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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理论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学过程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教学的各项任务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活动去实现的。教学过程理论是教学理论的根本问题之一,自古至今,许多教育家对此作出过重要贡献。具体地说.包括如下条件:达尼洛夫进一步概括这些条件道:“教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是构成教授的动力的决定性条件。这种矛盾由于成了学生本身的意识中和他们的整个人格中的矛盾,而赋有内在的性质,并且作为困难而被个体意识到。”

第一节 教学过程理论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教学是一种认识现象,一种复杂的社会的认识现象。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由浅入深地认识客观世界的运动过程,是学生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逐步形成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过程。教学过程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教学的各项任务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活动去实现的。教学过程理论是教学理论的根本问题之一,自古至今,许多教育家对此作出过重要贡献。近几十年来又有许多新成就,现将主要的概述如下:

一、教学过程的本质

20世纪80年代曾对教学过程的本质开展讨论,有些同志认为教学过程的本质,“是认识与发展的统一过程”。“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结构……包括认识的本质、心理学方面的本质、生理学方面的本质、伦理学方面的本质,等等”。《现代教学论引论》的作者认为持有这些观点的同志没有注意到:学生学习的认识过程一般伴随有情感、意志过程。在学生身心整体发展过程中,学生的认识活动起着主导作用,教学的主要目的任务(掌握知识、技能,发展能力、情感、意志、性格和体力,培养理想、品德、世界观)都是通过认识活动去实现的。这些同志也没有注意到:在复杂的事物发展过程中,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教学过程中各种问题,如教师与学生的关系问题、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问题、知识的结构问题、课内外结合问题、课堂教学结构模式问题等,都受教学是特殊的认识过程这个本质所规定、所影响。

二、教学过程的动力

关于教学过程的动力,一般研究认为学习的动力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社会因素和教育因素所引起的认识需要(学习需要)与已有认识水平之间的矛盾。前苏联教学论专家达尼洛夫经过研究进一步指出:“教学过程本来就是包含着多种矛盾的极其复杂的现象。构成教学过程的动力的,是随着教的进行所提出的学习课题和实践课题同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的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这就是基本矛盾。同时,并不是教师所提出的课题同学生的认识水平之间的一切矛盾都是教授的动力,而只是在特定条件下发生并且能够解决的矛盾。”具体地说.包括如下条件:

1.学生认识面临的困难,了解解决这一困难的必要性;

2.这个困难是同学生的认识能力相适应的;

3.矛盾是在教授过程的进程中必然产生的;

4.要在学习新内容之初,将妨碍儿童解决认识课题的一切因素从他们的视野中摒除。

达尼洛夫进一步概括这些条件道:“教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是构成教授的动力的决定性条件。这种矛盾由于成了学生本身的意识中和他们的整个人格中的矛盾,而赋有内在的性质,并且作为困难而被个体意识到。”

三、教学过程的整体性

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整体一局部一整体的过程。古代的思想家、哲学家就有朴素的辩证思维和系统思想。他们从总体的联系去研究现象,把握事物的一般性质。到了15世纪下半叶以后,为了进一步研究事物的本质,科学家用研究局部、细节,代替了总的把握现象,用分析的方法,把复杂的事物分解为简单的要素加以精细的研究,获得了巨大的进步,产生了一系列自然科学部门。这种孤立的、静止的、分析的方法,形成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产生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系统科学,是当代科学技术的产物,是思维方法的又一次革命,使人们的认识,从孤立的、静止的、分析的思维方法,回到从事物的整体、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去研究事物的方法,把系统科学思想方法运用到教学过程,有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教学多任务、多层次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

按照系统理论来说,教学过程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多任务、多层次、多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教学过程是一个由教学任务、教师、学生和教学手段构成的运动过程。这个运动过程要达到的目的任务是多方面的,既要使学生获得扎实的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的能力和思想品德,又要进行体育、美育、生产劳动的教育,教学过程是使这些任务全面地、和谐地发展的过程。就知识、能力、品德等任务来说,每个任务又是一个子系统,也是由多要素构成的。

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是教学理论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教育史上传统派和现代派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前苏联教育理论虽然有学生积极性、自觉性原则,但又强调教师绝对权威.强调班级授课制是教学基本形式(实际上成了唯一形式),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第一次明确指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居主体地位”的是我国的教学理论。我国教学论中提出,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是“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学生这个主体又是在教师主导下的主体,教师要教学生学,教学生去更好地认识客体。这些论述,比较接近于教学认识活动所固有的规律。

学生的主体作用主要表现在主动性、积极性和独立性上,主动性是指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学生的知识、技能的获得,能力、情感、意志和体力的发展,思想品德的形成都是学生这个认识主体在教师教的外部影响下,经过自身的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这种个体认识活动是他人无法代替的。学习的积极性表现在学习过程中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都处在积极的状态。而学习的独立性是指教学过程中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尽量通过自己的观察、思考和动手,通过讨论、研究、探索,亲自获取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形成自学能力。

以上四个方面以及教学论其他方面的成就,弥补了传统教学理论之不足,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进步,无疑是很有价值的。但是我们谈到这些成就的同时,必须指出教学理论仍然存在不少重要问题,妨碍着教学理论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主要有五个:观察力的形成、图形的作用、实践能力的培养、技能与思维的关系、审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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