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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防范的职场陷阱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些单位在招工时,规定了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或半年时间,并且需要求职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产生这种陷阱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内部职责不明。不管是补缺人员个人软弱造成的下发职责不明,还是上司给与的职责不明,都是造成员工吃亏的陷阱。

第一节 需防范的职场陷阱

一、用人单位的陷阱

用人单位的招聘陷阱主要有:

1.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陷阱,往往是打试用期与签约时间的时间差,以榨取廉价劳动力。

有些单位在招工时,规定了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或半年时间,并且需要求职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但据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和借口,炒求职者的“鱿鱼”。这样一来,求职者不仅在试用期不得不接受较低的报酬,还白白交了培训费。

王小姐毕业于非重点院校,本以为以自己的学历,找工作会比较困难,不料,才面试了第一家公司,就彼此“情投意合”了,而且,公司开出的薪水也让王小姐感到满意。公司称此时的王小姐还未本科毕业,7月份后才可正式签约,这段时间提前来工作,只能计为试用期,薪酬是正式员工的一半。王小姐决定在该公司上班至本科毕业,期间工作虽然是基础工作,但也十分辛苦。可是,临近毕业了,公司一直没有提出签约的事宜。王小姐多次询问,最终没有答复。在还未毕业的前一个月,王小姐已满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找了个含糊其辞的理由,表示不能正式录用。

2.承诺陷阱

有些单位为了招聘到优秀人才,有时会口头许诺一些工资、住房等方面的优厚待遇。当毕业生到岗后发现这些待遇根本不能兑现而找单位领导理论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谁承诺你找谁去,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

马先生被一家处在发展当中的小公司挖过去的时候,得到的承诺是年薪10万元,并且公司将成立一个新的事务部由他来领导。如今3个月过去了,成立新部门的事情迟迟不见动静,本想大干一场的马先生只能委身在别的部门门下,并没有获得原来设想的施展空间,拿到的报酬也与当初的承诺相去甚远。

张女士是一家大型公司的车间主任,工作踏实勤恳。由于工作关系,张女士认识了同行业另一家公司的老总。这位老总表示赏识她的才华,坚持要聘请她做自己的助理,薪水翻倍,并承诺房车等待遇。面对老总的再三邀请和优厚的条件,她经过一定时间的考虑,向自己目前的公司递交了辞呈。然而,不到一个月,跳槽的公司由于经营决策失误,经济效益急剧下降,张女士的薪水不但不能得到原先的承诺,反而较原公司降低了将近一半,她后悔当初没有仔细了解这家公司就仓促跳槽实在太糊涂。

类似情况也有在单位内部出现。领导一再提出升职加薪的承诺,但工作量加上去了,薪水却迟迟不提高。这些都是承诺陷阱。

3.职位陷阱

一些公司为了提高入职要求,或吸引较高学历的应聘者,将职务头衔修饰得美轮美奂,比如,将保险推销员修饰成财政计划者。但毕业生报到后却安排到其他岗位,致使毕业生学非所用,有时甚至安排干一些劳动强度极大的体力活。

4.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就是针对薪水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李小姐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该公司做的是一份周报,原先老板约定每月底薪1500元之外,还有千字150元的稿费。但是,老板付了3个月的稿费之后,突然声称为了节约公司成本而降低稿费标准,原来的千字150元变成了千字100元,整整“缩水”三分之一,李小姐的收入大打折扣,却因为合同上对于稿费没有明确约定而投诉无门。

5.补缺陷阱

补缺陷阱通常是指公司利用某职位空缺,让在职人员兼职,以变相压榨劳动力的方式。

小赵工作的公司里有一个职位的员工突然辞职,一下子找不到人代替,就请小赵兼任该空缺职位的工作,承诺给予加薪1000元,实际上那份工作工作量大而且容易得罪人。开始还说是暂时的顶缺,很快就会招聘,可是一直招不到合适的,时间一长就不提招聘新人的事了,一直由小赵兼任着。于是,小赵就成了拿一份工资打两份工。

