各种活动和练习,使学生学懂学会。初中仍没有学期和学年考试,只记平时成绩。初中三、四年级平时成绩与初中毕业会考综合考评成绩达标者,可被授予初中毕业证书。由于高中第一年仍然属义务教育阶段,因此,法国的初中毕业会考与升学没有必要的联系。对于初中五年级时就已选择分流到职业高中、学徒培训中心(AFC)或职业预备班的学生,这一证书可在职业高中阶段的学习过程中取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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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法国中等教育学段和文凭情况图[13]

注:

Bac pro 高级职业高中   CAP 职业教育文凭

Bac 高中会考证书     CFG 一般教育文凭

BP 职业文凭        MC CAP,BEP,BT,Bac pro…继续教育

BEP 职业学习文凭     SEGPA 适合职业和一般教学部分文凭

BT 技师文凭

SEGPA 适合职业和一般教学部分文凭

(2)高中教育。法国中等教育的第二阶段是高中阶段,接受年龄为15~18岁的初中毕业生,在这一阶段学生一般要接受为期3年的高中教育。高中三个年级,分别称为二年级、一年级和结业班,依次相当于中国的高一、高二和高三年级。高中阶段教育机构包括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这一阶段实行普通教育和专门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在高中结业班结束后,举行一次会考,会考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会考合格者将会获得中学会考证书。如高中结业班的学生未能通过中学会考,可进行补考,补考时间在每年的9月份。法国的高中教育可分为基础和定向两个阶段。基础阶段是高中的第一年,是义务教育的最后一年,以初中到高中阶段的基础知识过渡教育为主。由于在法国的三类高中,专业的分科都是从高中第二学年开始的,而这种专业的选择又会延续到高等教育阶段,并影响学生的终身职业选择,所以法国的高中第一学年末被称为“真正作决定的时刻”,这使得高中第一学年的课程非常重要,课程设置除了考虑衔接外,还必须为学生的多种选择提供可能性;定向是法国高中教育中较有特色的一种举措,它的主要指向是就业和升学。就业是为了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升学是帮助学生选择合适的高等教育学校和专业。法国的学校内部设有定向心理咨询员,社会系统中又有为教育提供服务的信息定位中心 (Centre d’information et d’orientation),还有专门提供各种专业、职业信息和择业方向参考的权威性政府部门——国家教育与职业信息局(ONISEP)等机构,在定向过程中给予学生帮助[14]。为了减少学生在职业和学业选择中的盲目性,“面向2010年的新高中”改革方案中提出了针对学生个体服务的定向帮助计划,并调整了高中第二、三学年的课程比例,为学生提供专业误选后的补救机会和转换专业后的知识补救,即通路补习( Stages Passerelles),以使得学生在不同类型高中学校和不同专业间的转变更加容易,在高中教育体系内形成合理的“立交桥”流动机制。

普通高中学制3年,主要任务是为高等教育的文理专业输送人才,是法国为培养行政、经济、法律、商业等高级人才进入高等教育的准备阶段。普通高中的第一学年进行统一的教学,不分科,设必修课、必选课和自选课,后两年(即一年级和结业班)实行较细的分科教学。根据1990年的普通高中教学大纲,高中后两年教学分为文学(L)、经济和社会(ES)、科学(S)3科,对应普通高中三个系列的会考。大纲注重学生基本思维能力的培养和学习技能及方法的传授,努力提高知识传授的效率,通过基础知识的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使绝大多数的学生能够在学业上取得成功,顺利进入职业生涯或继续接受高等教育。

技术高中学制3年,主要培养技术员和为高等教育的技术专业输送新生。一般不独立设置,而是建立在普通高中内。第一年和普通高中一样,后两年分为第三产业科技、工业科技、实验室科技和社会医疗科学4科。各科都根据教育部统一的大纲组织教学。然后分别进入对应包括经营科学与技术(STT)、工业科学与技术(STI)、实验室科学与技术(STL)、医学-社会科学(SMS)、农产品——食品科学与技术(STPA)、农业与环境科学与技术(STAE)、应用艺术、音乐与舞蹈类、旅馆业类9个会考系列。完成技术高中学业可获取“专业技能合格证书”(BT),进入职场工作。会考合格后还可获得技术高中会考证书,学生可据此证书申请接受高等教育。

