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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的宁波教育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前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此次教育改革为宁波教育近代化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页。民国成立后,政府设置省、县两级教育行政机构。县公署另设视学1人,负责督察教育法令的施行、核查教育经费的使用以及视察各类教育的实施情况等。由此可见,民国初年的宁波地方教育机构几经变更,日趋完善,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分工更为明确具体,并且加强了视察和监督的力度。

第一节 民国初期的宁波教育

民国成立之初,南京临时政府为了恢复因战争而中断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秩序,并构建与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相符合的教育体系,教育部先后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14条)、《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11条),以及《壬子癸丑学制》等重要法令,同时,确定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整顿全国各地的教育,并顺势作出相应的调整。宁波在浙江省教育司的直接领导下,各类教育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得到调整;初等教育在新式小学大量建立的同时,对旧式私塾进行了改造和利用;中等教育在注重举办普通中学的同时,师范教育、实业教育也得到相应的发展;女子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扩大。在前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此次教育改革为宁波教育近代化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一、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演变

民国成立后,政府设置省、县两级教育行政机构。民国元年(1912),废宁波府。民国3年(1915),设会稽道驻于鄞县,会稽道尹统辖清宁绍台三府所属各县。

就地方教育行政机构而言,1912年,宁波各县原设的劝学所一律撤销,由县公署设教育科办理其事,内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人,并于各镇、乡设学务委员。科长及科员对县知事负责,不独立对外,一切县教育行政事宜,秉承县知事办理;学务委员则负责教育规划、查核及报告诸事。当时,宁波中小学校的设立、变更、废止均须经县知事办理,或核定、认可,或报送省教育行政部门。1913年5月,县教育科改称第三科。1914年7月,复称教育科(或教育股),改科长、科员为主任、助理之称呼,并增设县视学1人。

1916年,各县恢复劝学所,办理县教育行政事务。时县公署仍设教育科及主任教育职员,但不处理教育行政事务,县公署起监督作用。县公署另设视学1人,负责督察教育法令的施行、核查教育经费的使用以及视察各类教育的实施情况等。劝学所办理教育行政事务,但凡重要者,须经县教育会议讨论。县教育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县公署主任教育职员、县视学、劝学所职员、县立各校校长及其他教育职员、各学区区董及学务委员、县知事特别指定的县教育会会长及地方士绅。县教育会议无固定会期,由劝学所所长不定期陈请县知事召集。

由此可见,民国初年的宁波地方教育机构几经变更,日趋完善,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分工更为明确具体,并且加强了视察和监督的力度。

此外,学校管理体制也加以改进。改监堂(监督)为校长,改教习为教员。各校设校长1人,小学校长下设教务、训育、事务3个主任,中学校长下设学监、舍监、庶务、会计、书记等职。

二、顺应民国颁布的教育宗旨和学制体系,改革各级各类教育

1912年9月3日,民国颁布了第一个学制,即《壬子学制》。随后,教育部又陆续颁布小学、中学、实业学校、师范学校、专门学校以及大学的相关法令。1913年(农历癸丑年),将《壬子学制》和上述的各项法令综合起来,形成《壬子癸丑学制》。宁波的各级各类教育便是以此为蓝本,结合浙江省拟定的《对于小学教育的办法》等规程,对中小学教育、实业教育、师范教育加以改革。

(一)初等教育迅速发展

1912年,根据民国的《小学令》和浙江省《对于小学教育的办法》,改学堂为学校,堂长亦改称校长,并对小学的设置、学制、宗旨、课程等作了如下改进:(1)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2)小学分初等和高等,各以所属性质称城镇乡立、县立和私立三大类,原则上初小由城镇乡负责设立,高小由县负责设立,但鼓励经济基础厚实的城镇或私人开办高小。(3)初小修业年限为4年,实行男女同校;高小修业年限为3年。(4)废除读经科,初小的课程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女子加设缝纫;高小的课程设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体操,男子加设农业,女子加设缝纫。