产生这种陷阱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内部职责不明。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中小规模、人手不全或者资金调度有限的情况下。不管是补缺人员个人软弱造成的下发职责不明,还是上司给与的职责不明,都是造成员工吃亏的陷阱。

6.工作地点陷阱

一些单位在不同地方设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

7.收费陷阱

一些同学找工作时心情迫切,尤其是几次碰壁后,恨不能马上有个落脚之地。因此,招聘单位提出交纳培训费、服装费、体检费等,有的毕业生也不假思索地交过去,但是“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单位就以种种借口让你下岗了。因此,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应拒绝交纳任何费用。

一些公司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名目繁多。比如:

(1)体检费。串通医院“分赃”,专坑求职者体检费。

据知情人介绍,有的单位经常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又不清楚体检程序等空子,假装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依次进行面试、笔试、体检等项目,向求职者收取近百元的体检费,通知求职者到其指定的医院体验。3天以后,当求职者到医院拿到结果时,会被单位以“体检不合格”等理由堂而皇之地拒绝或辞退了,或者增加一些条件让求职者自己知难而退(如要求再交费用,改变工作承诺,甚至说工作内容就是当打手来吓唬求职者等),体检费则被招聘单位和医院瓜分,求职者只得有苦难言,就算“幸运”通过了体检,招聘单位也是能拖就拖,应聘者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

(2)押金。2007年3月,李斌与两位同伙来到河南省开封市,成立了一家所谓的公司,他们以招收文字录入员之名,骗取了100多名应聘者3万元后突然消失。尝到甜头,他们又转战山东烟台作案。2007年5月,李斌与同伙以假名注册了烟台依诺文艺创造有限公司,然后在一座大厦租了两间办公室。一切就绪,李斌将在开封行骗的招收文字录入员的广告广为散发,又复印了若干份文字加工整理协议、聘用单、文字试用稿等。

“想兼职做文字录入员吗?每录入万字报酬三百元。”看到这一诱人广告,一些毫不设防的毕业生纷纷前来咨询应聘。在简单介绍公司概况后,李斌就与求职者签订“文字加工整理”协议,在收取每人300元押金后,应聘者就可以拿着公司的文稿回去录入,等录入完毕,送回文稿领取报酬。

面对高薪诱惑,短短20天,就有上百名毕业生报名应聘。直到有同学把录入好的文稿送到公司时,发现人去楼空才知道上当受骗。

(3)培训费。一些单位在招聘时告诉求职者,要上岗,得先培训,培训合格拿到证书后才能上岗。而求职者交了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等种种费用,经过了几天像模像样的培训、参加完考试后,就陷入了漫长的等待期。过了一段时间,求职者致电公司询问,可能被告知“很遗憾,考试未通过,不能上岗”,或电话根本打不通,公司不知去向。还有一些求职者拿到了所谓行业从业资格证,却发现不但无岗位可上,而且证书根本就是伪造的,或是早已废弃的证书。这类骗子公司通常会与一些培训机构联手,双方各取其利。

李某,女,22岁,不久前去一家房地产公司应聘销售代表。当她随着六七个人被带到一个经理办公室后,才知道由于应聘人员较多而分批面试,在她之前已经有一批人面试完毕,“竞争还挺激烈!”她想,但她对自己充满信心。

那个经理模样的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介绍公司概况和诱人的提成比例,要大家记住他介绍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在他介绍的过程中,他多次郑重声明,公司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任何人收取任何费用,并提醒大家记住,不管到哪家公司应聘,都不要接受对方的收费要求。

