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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算是企业战略吗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作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新观点,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企业社会责任与责任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范围及途径几个方面对近年来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进行了综述。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世界悄然兴起了一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而且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纷纷要求其产业链的合作方、供应商必须接受劳保标准和环保标准等社会责任守则或标准的审查。随着中国经济加快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国际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导入中国并迅速发展起来。目前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作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新观点,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企业社会责任与责任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范围及途径几个方面对近年来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进行了综述。

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理论可上溯到20世纪初,但真正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则是最近几十年的事。美国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1974)认为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企业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另一个方面则是社会本身所具有的问题。里基·格里芬(1989)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提高本身利润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责任。斯蒂芬·罗宾斯(1991)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和海因茨·韦里克(Heinz Weihrich)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世界银行把企业社会责任(CSR)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欧盟则把社会责任定义为“公司在资源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关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阿奇·B.卡罗尔认为:“我们将发现其他人提出的绝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同样也有一定的局限。得到一个我们大家都认可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其困难之处在于所给出的对管理可起作用的定义究竟应包含哪些意思呢?这就存在着一个几乎是不可克服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企业,在规模、生产的产品类型、盈利能力和资源、对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而它们信奉、履行社会责任之道也就不同。”

我国学者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的。《中国企业管理年鉴》(1990)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可以表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极为丰富,既有强制的法律责任,也有自觉的道义责任。”张兰霞(1999)认为,CSR是指企业为所处社会的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上的责任。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梁桂全(2004)说:“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张国玖(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从责任涉及的对象看,包括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弱势群体等多个方面;从责任的内涵看,包括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法律责任指法律规定的企业责任,即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道义责任则在法律责任之上,强调企业在守法之余,还要对利益相关者给予更多人道关怀。”陈维春(2008)则认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应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向谁负责。这里主要是指企业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谁承担责任,是企业股东、特定的利益相关者,还是一般公众、环境、社区或国家?第二,为什么负责。这里主要是指企业责任设立或履行的类型和性质,即为了充分有效地履行企业的承诺或义务,企业应当做什么以及如何做。第三,责任主张的基础。这里是指主张企业承担责任的基础或理由是什么。第四,责任的严格程度。企业活动的某些领域是受到国家限制的,在这些领域,当企业的作为或不作为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限度,就有可能受到责难或惩罚,但在另外一些领域可能不受国家限制。在这些领域无论企业的作为或不作为,既不会受到严格的非难或责备,也不会受到特别的惩罚。此种意义上,只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才会变成企业的义务。”

我国的大部分学者都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如林毅夫(2006)认为:“企业追求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由于外部性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企业行为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超出自身应有的边界,对社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了社会的繁荣与和谐,要提倡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感并使企业的外部影响内部化,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的一种,和其他类型的公民一样都对社会负有伦理道德义务,一方面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另一方面社会财富也更多地集中在这些成功的企业当中,它应该有责任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汪连海(2005)认为:“近年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近期看,加强企业社会责任,还存在不少困难;但从长期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正在形成一种国际潮流,其发展态势不可逆转,是大势所趋。”陈庆修(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品牌是企业品质的外在表现,是企业对消费者的质量承诺,这种承诺本身就意味着企业的社会责任。因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也是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过程。井水明(2008)提出:“企业要像公民一样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尊重人类、社区及环境等相应义务。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虽发轫于西方,却已越来越频繁地为国内众多企业所积极实践。诸多企业家都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企业自身获得发展的同时,应以符合伦理道德的各种公益行动来回馈社会。一些企业甚至把履行社会责任上升到战略层面,当作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制定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方案和行动指南。”

