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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基层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的定位与运行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层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是校级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的延伸,如:院系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组织,是校级委员会的基层部分,其权力和职能受校级委员会的领导和制约;另一部分则是以教授会或教师代表大会等为代表的学术自治力量。因此基层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运行的特点是:较为容易混淆,关键取决于是否能够做到明确权力界限。复旦大学现行制度的优点是统筹得力,而缺陷则是失去制衡,权力的使用得不到有效监督。

3.2.5 复旦大学基层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的定位与运行

基层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是校级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的延伸,如:院系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组织,是校级委员会的基层部分,其权力和职能受校级委员会的领导和制约;另一部分则是以教授会或教师代表大会等为代表的学术自治力量。以历史系为例,目前历史系已建立起“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政事务委员会”及“教授会”、“全系教师大会”等组织,由这些组织的成员共同商讨规划审订学科建设的方向、学术发展的方案、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方案、重大科研项目的人员配备、人才聘用及职称晋升等与全系发展相关的重要事务,系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都是在教师们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教授会”由历史系全体副教授、教授组成,对应聘或晋升副高及以上高级职务人员进行投票审议。“学术委员会”由历史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及资深教授组成,对包括历史系、文物与博物馆系、历史地理研究所等所属历史学科的学科建设规划、人员岗位晋升等问题进行审议。

而院长、系主任、总支书记及院系行政力量是校级行政力量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科层制的要求,执行的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和政策。因此基层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运行的特点是:较为容易混淆,关键取决于是否能够做到明确权力界限。由于许多院系的行政负责人本身就是专家学者,如果不能将权力进行明确的分配,那么院长、系主任就很容易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混淆。复旦大学现行制度的优点是统筹得力,而缺陷则是失去制衡,权力的使用得不到有效监督。复旦大学基层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基本上能做到明确权力界限,虽然基层院系的行政负责人也是教授担任,但学术组织设置较为全面,主席在院长(系主任)之外的教授中拟定人选,个别院系甚至可以做到与美国和我国香港的大学一致,如物理系:大大小小有15个委员会之多,其中的教授委员会,特别是5人核心小组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年终考评及绩效薪酬的评定上发挥了关键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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