李某感慨万分,真是一家诚信而又热心的公司,能在这样的公司工作,肯定会感到温暖。

在那个经理挨个询问了一些在他滔滔不绝时所提到的一些问题后,他们被一个一个叫到另一个房间。

李某进去后,只见那间小房间的全部家当仅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子的另一面,端坐着一个会计模样的人。互相礼貌地打过招呼,那人道:“恭喜你,经过初步面试,你已经被我们公司选中,但最后到底能不能录用,还得看你培训的结果,这个培训是在某某学校进行的,为期一周,是为了取得房产销售方面的资格证书……”

李某一听,真的不错哦,还没上班先免费培训,就算最后不被录取,那也学到不少东西呢。

笑意还没在脸上绽开,那人的话就及时飘了过来:“你得先交100元报名费,是替那个学校收的,你要想在房地产公司工作,不管到哪个公司,都必须得有资格证书!”

在李某的眼里,那些售楼小姐工作干净轻松,提成又高,她想,即使这家不用,我拿了资格证到别家应聘也用得着,既然必须有,那就学吧。她痛快地交了100元。

如果你以为到此为止,那你就太小瞧那家骗子公司了。

李某随后又交了学费、书本费、材料费共计600元,最后捧着一张资格证书被残酷地淘汰出局。

(4)风险抵押金。为了收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不法单位也有种种说词。比如,某电脑配送公司招聘了几十名汽车司机、送货员、业务员。到了上班那天,这些人发现公司大门紧锁。当初应聘时,招聘经理说因为经常要给外地客户送电脑以及电脑配件,每个员工需缴纳2500元的风险抵押金。因为公司表面看上去还挺正规、颇有实力,这些人就未加怀疑地交了钱,公司还开了收据,并和他们一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用工合同。谁知按规定日期去上班,公司却不翼而飞。经工商部门认定,这家公司根本未注册。

(5)化妆费。张某,女,26岁,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去年秋天去一家影视公司应聘群众演员。到了公司后,面试方轻描淡写地说:“外型气质还不错,但得试妆看是否上镜头,先让我们的化妆师给你上妆吧!”

张某兴高采烈地交出了自己的脸,要说那化妆师的技术还真不是吹的,比自己化得漂亮多了!张某美滋滋地自我欣赏着,面试人员也连说不错,还似模似样地拍了两张照片。然而,他接着说出的话却令兀自陶醉的人儿大吃一惊:“今天就这样,你回去等通知吧,现在请把今天的100元化妆费和50元拍照费交上!”

张某虽感意外,但转念一想,既然面试人员说还不错,那就说明大有希望,如果真的可以当上演员,别说150元,就是500元也值。

张某心甘情愿地掏出人民币,然后满怀希望地回家等消息。然而,任凭她望穿秋水,也没有等来意料中的喜讯。

8.骗色陷阱

专门招收涉世不深的妙龄女郎作为招揽顾客的摇钱树,行此术者以酒吧、舞厅等服务性行业居多。

9.骗名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为打响企业知名度或者出于其他令人难以捉摸的目的,大张旗鼓地打广告、发消息,宣称要以若干年薪、可观待遇招聘“副总经理一名”或者“形象代言人一名”,引得有心人趋之若鹜。当然也可能会煞有介事地组织几场面试或评选,而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或者就任的“副总经理”根本就是早已内定了的。这样的招聘活动纯属炒作,让无辜的应聘者白搭上许多精力不说,还要浪费感情。

一些本来形象不错或有较好经营业绩的企业也假借招聘之名,以“因业务发展,年薪数万,分住房、投保”等类似的丰厚待遇招贤纳士,实际是借招聘炫耀自己的品牌与实力。在招聘时,对求职者挑三拣四,有的干脆以条件不合格或人员已满为由,不收简历,还有一些只是在招聘会上宣传的企业把收到的简历随手扔到招聘会的现场。对于公司长期招聘一两个职位的,多半是借招聘会在做宣传。

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此事。1995年1月9日,上海《文汇报》在一版报眼刊登了一则惊人的广告:“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浙江天翁保健品有限公司决心以50万元年薪招聘一名市场部经理。”