责任竞争力是英文Responsible Competitiveness的直译,由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R Europe)于2005年首先提出,主张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的过程当中,将其视为企业战略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视为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现任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曾为“责任竞争力”下了一个定义:“责任竞争力把具有前瞻性的企业策略、创新公共政策和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混合在一起。它涉及创建新一代的有利可图的产品和业务流程,以支持各个社团的广泛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目标为基础。”Simon Zadek(2008)指出:“我们已经认识到,责任竞争力不仅仅是公司行为,而是上升到国家的层面。因此我们希望进一步细分各国的做法,以推进国家在经济上的竞争力。”国内学者殷格非(2005)首次就“责任竞争力”的内涵进行了阐发,他说:“责任竞争力即企业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解决社会、环境、员工等一系列问题,使得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经济效益也得以同步提升,责任竞争力得到增强。”刘藏岩(2005)也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虽然是非功利性的,但能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跨越国际壁垒,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提升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田虹(2006)指出:“传统观念认为,企业唯一责任就是获得经济利润,而今天企业要保持自己的持续竞争优势,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获得成功则需要更多的关注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或经营决策过程中,对其行为的影响及对社会承担的应尽的责任或义务。”从资源基础论的视角,企业从承担社会责任中获得了资源,如企业与员工和顾客的关系,企业在投资者与社区中的声誉和企业对风险管理的能力等,这些资源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吸引与保留高质量的员工、吸引与保留现实与潜在的顾客,等等(夏健明、杨德锋,2007)。楚金桥(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矛盾,从长期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既可以提升企业社会形象,优化劳动关系,更能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并最终提升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企业社会责任涉及企业、政府、社会三方面的关系,应在三者的互动中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持久竞争力。”实践证明,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品牌投资,是企业的信誉投资,是企业的社会形象投资,既达到了企业回报社会的目的,也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有力地增强了企业竞争力,企业家只有重视自己的社会责任,承担历史重任,才能建立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机制,从而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成党伟,2007)。殷格非(2006)还认为:“我国应该从如下的三个方面提高责任竞争力:首先,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争当优秀公民,切实履行《全球契约》承诺,建立起包括责任管理体系的全面管理体系,将公司的专业优势与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其次,积极参与供应链竞争,提高责任竞争能力。许多以出口为导向的中国企业,应迅速熟悉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规则,参加相关的审核和认证,建立起符合公司实际的责任管理体系。再次,寻求专业优势与社会问题解决的结合点,切实培植责任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践和众多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绩效成正相关的关系,而不是完全像传统经济学理论所认为的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其利益,企业完全可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黎友焕,2007)。袁蕴、唐剑(2013)提出,企业长期来受到自然环境、技术、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困扰着社会责任的全面发展,而全球性的社会责任浪潮恰好给予了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契机,在其推动下积极加大社会责任投入,实施ISO26000将作为培育企业新的核心竞争力——可持续责任竞争力的桥梁。于志宏、林波(2010)分析了责任竞争力概念的演变与发展,认为2005年起,提出了“企业责任竞争力”理念,并逐步形成企业责任竞争力、产业责任竞争力和国家责任竞争力系统思想。“企业责任竞争力”的提出,从微观角度阐明社会责任正在成为企业创造财富的新方式;“国家责任竞争力”的提出,则从宏观角度诠释了社会责任建设和国家竞争力的关系。“产业责任竞争力”是指整个产业推崇负责任的商业行为,遵循商业伦理,将社会和环境的要求融入产业的发展之中,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比较优势,实现产业有序、健康和持续的发展。“产业责任竞争力”的提出,从中观层面表达了社会责任正在成为产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基础。

关于对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认识问题,李立清、李燕凌(2005)认为:“目前有一种混乱的说法,一提起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就误认为是由社会责任国际(SAI)发起并制定的SA8000标准,其实,SA8000标准只是形形色色‘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中的一种,不过它是国际范围内非常有影响力的一种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王薇(2005)认为:“在不少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已经在很多商业领域得到应用,成为企业挑选合作伙伴的参考指标,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不佳,不仅影响合作效率,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此类理念和标准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在一些大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正逐渐发挥作用。”柳建营(2005)则认为,SA8000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这一标准要求企业不仅要对产品质量负责,还要对劳工权利和社会大众负责。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及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所制定的SA8000,其宗旨是确保生产商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社会责任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首先应表现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其次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体系SA8000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催化剂”。AccountAbility制定了AA1000系列标准,包括AA1000框架、AA1000审验标准和AA1000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这套标准可用作各种机构的社会责任管理工具、标准以及相关认证,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应用。ISO26000是社会责任自愿行动指导标准的简称,是目前影响力最大的社会责任标准,该标准于2010年11月1日由ISO国际标准组织正式发布,其适用对象包括政府、企业和所有社会组织。标准强调任何组织都应通过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交流,全面履行社会责任。ISO26000的发布标志着社会责任发展的新起点。

