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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进行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01年,天津市教委相继颁布了50多个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配套文件,对职业教育师资的培训,从时间、培训周期、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天津市不断推进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构的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天津市教委大力支持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申报“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点的工作。

一、天津市进行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一)政府加强领导,制定相关政策

天津市成立了在主管教育副市长直接领导下,由市教委、计委、经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天津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教委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天津市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职业教育工作汇报,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进行研究,要求主管部门要高标准、高水平地建设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指出这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天津的优势,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作出贡献。市政府把建设好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列为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

截至2001年,天津市教委相继颁布了50多个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配套文件,对职业教育师资的培训,从时间、培训周期、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加快对专业课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的培养,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市人事局、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指出高级岗位职务比例应向重点学校和重点学科适当倾斜。2006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职教工作会,出台了《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市人事局下发了《发挥职称工作作用,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的通知,这些都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证。

(二)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天津市在完成“十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各项指标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确定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学校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以上,高职院校的达到70%以上;重点培养200名高水平、高技能、“双师型”的专业带头人,培养、培训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2 000名;引进1 000名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历的青年教师到职业院校任教,投资2 000万元进行师资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具有硕士学历的教师达到专业课教师总数的20%,高职院校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专业课教师总数的40%;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有条件的教师送到国外进行培训。

(三)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天津市不断推进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构的建设工作。一方面,继续推动市属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建设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为了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对国际性人才的需求,天津市先后与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英国等国家开展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合作项目,并且在德国和加拿大建立了两个较大规模的海外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目前,已有100多名专业课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接受培训,重点学习发达国家专业发展的前沿理论和相应技术,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提升了天津市职业教育的国际化水平。除了国际性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外,天津市还通过统筹优质教育资源,多方筹资1.5亿元建立了完善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天津市目前已经建成1个全国性的高职高专师资培训体系、3个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10个市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8个区县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点,还建立了10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和实习车间,在109个企业建立了实训基地,形成了一个立足天津、辐射全国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网络。

在学历教育方面,天津市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学历授予层次,逐渐形成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层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天津市不仅拥有培养本科职业教育师资的院校,而且天津大学从2000年开始率先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与此同时,天津市教委大力支持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申报“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点的工作。2006年1月,天津大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四)开辟多元化师资来源渠道,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天津市一方面继续加强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工作,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师资力量,重点培养200名高技能“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2 000名骨干教师,同时引进1 000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青年教师,要求各级职院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60%。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从社会聘用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大企业联合办学等形式,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人才,尤其是一些高科技领域的急缺专业人才进入职业院校任教,以壮大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使师资培训与社会、科技的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为保证推动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持续发展,天津市一方面积极支持行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院校从事兼职教师工作,鼓励企业主管部门从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支持职业教育,支持所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另一方面,也采取相关措施,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把聘请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从政策上规定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原则上不少于核定编制专任教师的15%,并且要求兼职教师一般要从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中选聘,规定兼职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用期间享受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天津市教委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评估工作,以及对兼职教师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法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此外,天津市加强国际合作,通过与国际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建立多种合作关系,大力引进外方职教专家来天津任教。如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有多名外籍专业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其中既有德国、西班牙的长期专家,也有德国、西班牙、加拿大、日本等国的短期专家。

(五)完善职业教育师资的继续教育制度

天津市以校企协作、工教结合为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职业教育师资的继续教育制度。

1.对新任教师开展严格而系统的岗前培训

天津市教委规定职业院校新任教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重点进行职业教育理论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同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社会实践制度,要求新任教师在上岗前必须在指定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经过考核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聘任为正式教师。

2.对在职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进行定期的专业实践训练和理论培训

天津市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级高职、中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各种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师资培训,另一方面由职业院校选择若干主体专业,采取定期选送或者挂职、定岗等方式,使教师进入企业,参与相关专业工作。从2006年开始,天津市教委规定每年脱产培训专业课教师1 0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市教委给予专项补贴。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有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专业课教师培训情况要记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作为教师考核、提职和晋级的依据。

理论学习方面,天津市聘请各个专业国内外的知名专家,对教师进行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为主的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

3.开展职业教育师资的国外培训项目

天津市先后与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开展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合作项目:近年来,先后派出了39名校长赴德国培训,5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英语教师到英国进修学习;连续4年利用暑期举办中专师资英语口语强化班,由美国ESEC机构派教师进行培训;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利用中德两国政府间职业教育合作的优势,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各种类型的德国职业教育讲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与日本、韩国建立了合作关系,聘请日本和韩国专家来天津讲学,并派出教师到美、日、英、德、韩等国家进修学习[11]

4.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天津市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过程中,聘请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开展师资培训,提高了培训质量。为保证这一机制得以持续发展,天津市建立了专家库,并且不断完善专家库,既保证专家队伍的相对稳定,又及时更新和增加新的专家。

5.积极培养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师资

天津市不仅依托诸如天津大学这样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开展培养中职硕士和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双硕士的工作,以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提升职业教育师资的学历水平与综合素质。与此同时,天津市还制定相关政策,大量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历的青年教师到职业院校任教。在任教的第1年,这些青年教师全部被送到相关企业进行锻炼,使其了解行业,熟悉企业生产过程和企业活动,掌握相关实践技能,经考评合格后上岗任教。

除此之外,天津市从政策上支持和吸引企业中具有工程师技术职务以上、有实际经验的专业人员,通过提高学历和参加教师资格培训,成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

(六)大力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

天津市教委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会同人事部门,制定了职业院校的编制标准,开展加强编制管理的工作,进而要求各职业院校做好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和规划,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合理设置学校内部的机构和岗位,根据专业特点核定编制、定岗定编。要求各职业院校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允许各职业院校扩大学校内部分配自主权,把教职工收入与院校发展、受聘岗位及个人工作绩效挂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一方面,进行人才聘用机制改革,打破传统的教师队伍完全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局面,扩大教师招聘范围,鼓励学校从企业、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工人中选聘,并在学校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另一方面,进行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创新,实行双职称制度,即职业院校的教师既可以参加工程师系列的职称评定,也可以参加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定。天津市教委与人事主管部门合作开通专业课教师评聘第二专业技术职务的渠道,并规定各院校此类“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作为对职业院校评估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按照相关的规定,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在允许设置的岗位范围内,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后,还可以根据其取得的其他系列的业绩成果,按照该系列现行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专业课教师评聘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资待遇就高不就低。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专业教师在自身专业技术领域发展的积极性,为工学结合的深入实施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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