时隔一天之后,上海《解放日报》也在一版显著位置刊登了相同广告。之后,《新民晚报》及沪浙多家新闻单位对此事作了报道,使开张仅4个月且鲜为人知的“天翁”公司一夜之间成为知名度很高的“著名企业”。

4月14日,被舆论界称为“复旦才子”,曾在上海霞飞和康美、天津统泰三家公司搞过营销的黑龙江籍何慕登上当时中国人才市场最高年薪宝座。

据了解,何慕到位后,根据该公司产品覆盖率低、企业发展缺乏后劲等情况提出一套完整的营销策略,并在杭州、苏南等地市场取得初步成效。5月8日该公司返款率比以前上升4倍,销售额增长近10倍。正当他施展拳脚大干的时候,却意外地于10月4日收到“天翁公司”的一纸解聘文书。在此之前,该公司仅于8月下旬一次性付给何慕3万元,曾经对何慕深表满意的公司总经理作出如下解释:“50万元年薪招聘市场部经理,是为了营造广告效应,但更希望引进人才,给企业带来500万乃至5000万元的回报……近6个月,他的工作令我不满意,他负责的苏南等地的销售业绩令我失望。事实证明,何幕本人只值10万元,想出这个招聘点子的人却值40万元,而出这个点子的人就是我!”

10.点子陷阱

天津某自行车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得到了众多发展企业的好点子,而求职者则“中其圈套而不知”。

1994年3月,天津某自行车有限公司登报招聘总经理,许以年薪200万元。一年之后,他们共收到应聘函180余封,咨询电话100多次,前去应聘者介绍了自己所在企业怎样崛起,如何使生产和销售融为一体,如何把品牌打入国际市场等一系列宝贵的经验,但是他们依然被“淘汰”了。该公司有12条应聘条件,条件吻合者寥寥无几。据有关人士称,具备这种能力的年轻企业家,就目前中国现状而言,存在的可能性极小。

明知“此人只应天上有”,却张榜招聘,醉翁之意不言自明:一人不招,名声远播;一分不花,点子云集。

11.智力陷阱

智力陷阱是指利用考试等形式,将求职者的设计程序、广告设计方案、文案创意策划等无偿占有,实际上他们并不招人。现在招聘过程中的骗取“智力”很常见。

张先生、李先生、刘先生都去应聘一广告公司的文案创作。负责人在面试后又要求笔试。笔试时先是一些有关广告行业的基础知识及一些智商测试题,然后是按要求为某项活动创作一个方案。三人做出答卷后,都获得了肯定。但是负责人说:“我们只招一名,待我们研究后再作通知。”而事实上,最终三人并无一人被录用。他们的文案却理所当然地被公司拿走了。

12.赚取廉价劳动力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看准了求职者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心切的心理,以试用期为名赚廉价劳动力。

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普遍存在,一些单位为了降低管理成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利用试用期的低工资、正式录用后的高工资来引诱求职者,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以无端的理由解雇求职者,玩弄“不断录用、不断炒鱿鱼”的伎俩,役使一个又一个的廉价劳力。

二、中介组织陷阱

近年来,全国各地职业介绍所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开办。勿庸置疑,职业中介机构的兴办活跃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但由于管理滞后等原因,难免鱼目混珠。一些中介往往是“一间小屋、两部电话、三个人,再在橱窗上贴几张招工信息单,既不进行工商登记,也不交税,生意却仍旧红火”。非法职介主要是指未经劳动部门、工商部门等批准而从事职介、中介的非法机构。不少非法职介打着介绍工作的名目向求职者收取中介费、资料费等各类费用,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他们就会列出一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毕业生的单位名单,甚至有的单位根本不存在。当求职者回过头要求退钱时,他们便会露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求职者想从他们口袋里拿回钱,难!而待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前去查处,非法中介多已人去楼空。