关于中国社会责任标准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企业应当承担什么社会责任取决于社会对企业的要求;企业必须为社会服务和健康发展承担责任,其中既有经济性责任,也有非经济性责任;既有法律上的责任,也有道义上的责任。它包括三项具体内容:(一)履行物质资料再生产的职责,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创造物质条件;(二)对社会环境造成不良的有害的影响承担责任;(三)履行物质资料再生产领域以外的责任,比如模范地贯彻执行国家法令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关心、支持社区文教福利事业等(陈炳富、周祖城,2000)。任玉岭(2005)认为:“目前欧、美、日各国都在制定自己的社会责任标准,我国也应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企业社会责任暴露出的问题,尽早研究和制定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以防走在外国的后面,让外国掣肘我们的发展。”李立清、李燕凌(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应该“首先是一种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共同生存的企业社会规范;其次,是一种能够促使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企业社会行为规范;第三,是一种保持民族先进文化的企业社会规范;最后,它必须是能够不断创造和谐社会建设新动力的企业社会规范”。胡雪良(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履行是当下中国企业必须重视的战略选择和长久之道,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具有系统性、实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标准,来引导与规范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有效推进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则提出了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原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既秉承当今全球人类的普世价值,诸如社会公正、公平、人权、平等、自由等,也嫁接中国传统思想资源,诸如“天人合一”、道德良知等,同时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现实目标,为建设和谐世界作贡献。它由五个部分组成:(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原则;(二)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原则;(三)企业社会责任社会公正与和谐原则;(四)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维护原则;(五)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与评价原则。

王薇(2005)指出:“国际测评机构雷普特斯2005年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包括公司治理、环境影响、社会影响、工作场所实践4个方面,每一方面细化出数十条具体标准,从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到企业文化、员工健康计划,甚至艾滋病防治,都有具体行为标准,并可依据标准计算综合指数。公布这些内容,标志着企业控制和管理信誉风险的能力。”任玉岭(2005)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确立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一)承担明礼诚信确保产品货真价实的责任;(二)承担科学发展与交纳税款的责任;(三)承担可持续发展与节约资源的责任;(四)承担保护环境和维护自然和谐的责任;(五)承担公共产品与文化建设的责任;(六)承担扶贫济困和发展慈善事业的责任;(七)承担保护职工健康和确保职工待遇的责任;(八)承担发展科技和创自主知识产权的责任。”朱丽霞(2007)认为,仔细思考企业的社会责任,大概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利润;第二,法定的社会责任;第三,道义责任。

朱先奇、李天泽(2006)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包括:(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意识;(二)健全法律法规,建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三)通过实施SA8000,建立全社会企业信用体系;(四)增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贾品荣(2007)提出了当前有效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五个关键点:第一,政府的引导和推进尤为重要;第二,通过完善激励制度,增强企业家的管理责任;第三,与国际接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第四,把社会责任看作是企业发展的新机会;第五,克服传统陋习,形成文化氛围。

有些学者很早就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上的多层次性,并呈现出整合和动态化的研究趋势。Zenisek就曾指出企业社会责任要与微观行为联系起来,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从不负责任到承担责任的连续统一体。Sethi在30年前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操作含义非常模糊,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应建立在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和社会响应的三个维度上,最终要体现在组织内部管理过程和战略设计上。Carroll拓展了Sethi的研究思想,提出了具有代表性的综合四种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他认为,仅仅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太过模糊,企业社会责任不是独立责任,而是一个体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四种期望,其中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是社会要求的(required),道德责任是社会期望的(expected),慈善责任是社会愿望的(desired)。Epstein从动态综合角度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视为企业社会政策过程,它是由商业伦理、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社会响应三方面演化整合而成。Schwartz和Carroll尝试将经济责任、公共责任和社会响应融合在一起进行研究。这些整合和动态化的研究趋势正是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管理研究的基础和铺垫。

