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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教育的免费制度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80年的30余年间,我国社会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此管理体制下,高等教育实行的是免费加福利的高等教育制度,学生上大学期间不仅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还可以领取国家资助的人民助学金。1949年至1958年这1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经历异常曲折而有意义的探索,初步建立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意十分迫切,这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教育的免费制度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80年的30余年间,我国社会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此管理体制下,高等教育实行的是免费加福利的高等教育制度,学生上大学期间不仅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还可以领取国家资助的人民助学金。在当时国家财力相当薄弱、九年义务教育都还没普及的国情下,国家花大力气举办高等教育,并实行免费教育制度,这是对高等教育的格外重视,也是希望高等教育尽快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更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种免费加福利的高等教育制度是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1949年至1958年这1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经历异常曲折而有意义的探索,初步建立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1949年到195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领域主要是恢复学校秩序,接收教会学校,改造私立高校。1952年下半年到1956年,学习苏联的教育模式,开始对全国的高等学校进行院系大调整。所谓院系调整,就是将综合大学的系科剥离出来,单独设立单科院校;减少综合大学的数量,增加单科院校。院系调整以设立单科院校为重点。调整的原则是:“首先按照苏联的大学体制进行院系调整,接着在教学制度方面也全面地按照苏联经验进行了改革”[5]。调整后,我国高等教育主要以单科性专门院校为主,综合性大学所占的数量锐减。1953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182所,其中本科院校153所,专科学校29所;在153所本科院校中,综合大学13所,工科院校36所、农林院校28所、医科院校28所、师范院校26所、政法院校4所、财经院校5所、艺术院校6所、体育院校5所、少数民族院校2所。”[6]1958年,全国各领域都进入“大跃进”时期,高等教育领域也进入了史称“教育革命”的时期。这期间政府对高等教育办学体制、领导体制、招生和毕业生的分配等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与实验。“高等教育规模迅速膨胀,全日制高等学校由1957年的229所增加到791所,1960年达到1289所。”[7]

1961年以后,中国高等教育进入调整和提高时期。到1965年,全国高等学校数量由1960年的1289所调整为434所[8]。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遭到严重破坏,高等教育遭受重创。“文化大革命”时期,高等学校停止招生,广大教师和学生都到农村厂矿接受再教育,高等教育停滞不前。“从1969年10月起,一些高等学校被裁并、搬迁、撤销,高等学校由1965年的434所减少到1971年的328所,共砍掉106所。这样不仅使大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受到了损失,而且使高等学校的培养能力和教育质量大幅度地下降,造成教育事业与国家建设严重不相适应的状况。”[9]1972年,中断了6年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开始恢复,主要招收工农兵学员,取消了入学考试制度,实行的是推荐入学制度。“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对我国高等教育的破坏是极其惨重的。高等学校的前六年停止招生,使人才培养出现断层;学校的大批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被毁坏或丢失;大量校舍被侵占,校园基本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广大教师受到精神和肉体的严重的折磨和摧残,大批知识分子被凌辱。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社会各领域全面恢复生产和建设,各行各业急需大量人才。另一方面,经历重大浩劫的高等教育也逐步恢复元气。1977年,高等教育恢复了中断十年的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制度。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尊重教师劳动,教育事业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年8月,教育部在河北召开了直属重点高校座谈会,会上讨论了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尽快改变落后局面等问题。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制度的恢复,使许多知识青年看到了曙光。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意十分迫切,这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此时的高等教育继续实行免费教育制度,而且延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给予每个学生发放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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