张小姐在马路附近的电线杆上看到“招聘启事”:招聘文秘、文员、助理等数名,月薪800~1200元。张小姐按启事上的电话打过去询问,对方十分热情地询问了张小姐的情况,便让她前去面试。张小姐赶到该公司,发现是一家职业介绍所。对方称,先交100元推荐费、30元资料费,保证一周内即可推荐她上岗,月薪900元,还给张小姐看了一张某单位招聘秘书的职位表。张小姐见对方信誓旦旦,职介所看上去生意也很红火,便交了钱。等了一个星期,张小姐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说先前的职位名额已满,让她再等等。又过了一星期,对方打来电话通知她到某公司上班。张小姐兴冲冲地跑去,对方公司却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张小姐非常气愤,又打电话过去问,对方支支吾吾地称可能搞错了,让她再耐心等待。此后便再无音信。张小姐这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这是用虚假、过期信息蒙骗求职者。一些非法职介为了假戏真做,甚至找用人单位做“搭档”,提供过期的或虚假的招聘信息给求职者,然后合伙行骗。一些黑职介的求职信息干脆就是从报纸上摘抄下来的。应聘者即使发现了问题,在时间上也耗不过中介,难以讨到说法,只好自认倒霉。

收取报名费和中介费是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牟利的主要手段,往往采取以下几种骗术:

1.无中生有

一些不法的职业中介所往往以假信息骗人。由于其诱人的许诺,常令求职者心动,心甘情愿被对方掏了腰包。

王某是某工厂的钳工,每月工资800元,一次路过该地一“环球职业介绍所”,深圳某公司一条醒目的招工启事映入眼帘。该启事声称,只要交纳60元的报名费,就可成为深圳某公司员工,月工资达两千元左右。高工资的诱惑,使王某不假思索就报了名,只等一个月后去深圳上班。可一个月过去,不见回音,两个月过去,这家职业介绍所的人员也“黄鹤一去不复返”,王某急忙打电话到深圳查询,原来根本没有该公司,这只不过是投机之徒所玩的一个花招而已。

2.瞒天过海

职业介绍所利用报刊发布招聘信息,谎称××单位招人,向求职者收取费用。而当求职者找到单位时,单位很意外,因为自己根本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聘新员工。

某厂办秘书小李每分钟打60字,每分钟速记103字,但收入不高,于是她来到当地一职业介绍所。恰逢某公司招聘秘书若干人,且月薪近两千元,她立即高兴地交上100元报名费。当她拿着介绍信找到该公司时,公司称对方条件虽然符合,但另有几个应聘者也具备同等能力,而且公司没有委托该职业介绍所招聘,因此只得“忍痛割爱”。

她扫兴而归,再向那家职业介绍所索要报名费时,却被对方以“概不退款”而拒绝。

3.借风使船

职业介绍所曾接受过某单位招工,而在人员招满的情况下继续打着对方的招牌欺骗求职者,严重侵害求职者的利益。

某市一男青年去当地某“中介公司”求职,该“中介公司”收取其250元手续费后,介绍他去应聘的公司面试。到公司后发现名额已满,该青年要求退款时,“中介公司”的人根本不予理睬。

4.联手演“双簧”

与用人单位勾结,用虚假、过期信息蒙骗求职者。一些非法职介为了假戏真做,与用人单位串通一气,假装接收求职者,随后借故辞退,瓜分求职者的报名费、中介费;或夸大工资、福利待遇,联合坑害求职者。

求职者朱某在八卦岭一带看到广告说,A公司急聘保安、仓管、营业员等,就打电话问招不招电焊工,得到回答:“你过来吧,我们什么工作都有。”朱某去了,交了300元后,A公司老板给他手写个条子:“王经理,兹有朱某到您的B公司,请帮忙安排电焊工事宜。”朱某辛辛苦苦赶到B公司时,该公司的老板说:“你交500元押金,就安排你上班。”他于是交了钱,并强烈要求尽快上班。B老板收到钱后,开了个条子:“隆重推荐你到C公司。”几条街之外的C公司收了他数百元后又把他介绍到D公司,最后D公司也要收钱。