最先提出供应链CSR的学者Richard F.Poist (1989)认为:在供应链传统经济利益驱动因素中应该增加社会责任问题。Craig R.Carter和M.M.Jennings(2002)通过案例分析研究了CSR在供应链决策制定中的重要性,以及供应链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各种关系。Fabian(2000)指出在供应链发展的任何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的欠缺将会损害公司的最重要的资产——信誉。企业组织需要不断深化并拓展社会责任行为,包括对合作伙伴的社会责任管理(A.Kolk,R.V.Tulder,2002)。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促进供应链内企业形成良性竞争,而且还可以有效地减少浪费与废物排放、改善成本绩效、促进技术创新、提高社会认同、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企业发展(Dayna F.Simpson,Damien J.Power)。近期国外学者们注重深入探讨处在供应链中不同地位的各种企业具体如何推进与履行CSR。Jose M.Cruz研究了在CSR环境下的动态供应链网络。Che-Fu Hsueh和Mei-Shiang Chang研究了由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组成的具有CSR的网状供应链,构建了使系统最优且处于稳定状态的制造商之间基于CSR协作的竞争战略模型。现实中,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在供应链中推行社会责任,通过跟踪供应链上各个合作伙伴的劳工使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实践情况,确保社会责任的履行,从而保证企业自身处于有利的竞争态势,并将在供应链内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J.Levis,2006)。D.Eric Boyd,Robert E.Spekman和John W.Kamauff等认为供应链中的采购商在实施采购计划时应确保其供应商就劳工和环境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而高水平的监测并不一定会增加供应商的遵守,甚至可能损害采购商与供应商的关系。Reinhard曾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三个方面的战略价值:(一)消费者愿意为所带来的环境性收益支付更多的价值;(二)相关重要信息的获取;(三)抵御竞争者的模仿。

2012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呈现三大特点:(一)形成了政府引导,行业协会推动,社会促进和企业积极行动的良好发展机制;(二)企业社会责任由仅仅做社会责任报告转向采取各种形式与各个利益相关方全面沟通;(三)企业社会责任由原来企业自发的行为,开始转变为企业系统的战略性的行为,由自发实践开始转向系统管理实践。殷格非(2012)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指有目标、有计划、有执行、有评估、有改进地系统性开展社会责任实践的活动。它要求企业把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全融入一个企业的运营过程之中,融入每个管理职能中,融入每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直至融入公司文化、公司使命和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中,达到提升企业经营理念,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可持续发展。卢勇、贾创雄(2011)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定义,为企业管理拓宽了新的研究领域,并提供了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即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研究应走上系统化之路,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内容、手段、工具与方法、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化、理论化的探讨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解决企业社会责任是什么、如何做、怎么样的问题,处理好其内在的逻辑关系,揭示其内在规律,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实践服务,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与能力的不断提高。唐飞、韵江(2008)认为传统的基本竞争战略是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聚焦战略。社会责任的承担要增加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如果奉行成本领先战略,势必对承担社会责任产生抵触。如果企业转向差异化战略,使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树立企业独特的形象、品牌等竞争优势,为企业带来声誉等价值增值,以至于这些增值大于其成本,则企业才能使社会责任成为战略管理的内容。