职业高中实施全日制教学,其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技术工人或职员。根据培养目标和学制的不同,又分为二年制职业高中和三年制职业高中。二年制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主要开设普通文化课和技术教育课,并且为每位学生提供到企业实习的教育经历,二年制职业高中以培养具体职业能力为目的,毕业后颁发“职业学习证书(BEP)”,获得“职业学习证书”的毕业生可达到技工和职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范围比“专业技能合格证书”获得者更广,该证书有30余个专业,持该证书者可直接就业,也可继续注册学习并取得职业或技术高中会考证书。三年制职业高中招收完成初中五年级(即初中第二学年)学业的学生,开设的课程包括普通文化课、职业技术课和企业实习,三年制职业高中理论性强一些,适应面较广,毕业后颁发“职业能力证书(CAP)”。获得职业能力证书,标志着具有从事某一具体职业的技能,目前设有235种职业能力证书。职业高中的教学大纲也由教育部统一制定,除法语、外语、史地、体育等必不可少的课程外,主要开设各类专业课和操作、参观、实习等实践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需求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社会对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的要求逐步提高,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法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不断提高,体系不断完善。在全球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选择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同时,为了不断提升和凸显职业技术教育的实用性,法国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方法和内容也处于不断更新之中。由于法国职业高中开设专业比较齐全,几乎涉及了工业和第三产业的所有职业。与之相对应,职业高中会考包括旅馆——饭店业、环境、会计学——秘书、销售——贸易、美容——印刷工业、电子学和安全等十七个系列。因此,各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存在一定的差异,周课时一般33~36学时。结业时举行考试, 有笔试、 口试和实际操作, 三者全部合格者,才能获得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学习证书。

2.中等教育发展历程

法国中等教育源远流长,最早起源于 12 世纪创办的“公学”,“公学”起初是为贫苦的大学神学院学生提供食宿的地方,一般附属于大学,后来这些学校逐渐取得自治,并拥有了专门的场所和固定的教师进行中等教育教学活动。拿破仑执政时期,政府十分重视发展中等教育,开办了国立中学和市立中学,初步建立了包括初中和高中的中等教育体制。到19世纪后期,法国逐步形成了以人文科学为主的古典中等教育系统。

第三共和国实施费里教育改革后,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中等教育从学校机构到教学内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中学的理科教育得到有力加强。

20世纪初,法国开展了一次旨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中等教育改革,在课程方面改变了以往以希腊文与拉丁文为主的“古典派中学”做法,加强了现代语言、数学、物理等学科的教学,奠定了法国现代中等教育的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中等教育发生了根本转变,在几次重要的教育改革之后,终于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中等教育体系。

法国20世纪80年代的中等教育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分权、现代化与适应”。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需求,特别是青年就业率提高的压力,法国政府在教育管理上给予地方和学校更大的自主权;革新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现代化;强化教育体制改革,使之进一步适应科技进步的要求。但由于这一时期关于教育内容的改革只做加法不做减法,随着知识数量的急剧增加,国民教育部所制定的类似百科全书的教学大纲导致了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甚至学业失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研究显示,法国初中生每学年的课程数高于经合组织其他欧洲国家的课程数,而且每学年的教学天数较少,因此学习的节奏较其他国家要快。此外,人们普遍认为法国普通高中课程过于宽泛,应该“减肥”。法国普通高中课时较多,层层加码的选修课使课时总量大增,让学生难以独立自主地学习和深入地思考[15]

20世纪90年代,法国中等教育采取了质和量兼顾发展的战略。一方面,继续把促进所有学生学业成功,教会所有孩子阅读、书写和计算作为教育改革的目标。另一方面,继续重视数量的发展。至2000 年, 使 80%的适龄青年达到高中毕业水平,并保证所有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学生能够获得高等教育。同时,在教育思想上,强调将学生置于教育系统的中心。但是,法国20世纪90年代的教育改革并非一帆风顺,主要原因:一是法国社会对教育认识上和利益上的不一致,以及对于已有模式的依赖性,大大增加了教育改革的难度; 二是经费不足,措施力度不够,严重阻碍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最近法国启动了新一轮的高中体制改革,虽然法国高中文凭初次获取率已经从1980年的26%上升到2009年的66%,每年仍然有5万学生无法拿到高中文凭[16]。为了实现“成功的高中是让每个学生都获得成功的高中”[17]这一理想,法国推出了“面向2010年的新高中”改革方案,希望通过改革重新平衡学生的上课时间与个人自主学习时间两者之间的关系,由学校尽可能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途径,使学生有机会构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为了保障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让不同的学生得到适合自己的教育,改革方案提出学校要为根据学生的需要提供咨询、补习等服务;为了避免分科所导致的偏颇,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更大程度践行公平机会原则,方案为学生变换专业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鼓励高中生与社会接触,新方案在外语、文化和责任感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为了突出专业的特点,增加竞争力,新方案在各专业的课程设置上也提出了改革建议。除此之外,改革方案还给予了学生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帮助,通过个人陪伴、监护制度和改进补习,尽可能地避免高中学生的学业失败。根据改革规划,法国高中学校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新的高中二年级(即高中第一学年)改革方案,2010年执行新的高中一年级(即高中第二学年)方案,2011年执行新的高中毕业班(即高中第三学年)改革方案。自2012年开始全面执行新的法国高中毕业会考制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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