是年,宁波城区新办、改办11所,分别是:江北佘使君庙设北隅三校;士绅乐之峰在永寿庵设北隅小学;杨韵堂在江北浮石亭杨氏宗祠设乘石初小;西郊文昌阁全公祠内设鄞县县立大卿桥小学;陈士杰女士于海曙镇渡母桥开办甘溪女子国民学校;海曙镇鉴桥头莎萝园设东北学校;在小校场旧演武厅旧址设西北第一单级小学;县学左面文昌阁旧址设鄞县教育会附属小学;原江东忠介街广福庵育德初等工业学堂改办为单级小学校;原宁波府女学堂改办为育德第二校;呼童街黄岳义学改为黄岳初等小学堂。据《宁波通史》统计,1912年,宁波各县共有高等、两等、初等小学校511所,学生22661人。[1]详见表8‐1。

表8‐1 1912年宁波各属县(含余姚、宁海)所设小学、学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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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乐承耀:《宁波通史》(清代卷),宁波出版社,2009年,第300页。

各校课程原则上以《小学令》为准,限于条件,各校课程多有变通。如,鄞县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的课程为经学(《四书》)、国文、书法、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国画、唱歌、体操等10科。

1915年,政府颁布《国民学校令》,规定6~13周岁为学龄期,“学龄儿童之父母或监护人,就儿童就学之始期至终期,有使之就学之义务”。此后,宁波各县开始筹备义务教育,但入学者不多。1922年,宁海县学龄儿童36050人,入学仅5150人,占14.3%;慈溪学龄儿童18560人,入学7311人,占39.4%。[2]

在初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除了政府的大力推行之外,民间兴盛的捐资办学之风是一股不小的力量。像上述的陈士杰女士。1914年,鄞县孔继宗、孔继文兄弟合资开办宗文国民学校,慈溪叶鸿年捐资创办柔强女学校和两所单级小学;1916年,慈溪人秦润卿,与李寿山、王荣卿等集资创办慈溪私立普迪小学,办学至1952年;1917年,鄞县首南乡严康懋独资创办康懋小学,镇海人李光墀、李光坫捐资创办静德女子国民学校;1918年,余姚人胡莲荪捐资创办私立求实小学,同乡王昆浩、吴建昌、沈启渭均捐资万余元助学国民学校等;1920年,奉化人江良通捐资万余元助学锦沙小学,1923年,族人江良达续捐万余元;1921年,慈溪人捐资万余元助学宏达小学;1922年,鄞县莫枝人李志芳,与朱丰沛、朱丰浩兄弟合资创办志芳小学;1923年,鄞县张延钟捐资创办云龙高等小学,同乡孙鹏捐助万余元建启贤国民学校。据鄞县、余姚、慈溪、奉化、镇海5个县的不完全统计,自1909年至1923年,捐资兴学千元以上,报请政府,得到褒奖的有74人,其中万元以上的有15人。[3]此后,宁波开明人士的捐资兴学之义举相沿成风。

(二)中等教育全面发展

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中学校令》,对中学的设立作了如下规定:中学校定为省立,由省行政长官规定校数及地点,经费由省支出;各县可一县或联合数县设立中学,称为县立中学;私人设立中学,称为私立中学;专教女子的中学,称为女子中学;中学的修业年限为4年;中学开设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女子中学加设家事、缝纫等。

是年,陈训正、钱保杭、陈夏常等集资创办私立效实中学,奉行“以施实学为主旨,作鼎革之先声”的办学宗旨。其校名出自赫胥黎天演论》中的“物竞天择,效实储能”之句,取“择效于实,期在可行”之意。该校对各科要求较部定中学课程略高,以注重教学质量而闻名。学校成立的第二年,就有4名学生跳级进入北京大学学习。1917年,复旦大学、圣约翰大学等高校先后与效实中学签订协议,凡效实毕业生,全部可以免试入学。长期以来,该校一直保持较高的教学质量。时宁波府中学堂已经划归省辖,改称省立第四中学。