王加灿(2006)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一)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中。企业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经营方向、组织结构、用工制度、利润分配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是和企业的产品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等相类似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战略。任何企业制定战略时,都必须考虑未来一段时期内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如何把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分解到中层和基层部门,如何根据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如何实施这一战略。(二)企业必须根据内外部实际情况来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企业经营理念中必须加入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的内容。同时,在企业生命周期的某一特定时期,企业还要制定具体的社会责任,如企业向社会部门的资助额,有利于消费者的投资项目的选定,企业可增加的雇工数量等。选择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社会的迫切需要以及企业的承受能力,主动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但不能变成企业沉重的负担。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企业必须注意区别列入经营战略中的社会责任和来自企业外部不切实际的需要,确保如期完成社会责任战略,避免过度负担造成被动局面。当然,企业还必须根据变化了的企业内外社会环境适时调整其社会责任战略与管理。黄文彦、蓝海林(2006)根据“三重底线”理论提出,完整的三底线管理包括财务绩效管理、社会绩效管理和环境绩效管理,其中社会绩效管理和环境绩效管理又统称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绩效管理体制,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然而,虽然我国大多数企业已经形成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但社会责任管理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赵艳荣、叶陈毅、李响(2012)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战略思维渗透到企业的愿景制定和战略管理当中,从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规划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期望的同时,将社会责任同企业当前和未来的业务相结合,与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有效整合,把社会责任寓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和其经营管理融为一体。只有这样,才能解决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从根本上实现企业和社会的互利共赢,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高维锡、刘少山(2009)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战略管理必然的战略选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对企业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和价值判断,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宗旨和经营理念,能否承担社会责任反映企业的经营道德行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会制定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对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在内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约束和限制,体现出企业的负责任行为。实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蒋米仁(2006)认为,经济全球化时代,迫于国际消费市场顾客的道德购买力,非政府组织全球供应链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空前高涨,作为供应链管理主导者的零售企业,更要满足供应链上产品信息的透明度与责任感的要求,迫于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管理机构(如ETI,FLA,SAI,CCC,ISO等)对环境与劳工权益的保护等,实施供应链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个必然趋势。金炳秀、陈礼伟(2009)认为,将社会责任延伸到包括核心企业的整个供应链视角,探讨供应链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并分别从供应链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管理和供应链视角下核心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两个方面构建具体的社会责任管理模型,以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有所拓展和创新。吴定玉(2013)从完善供应链CSR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提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受社会关注、舆论监督以及披露制度的约束,是供应链CSR管理监督的重点。非核心企业一般无社会责任披露程序,当不同企业通过合作形成一条供应链之后,由于企业管理各自独立,一些节点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表现被披露,如果企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成本驱动的原始冲力较大,以及外部信用机制、法律机制、政府职能等有着不同层次的缺陷,就会出现违反劳工、环境等法律责任或道德责任的机会主义倾向,出现整条供应链协调治理的困难。当前大多数核心企业采用验厂等方式来解决供应商社会责任问题,供应商可能会采用某些欺骗手段获取认证而不进行社会责任实际管理,从而出现监督与治理的错位。

姜启军(2007)认为,在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阻力: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没有关系,因此,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多余的事;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利润。在实践中,面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不同企业的战略选择是千差万别的:有的企业认为目前没必要考虑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以后再解决这一问题,有的企业采取最低法律限度下的服从,而有的企业则采取超越法律服从的态度,主动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决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决策时,要考虑决策的范围,企业的长远规划和绩效有关的因素,而平衡的观点有助于我们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决策。王小婧(2010)认为,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对社会责任选择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在各个阶段,发展经济、谋求利润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但不是唯一使命。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应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对不同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承受能力范围内积极实施利他主义,以履行企业在社会中应有的角色,成为企业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可靠信托受托人。此外,企业社会责任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合理实施,它就不仅是一种责任和负担,而且会给企业带来新的商机,为企业长期利益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大大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职能战略,企业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经营方向、组织结构、用工制度、利润分配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同企业的发展战略、产品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财务战略结合起来制定,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盲目性,将企业社会责任置于企业整体战略中系统地加以分析,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王永宁(2010)认为,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这种自身行为引起一系列的如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问题。它要求企业必须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当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有成本的,这势必会影响到企业利润。从长期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因此,企业应转变经营理念,把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渗透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中。一个企业要想获得长期的发展,就必须注重社会责任的作用,否则就不可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把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纳入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系中,企业能够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为企业营造更加和谐的发展环境,并推动市场经济主体行动模式的改变。显然,企业家在理念上的转变,让企业社会责任渗透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将有助于企业制定良好的运营战略,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战略的意义是充分利用企业的各种资源和能力创造持续竞争优势。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能够在利用内部资源的同时,发挥外部资源的优势,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效益,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提高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地位,将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环境绩效三者有机结合。社会责任战略作为企业非市场战略之一,在发生经济成本的同时,为企业技术创新和持续竞争提供机会和资源,是企业竞争战略、财务战略的支柱。社会责任战略是企业长远战略规划的组成部分,在组织制度和公司治理、资金保障等方面均需要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每一项社会责任战略的实施都要与企业整体战略方向一致,实现社会责任和公司绩效双赢(姚瑞、邹国庆,2010)。钱为家(2012)认为,在资讯全球快速流动的时代,运营环境的挑战促使企业必须导入“战略CSR”,才能有效管控可持续风险。当前,企业管理广度已从以往总部及直属分支机构,扩大到上游供应商及下游投资对象等价值链伙伴的社会人文及生态环保责任等领域;主要沟通对象从以往的员工股东或消费者,扩大至社区民众及慈善公益等不同利害关系团体和社会组织;沟通内容从传统产品及损益,扩大到环保及社会责任等方面。不少企业也从一次次“救火式”的危机处理及媒体撤稿行动中反思,只有在战略层面导入社会责任管理,全面提升系统的“可持续风险管理”能力,才能降低企业危机发生的概率。

