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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导企业制订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保障应急处置物资齐备,年内妥善处置陡河水库上游输水明渠水污染、乐亭县产业聚集园区盐酸车泄漏等11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市级核发171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全部下放到县级环保部门核发。

污染源在线监测】 2014年,唐山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34台(套),基本实现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全覆盖。市中心区内重点行业17家企业安装工况监控设备177台(套),监控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转实况。建设1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实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公布排名,为各地开展治理提供依据。向134家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派驻环保监督员359人,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建成一级网格19个、二级网格228个、三级网格5709个,4个县(市、区)成立乡镇环保所(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环保应急能力建设】 2014年,唐山市加大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强化辐射环境管理,淘汰22家涉重金属企业,完成10家涉重金属企业治理和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审查危废转移企业158家。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导企业制订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保障应急处置物资齐备,年内妥善处置陡河水库上游输水明渠水污染、乐亭县产业聚集园区盐酸车泄漏等11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污染物增量控制】 2014年,市环保局加强“两高”(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新建项目环评管理,控制“两高”行业产品产量,防止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过快、过高增长。控制各县(市、区)2014年大气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水2项主要污染物增量控制在2013年排放总量1%以内,建立统计、工信等部门相互配合的污染物新增量预警机制,每月通报1次全市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情况,对新增量超出控制目标范围的县(市、区)及时预警通报。

【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 2014年,市环保局与气象部门建立预警会商机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修编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全年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6次,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环保服务】 2014年,市环保局优化审批流程,开发建设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审批时限由260天压缩到85天,压缩率67.3%,全年受理319件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压缩时限内办结。除国家、省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的项目和省环保厅下放至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全部下放至县级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下放审批事项254项、验收事项195项,7项行政监管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市级核发171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全部下放到县级环保部门核发。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跑办服务力度,曹妃甸千万吨炼化、华润二期项目和唐曹铁路项目年内分别通过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批。配合环保部开展“送服务、解难题,环保科技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和设备厂家、用户企业负责人召开治污技术推介会,帮助企业解决治污技术难题,提高企业选择治污减排设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李 超)

唐山抗震纪念碑广场对比图,左为2013年9月摄,右为2014年11月摄。 陈卫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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