朱某亲身体验了这种“雁过拔毛”式的“互相推荐”,反正每次都要“吐点儿血”。最后在推来推去之中,求职者毫无疑问是白跑了。付出了总共1350元之后,朱先生口袋里面没有钱了才翻然醒悟,于是便去要求退款。结果是,7条大汉对他一顿狠揍。

专家提醒说,这几家公司是互相勾结的。只要是进了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结果都会大同小异,就是被推来推去,每到另一个地方都要再收钱的,几十元、几百元、上千元,决不手软。

三、招聘会陷阱

一提起人才交流洽谈会,人们的眼前就会显示出人头攒动、摩肩接踵的热闹场面。人才市场近几年来日趋火暴,特别是临近学生毕业寻找就业单位时,全国各地的人才市场更是掀起一阵阵的热浪。然而,红红火火的人才招聘结束后,往往是主办单位获得了可观的收入,大多数求职者却被一盆盆的冷水浇得如落汤鸡般狼狈而归。此类招聘会不是参加的单位数量严重缩水,就是招聘单位“出工不出力”,甚至有的单位收了简历之后便从此消失。

四、对外劳务输出陷阱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外的一些非法中介打着向国外输出劳务的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也日益突出。非法中介利用人们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了解,欲到国外打洋工、挣大钱的心理,施展各种并不高明的骗术,导致大量淘金者上当受骗,梦断他乡,不仅使他们及其家人在精神和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恶劣的国际影响。

五、非法传销陷阱

非法传销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上线从下线“业绩”中提取报酬,且参与者直接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其传销手法、形式、人员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危害。

目前中国传销分为南北,南方主要以“连锁销售”为主,北方以“人际网络”为主。传销模式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传销(简称“异地传销”)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其看电视和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传销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

西安一女学生讲述了自己不幸涉足传销黑窝点的经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学生是西安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她说她曾经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但由于朋友的一个“美丽的谎言”,使曾经朝气蓬勃的她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据她讲,数月前一个朋友给她写信说,他舅在南方开了一家公司,并称那里有很多高素质人才,很适合毕业生发展,现特意邀朋友去锻炼锻炼。此后,这位朋友还多次打电话并在QQ上留言,描绘了美好的发展前景,鼓励她放弃学业“发展事业”。经不住诱惑,这名女学生匆匆南下广西合浦,加盟到朋友的公司。

所谓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打着直销旗号的传销黑窝点。她说:“从此我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的饭菜是白米饭、没油水的白菜冬瓜汤,晚上睡觉则在地上铺一张席子。而我见到的所谓‘高素质人才’,仅仅是用谎言和虚伪包装起来的。他们的工作是用欺骗的方式把价值几百元甚至一文不值的假冒伪劣化妆品以3350元或者3800元的价格卖给下线。”她还透露,在她呆过的广西的那个传销窝点,至少有来自西安的学生100多人,大部分是民办高校和正规大学的自考生。

她说,这些打着直销旗号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黑窝点骗钱害人,使不少人家破人亡、人财两空,还有不少学生因此把握不住人生航向,失去生活信心,失去了人格尊严。

当前流行传销陷阱花样种种,基本都具有以下特点:

1.利用虚假信息诱惑

凡是传销都以高薪为饵,这符合众多求职者追求高收入、高标准生活的心理,因此容易为人所接受,当求职者进入其中圈套时则欲罢不能。

2.通过是亲戚朋友同学介绍

由于受困传销者必须发展一定的下线才能脱身或才有自己的业绩收入来弥补当初上当时的损失,而自己在困局中又无法认识更多的人,因此将枪口对准自己的熟人,想方设法去骗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这时他们已经没有亲情友情可言,一心想的是自己脱身或增加自己的收入。而求职者因为是亲戚朋友同学介绍一般都较为相信,容易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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