经济增长是指一国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人均实际产出量的增加和实际生产能力的增加。通常用来核算经济增长的指标有三个:(一)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规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二)衡量经济增长速度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三)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判断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进程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有通过增加生产要素的占用和消耗来实现的,也有通过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和提高利用效率来实现的。所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指把依靠增加生产要素的占用和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依靠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和提高利用效率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

传统的经济增长理论以资源最优配置为假设,着眼于对各生产要素的研究,始终排斥结构因素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则认为,经济增长是生产结构转变的一方面,资本和劳动在不同部门的使用,将对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资本和劳动从生产效率低的部门转移到生产效率高的部门能推动经济增长。对于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库兹涅茨运用统计方法,通过对57个国家和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及其组成部分的长期估量进行分析与研究,表明知识存量的增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产业结构变化是决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库兹涅茨进一步强调,产业结构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因素,产业结构变化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鲁宾逊、钱纳里、费德等经济学家,通过对101个国家结构转变和影响结构转变的多种因素的深入而全面的分析,揭示了经济结构转变同经济增长之间具有密切的相关性,这不仅表现为不同收入水平上经济结构的状况不同,而且表现为经济结构的转变,特别是非均衡条件下(要素市场分割和调整滞后等)的结构转变,能够加速经济增长。钱纳里还特别强调指出:一些新兴工业国家非均衡条件下发生的结构转变以及对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利用,是它们经济增长加速的两个主要原因。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实质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言,对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前提条件。这是因为产业结构不合理就意味着资源、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存在不合理性,这样就造成了各种资源的浪费。资源浪费本身就是粗放式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产业结构升级,无非是指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而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又是经济效率提高的最基本的内容。因此,产业结构的升级,正是经济增长方式由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的关键所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内生于产业结构升级之中,产业结构升级服务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必须以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为载体。只有形成合理和适宜的产业结构,才能够使得整个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落到实处;也只有建立在合理与适宜的产业结构基础之上的区域经济政策,才能够真正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协调。

