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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宗教文明建设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历史悠久、文化积淀厚重,少数民族地区同样具有十分丰富的旅游资源,特别是宗教文化旅游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宗教旅游文化内涵丰富多样、吸引力很强,在甘肃少数民族地区适度发展宗教旅游对于拉动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这一方面可以深化对宗教文明建设理论的研究,同时也将大大丰富甘肃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实践,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三、开展宗教文明建设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历史和现实都清楚地告诉我们: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是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的健康发展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开展宗教文明建设更是直接提升宗教文化水准、提升宗教文明境界,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一个有益尝试和有效途径。

(一)宗教文明建设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独特作用

1.发挥宗教道德对信教群众的教化作用

宗教对于信众最重要的社会作用就是充实精神、提升境界、安顿灵魂,宗教文明建设首要和基本的功能就在于通过加强宗教修养强化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在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文明建设不仅可以直接对信教群众发挥这种积极的作用,而且对该地区其他不信教群众甚至国家公务人员同样也会起到一定启发教育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中积极的道德因素并使之成为当地宗教文化的主体和主流。这里事实上是有三个方面的内涵和要求的,一是挖掘和整理宗教文化中的积极的道德因素;二是重点放在当地主要宗教即伊斯兰教或藏传佛教方面;三是使通过挖掘整理后的宗教道德成为当地宗教道德的主体和主流。

2.发挥宗教教风对社会风气的净化作用

在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教风即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的精神风貌和一言一行不仅反映着该宗教团体的宗教素养,也直接影响着当地的社会风气即民风。因此。通过加强宗教教风建设净化社会风气是通过宗教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毋庸讳言,目前宗教教风与整个社会风气一样,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不仅一些不法之徒打着宗教旗号到处招摇撞骗,就是宗教界内部也有一小部分教职人员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借教敛财、争名逐利、自我吹嘘、弄虚作假等,在各个宗教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个别的宗教教职人员甚至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把这些现象叫做宗教界的不文明现象,努力克服这些现象是宗教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不要受追名逐利之风影响,切忌浮躁飘忽,防止急功近利,要有超越的境界和清净的心态,正确对待荣誉和地位,淡泊名利。这样就会在社会上发挥好的作用。

3.发挥宗教文艺对文艺舞台的繁荣作用

宗教文明建设不仅可以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在文学艺术方面同样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甘肃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学艺术不仅内容十分丰富、民族特色突出,而且形式活跃多样、宗教色彩浓厚。通过挖掘整理民族、宗教传统艺术来繁荣文艺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过不少有益的探索,如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在旅游项目开发中把传统藏戏纳入观赏节目之中深受广大游客欢迎。

4.发挥宗教旅游对文化产业的扩充作用

甘肃历史悠久、文化积淀厚重,少数民族地区同样具有十分丰富的旅游资源,特别是宗教文化旅游成为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可以说在甘肃汉族居住为主的地方旅游主要是参观宗教的历史遗迹,而在少数民族地区则可以看到活生生的宗教,这就使甘肃的宗教旅游有了其他地区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宗教旅游文化内涵丰富多样、吸引力很强,在甘肃少数民族地区适度发展宗教旅游对于拉动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旅游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互动与交流,宗教旅游在这方面的意义与价值更是高于其他项目。

(二)通过加强宗教文明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与繁荣的对策建议

1.深化宗教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加强理论指导

尽管甘肃学者对宗教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进行过一些研究与总结,但是总体来说仍然不够深入具体,特别是结合文化建设如何开展具体活动办法还不多、思路还不够清晰。因此,深化宗教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并与文化建设实践对接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到文化建设实践一线与宗教文明建设活动中去发现问题、总结提升从理论上更加深入地概括论证。这一方面可以深化对宗教文明建设理论的研究,同时也将大大丰富甘肃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实践,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2.开展宗教文明建设试点总结提升工作经验

我们一直主张在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宗教文明建设试点,也得到了省委统战部门和宗教管理部门的认可与支持,首先启动了这方面的研究项目。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在甘南临夏两个自治州各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甘南选夏河县、临夏选广河县为宜。夏河县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宗主寺之一的拉卜楞寺所在地,是甘肃藏传佛教的中心,在全国也有很大影响。广河县则是临夏回族自治州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信教人数比例最高、信教群众信仰最为虔诚、清真寺最多的地区之一,在甘肃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地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典型性和代表性。2007年我们在这两个县进行过宗教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活动,宗教文明建设理论与设想在这里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和宗教管理部门的广泛认同与认可。选择这两个县作为宗教文明建设的试点具有充足的理由、可行的条件、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

3.加强宗教管理部门宗教界与文化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

要通过加强宗教文明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就必须加强宗教工作管理部门与文化工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过去我们很少从文化的角度认识和开展宗教工作,也没有把宗教与文化有机地联系起来思考和研究过文化工作。宗教文明理论与实践使我们有了一条新的工作思路与途径:通过宗教文明建设加强文化工作,也可以通过文化工作促进宗教工作。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两者的有机结合与相互促进必将对促进本地区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应该考虑建立宗教工作部门与文化工作部门之间的定期沟通协作制定,形成从文化角度搞好宗教文明建设的工作平台,从而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4.发挥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文明建设优势开展特色文化建设

一个地方文化的繁荣发展有赖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政治文明的进步,同时也取决于其独特的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甘肃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文化资源将通过宗教文明建设活动得到有效开发和科学利用,使发挥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文明建设的独特优势开展区域特色文化建设成为可能。根据甘肃少数民族地区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说宗教文明建设与特色文化建设可以紧密地联系进来。例如,甘南玛曲县对格萨尔文化的开发宣传、夏河县对拉卜楞文化的整理研究都具有这种双重作用。鲜明的民族特色与宗教色彩在宗教文明建设的积极导向中必将成为独具魅力的区域文化。

(三)宗教文明建设与甘肃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繁荣良性互动的可能前景

1.宗教文明建设将成为宗教工作与文化工作相结合的途径

宗教文明建设主要是以信教者为主体的人的建设,而文化建设的本质也在于人自身,这就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文明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可能的依据。因此,我们认为通过试验示范总结经验并在甘肃少数民族地区推广,宗教文明建设可能成为宗教工作与文化工作相结合的一条有效途径。这就要求宗教管理工作部门在开展宗教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宗教文明建设的分量、考虑到这项工作的文化因素;相应的文化工作部门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文化工作也应该充分考虑到该地区的宗教文化因素,通过与宗教工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开展富有文化色彩的宗教文明建设活动从而有效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发展。

2.通过相互促进使宗教工作与文化建设提升水平形成特色

当今世界文化趋同成为经济全球化不可避免的副产品,特色越来越成为珍稀的代名词,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甘肃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宗教文明建设而提升的宗教文化与区域文化都因其特色鲜明而显得十分珍贵,同样也是增强当地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预测加强宗教文明建设是一项对宗教工作和文化建设都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互利双赢的工作,也是一项能够体现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基础性建设,对于整体推进甘肃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3.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为甘肃建设文化大省做出独特贡献

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确定的甘肃发展的整体目标是“工业强省、文化大省、生态文明省”。通过加强宗教文明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与宗教文化融为一体的甘肃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文化,必将为甘肃建设文化大省做出独特的贡献。因为,在文化建设中有一个规律性的东西就是“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越是有特色的就越是有生命力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文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资源,通过宗教文明建设宗教文化资源事实上已经得到了一次积极的开发,加之与少数民族地区主流文化与世俗文化的主动对接,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宗教文化对促进整个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课题组成员:范鹏马廷旭马亚萍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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