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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业务的发展规划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2014年,唐山市工商系统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1万户,比上年增长45.1%。查处工商管理类案件4336件,案值9874.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648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9.2万元。按照简政放权要求,下放登记审批权限,将市辖区工商局对企业的登记注册权从5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使7000多户企业的管理权从市工商局下放到辖区工商局。 2014年,市工商局做好改革划转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抽检459批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08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4345个次。

【工商行政管理概况】 2014年,唐山市工商系统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1万户,比上年增长45.1%。增加注册资本金737.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8.96%。市场主体总数30.15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额6011.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37%和35.59%,其中内资企业5.85万户、个体工商户23.8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88户、外资企业774 户。增加注册商标2380个,注册商标总数14792个;增加驰名商标4个,驰名商标总数32个;增加著名商标65个,著名商标总数390个;增加知名商标85个,知名商标总数316个。支持2151户企业实现融资574亿元,融资额增长32%,融资规模居全省工商系统第一位。查处工商管理类案件4336件,案值9874.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648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9.2万元。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13次,被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荐为出席省的先进典型,被第三次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被市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028篇次。

【工商登记改革】 2014年,市工商局推进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制发《关于推行工商登记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制定27条创新性措施,召开由媒体记者,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200多人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公开公示“先照后证”改革涉及的政策、目录、文书材料,对国家公布的两批113项审批事项全部由前置改为后置,印发“先照后证”改革提示单,建立“先照后证”改革跟踪调查台账,记录市场主体办理许可证情况。实施年检改年报改革,停止个体、企业年检验照。按照简政放权要求,下放登记审批权限,将市辖区工商局对企业的登记注册权从5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使7000多户企业的管理权从市工商局下放到辖区工商局。

【工商服务经济发展】 2014年,市工商局将市场主体发展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局,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开会调度,促进改革政策落地和市场主体增长,市场主体、注册资金两项指标增速均超过历年。实施商标战略培育唐山名牌,印发3000本新商标法解读读本和2.5万份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专刊,组织新《商标法》培训,召开唐山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制订《开展兴企强市行动实施方案》,启动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企业创建工作,召开由540名企业代表参加的唐山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现场观摩会,建立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联系点制度,强化行政指导,唐山驰名商标数量居全省第二位。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银企对接,提高融资工作成效,融资总额占到全省工商系统总数的56%。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超市检测蔬菜农药残留。 刘洪超 摄

【市场秩序维护】 2014年,市工商局做好改革划转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抽检459批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08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4345个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96件,销毁问题食品5597.3千克,取缔无照经营113户,保证全市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行动,创建无传销城市,组织集中宣传26次,组织“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电影大篷车在全市城乡巡演,巡查直销企业加盟店(点)126户次,检查直销员240人次,检查涉嫌传销窝点26处,查处违法经营点6处,驱离、遣散传销人员63人。实施打假打侵专项行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27起,罚没款275.43万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12起,罚没款129.6万元。“扫黄打非”行动中清查复制印刷企业及书刊经营户1253户次,清缴违法书刊314本、音像制品617张。“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验收“农资经营示范店”15家,抽检化肥422个批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312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37户,受理投诉69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1.6万元,立案查处151起,罚款117万元。网络市场监管中,开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培训,投资20万元升级网络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基层网络市场监管权限,培养网络经营诚信平台,公示“十佳诚信示范网站”,全市入库网络市场经营主体1494家,电子标识申请率48.3%,公示营业执照信息465家, 3项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一。受理调解网络纠纷51起,办理网络案件44起,罚没款37.2万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1536家商企进行新消法培训,开展“3·15”系列纪念活动,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力度,约谈24家大型超商负责人,下达行政指导建议68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次,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6.98万人次,消费者投诉办结率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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