谢莉娟、吴中宝(2009)认为,与要素价格均等化的理论推论相比,要素价格调整定理及要素价格非敏感定理更加真实地传达了现实贸易的结果,也对我国劳动力价格非均等化发展的现实悖论作出了一定的解释。进一步审视我国的“现实体制”,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及其引致的劳动转移替代资本转移的强化,是我国劳动力价格长期非敏感的重要原因,而“刘易斯转折点”预期的出现,将带来劳动力价格非敏感性的弱化甚至逆转。这要求我们必须率先通过制度引导实现产业的有效转移和升级。周荣荣(2012)认为,长三角各地区应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等因素,通过“错位”发展、“无缝”衔接,在产业互补的基础上增强区域竞争优势,打破产业结构同质化的“恶性”竞争格局。裴长洪(2012)认为,未来中国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结构将不断优化,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转型升级将成为企业与地区经济的普遍特征。在此前景下,中心城市和城区将沿着升级版的城市化道路继续发展,向深度城市化发展,服务业发展高度依存城市发展。未来实现城市经济转型目标,必须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城市化道路的转型,深化改革。孙娜(2013)在分析浙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路径时认为,民营经济战略思路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根本性的巨大转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集约式发展是民营经济必须实施的重大战略路径,也是民营经济后续发展的关键,必须加快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提高土地等资源要素利用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支撑。(二)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内涵式发展是集约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长期以来的粗放式发展,形成了一批布局不甚合理和利用水平均较低的城乡建设用地,拥有一批效率和精度均较低的生产装备,不断生产消耗较高的中低层次产品,这些都要加快进行替换,从而形成内涵式发展的巨大空间,企业完全可以在少增加和不增加用地、用电、用水及排放等状况下,扩张企业生产经营。(三)在全球范围内构筑提升产业链和价值链。浙江出口已占全球贸易的1%以上,充分利用上海港和宁波港的物流体系,以全球大视野来加快提升产业链和价值链。赵力(2011)以产业转型升级为背景,运用调查研究方法,分析目前中国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与挑战,指出当前中小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是坚持“绿色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战略”作为一场“绿色工业革命”的兴起,它把环保和绿色的生态元素融入企业发展行为,是紧跟时代且行为文明的发展理念,认为中小企业具有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最容易感悟文明时代的气息,把握文明时代的脉搏,因而,也最容易抓住“绿色发展”的机遇,实现其产业从低附加值转向高附加值升级,从高能耗高污染转向低能耗低污染升级,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升级,进而使中小企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孔伟杰(2012)在浙江省制造业企业大样本调查问卷的基础上,从微观层面研究了企业转型升级及其影响因素。他认为,企业创新能力是企业转型升级最关键的因素;企业规模对企业转型升级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中型企业更倾向转型升级;企业单纯依靠出口数量扩张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甚至可能出现负向效应,但发达国家的后向技术关联效应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外部市场结构对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并不确定,政府财政资助的刺激作用并不明显。另外,深入分析的分类模型表明:大型企业更关注产业转型,中型企业更注重企业类型转型;政府支持有利于非市场领域的企业类型转型,而在市场领域政府行政行为的效果并不显著。赵昌文、许召元(2013)认为,企业是经济增长的微观基础,没有企业的转型升级,就不可能有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转变。对全国约300家企业的实地调研和约150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发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面临许多困难,但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影响企业转型升级成效的主要因素包括对研发的投入、商标和品牌的建设、人力资源的培养、先进管理技术的应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等几个方面。促进企业更好地转型升级,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政策体系,创造有利于企业形成稳定预期和长期行为的经营环境。

近几年来,我国理论界已经从各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和研究,为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企业社会责任提供了知识普及和理论解疑的强力支撑。但对“企业该承担什么社会责任”“怎么承担社会责任”以及“该承担多少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发展及趋势”等问题的研究却从没有突破,起码到目前理论界的研究还不能为企业提出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方案,这就使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问题感到无所适从,也说明我国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目前还无法指导企业具体实施社会责任战略。

国内外学者关于社会责任与转型升级的研究大大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研究的进展,使我们明晰了社会责任在企业组织微观层面的关键问题,但是应该看到,多数文献还未将企业战略与企业社会责任系统地联系起来进行深入分析,仅仅讨论社会责任的外在压力而不阐释社会责任如何上升到企业战略层次,是无法推动企业去制定和执行社会责任战略的。虽然国内外的众多学者,对企业战略性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竞争力领域等进行了相关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但是国内外涉及本课题研究主旨的研究基础较为薄弱,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针对企业战略与企业社会责任融合性的系统研究比较缺乏;(二)责任竞争力的研究较少,对责任竞争力定量研究相当有限,相关的实证研究体系也比较缺乏;(三)对责任竞争力的理论框架、企业社会责任转变为责任竞争力的机理与路径的研究比较少;(四)责任竞争力中国家责任竞争力(区域责任竞争力)、产业责任竞争力和企业责任竞争力三者的互动性研究缺乏;(五)责任竞争力与宏观经济增长的关系、责任竞争力对中观经济转型的影响以及责任竞争力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影响等研究领域成果比较缺乏。国内责任竞争力的研究刚刚起步,系统性研究成果还不多,尤其是缺乏责任竞争力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缺乏企业责任竞争力的环境、制度建设分析,以及缺乏责任竞争力的路径与推进机制的系统研究,使区域、产业、企业三个层面责任竞争力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致使责任竞争力实践存在诸多误区,这不利于引导区域、产业、企业实施责任竞争力战略管理,以提升承担社会责任的层次,不利于从宏观和微观上强化社会责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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