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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义务教育情况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后日本宪法规定,“一切国民皆有依据法律规定,按其能力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负有让其子女受普通教育的义务”。战后的义务教育延长为小学和初中共9年,其宗旨是以儿童、青年的学习权利为中心,保障国民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是香港特区政府总开支中的最大项目,其开支预算超过总开支的五分之一。香港的幼儿教育分为两个系统。

七、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义务教育情况

(一)日本的义务教育

日本义务教育是指近代日本的普通教育。战后日本宪法规定,“一切国民皆有依据法律规定,按其能力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负有让其子女受普通教育的义务”。战后的义务教育延长为小学和初中共9年,其宗旨是以儿童、青年的学习权利为中心,保障国民受教育的权利。日本的义务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公民负有使子女接受九年普遍教育的义务;二是各级地方政府负有为满足本地区学龄儿童少年就学需要而设置必要的中小学校的义务;三是地方政府有为由于经济原因就学困难的儿童少年提供必要援助的义务;四是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及保护人在使用子女及被保护人监护权时,不得妨碍其就学接受义务教育;五是义务教育是无偿的,免收学、杂费及教科书费。

(二)香港的义务教育

教育是香港特区政府总开支中的最大项目,其开支预算超过总开支的五分之一。香港的学校制度,包括两年或三年的幼儿教育,跟着是6年的小学教育,三年的初中教育,2年的高中教育,2年的中六教育(相当于大学预科),3年的大专教育。香港的幼儿教育(又称为学前教育)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香港政府教育署管辖的幼稚园,全香港幼稚园都由社团和私人主办,属于私立学校,另一个系统是由香港政府社会福利署管辖的幼儿中心,带有托儿所性质,其工作人员由社会福利署培训,目前,有98%的香港儿童接受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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