民国初年,教会办的中学有新的进展。1912年,英国偕我公会改斐迪学堂为斐迪学校,设初中、高中、大学预科三部,学生200余人。美国浸礼会迁养正书院至北门外碶桥,改称浸会中学。英国圣公会改三一书院为三一中学。美长老会改崇信书院为崇信中学校。法国天主教改中西毓才学堂为毓才中学校。美长老会圣模女校之高级班改称中学部。1920年,英国圣公会仁德女校增设初中班,等等。这极大地补充了国人自办的中学。

在普通中学取得发展的同时,师范学校和实业学校也有进一步的发展。1912年9月,教育部颁布《师范学校令》。同年,宁波府师范学堂改名为宁波师范学校,1913年,次改称为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学制5年(预科1年,本科4年)。另外,同年2月,旧宁属六邑人士在月湖竹洲原崇正小学堂旧址创办宁属县立女子师范学校(内设中学部),“以造就小学校教员及蒙养园保姆为目的”,开设国文、算术、伦理、教育学、生物、理化、地理、英文、法制经济、读经、图画、唱歌、体操、缝纫、烹饪等,首届招生17人。

1913年8月,教育部颁布《实业学校令》,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早在1911年,宁波府就已创办了宁波公立中等工业学校,校址在江北岸泗洲塘,修业年限预科1年、本科3年,先后设置机械、土木、水利、汽车道路等科目;镇海县立中学改办为县立乙种商业学校,招收初小毕业生,施以简易普通实业教育,修业3年。1914年,成立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施以完全普通实业教育,修业4年。1918年,定海县成立定海渔业传习所,招收渔家子弟,“授以捕鱼良法,教制新式渔具”。同年,陈毓芬在余姚城内创办女子工业学校,设刺绣等科目。1919年,成立植智商业学校。同年,镇海县创建樊氏便蒙乙种商业学校。1920年,陈仲衡创办务本商业学校。

由上可见,民国初年的宁波在中、小学教育方面取得的成绩并不俗,遗憾的是,近代意义上的高等学校在宁波却寥寥无几,虽然1912年宁波曾把原来的法政学堂改办为公立四明法政专门学校,并新设商科、银行科等科目,却非常短暂,1914年春即停办,改为商业学校,后又改名为宁属县立甲种商业学校,先后设有初高商科、高级银行科、银行专修科等。这种现状可能与宁波当时的城市规模和政策法令相关,也可能与毗邻上海、杭州的地理位置有关,也就是说,当时规模不大的宁波市上大学的民众数量有限,同时,因遵法令而把高校设在省城的杭州或上海等地足以吸收周边地区,包括宁波的学子。这一状况就造成宁波设立高校的不必要性。凡此种种,恐怕是宁波近代高等教育不发达的原因之一二吧。

总之,从宁波教育近代化进程看,民国初年的教育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最大的功绩就是适应了中国社会由君主专制政体向民主共和政体转变的历史潮流”[4]。宁波教育在这一历史潮流中,遵循民国的教育宗旨,在办学思想上划清了与旧教育的界限,竖起科学、民主教育的大旗。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在学校制度、课程设置等实践层面,就表现为初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和中等教育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小学教育和实业教育。

小学教育在小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上有大幅度的增长,若拿1912年与1908年相比,其数量增加一倍,而且,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有长足的进步,即转向与教育宗旨一致的课堂教学。时人曾就小学教育状况评论说:“小学为教育之基本,不特教育家亟亟谋普及,政治家亦尽力提倡之,此我国年来之佳气象也。民国成立,国事尚在争执之秋,独小学教育骤见发达,有一校学生数倍于旧额者,一地学校十数倍于原数者,南北各省,大都如是,此又我国年来之佳象也。”[5]当然,短期内的大发展也带来不少问题,如教师短缺、经费不足、教育质量的参差不齐,等等。但是,小学教育的突飞猛进,从整个教育体系的结构性变革来说,应该说是合理的。

其次,实业教育的发展势头也是不错的,与清末“新政”时期相比,更具规范性,种类和数量也有所提高。但是,从总体上说,政府重视的力度还是不够,大部分实业学校多为实业界人士所办。

此外,普通中学校和师范学校也有新的发展,无论是学校数、在校学生数,还是课程、教学等方面,都较清末前进了一大步。至此,宁波的教育才真正有了“近代化”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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