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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文艺理论的民族特色

时间:2022-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文艺理论的民族特色是否就表现在研究这些特殊规律上面?这样说,必然导致否定马克思主义文艺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律的普遍性。但是,马克思主义本身以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又确实存在着一个民族化的问题,需要有民族特色,需要有民族形式,这样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

周扬同志在第四次文代会上指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是从外国输入的,但又必须在我们自己民族的基础上加以发展。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文艺运动的实践结合起来,和我国悠久的文化传统结合起来。”[1]他号召文艺理论工作者要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整理研究和批判地继承我国宝贵的文艺理论遗产,以利于发展我们自己的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这个问题早已引起了很多文艺理论工作者的重视,而且他们一直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究竟什么是文艺理论的民族特色?对这个问题似乎还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比如说,文学本身具有民族特点,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文学具有民族特点,是不是就等于说必然有着与其他民族的文学根本不同的特殊规律?而文艺理论的民族特色是否就表现在研究这些特殊规律上面?这些基本问题弄清楚了,才有利于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本文试图就上述问题发表一点粗浅的意见,就教于广大文艺理论工作者。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是人类文艺实践的科学总结,它以世界上客观存在着的各种复杂的文艺现象为对象,研究总结其基本的经验和规律。既然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来源于文艺实践,而世界上各民族的文艺实践就其总的倾向来说基本上应该是一致的,因此,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所概括出来的基本理论和原则,也应该是一切文艺的共同规律。不论哪一个民族的文艺,毫无例外也都具有这些共同的规律,即使是文艺的民族特点本身,也仍然是属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这个大范畴之内的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也就是属于文艺反映生活这个范畴之内的问题。总之,马克思主义文艺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律应该是具有普遍性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那么,各民族的文艺究竟是否有根本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殊规律呢?文艺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人类认识和反映世界的方式之一。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它与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等是处于同等地位的。文艺实践的诸规律与哲学的诸规律一样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因此,从这个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正如哲学原理不可能有各民族的特殊规律一样,文艺原理也不可能有各民族的特殊规律。尽管中国文艺、法国文艺,或者汉族文艺、傣族文艺,确乎有着各自的鲜明的民族特点,但是,归根到底,这些不同的民族特点,仍然是对于各民族不同的社会生活反映的结果,并且从中也体现着各民族的文艺传统和审美习惯。这是文艺实践中一些带普遍性、共同性的规律。当然,各民族的文艺在反映生活时确实有自己的某些特殊方式,这是必须重视的。以汉族文艺来说,汉族文学史上就缺乏史诗这种形式,汉族的戏曲在表演方法上并不追求对生活真实的机械模拟,而比较倾向于写意,汉族的小说多用白描手法,而不大作长篇的静止的外形和心理描写;汉族的诗歌比较注重含蓄和韵味。凡此种种,都是汉族文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反映生活的独特方式。这些问题只能说是在创作实践中,艺术手法上的一些独特的、具体的经验,从原理原则的高度来看,还不能说这是什么根本不同于其他民族文学的特殊的规律。

再从各民族文艺理论发展的情况来看,各民族最早的文艺理论只可能以自己民族的文艺实践为对象进行总结。例如,古希腊最早的文艺理论以总结史诗和戏剧的经验和规律为主,因为古希腊的史诗和戏剧比较昌盛;而汉族最早的文艺理论则是以研究诗歌和散文为主,这是因为汉族文学最早以诗歌和散文为发达。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说各民族的文艺理论,有着自己的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殊规律呢?尽管各民族的文艺和文艺理论确实带有自己明显的特点和个性,但不管是古希腊还是汉族,最早根据自己民族文艺总结出来的文艺理论,大体说来还是比较地集中在这样一些问题上。即文艺的功利性,文艺与生活的关系,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文艺的社会作用以及文艺创作中的具体经验,等等,而这些问题却又大多是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

时至今日,恐怕还没有发现哪个民族的文艺理论总结出一条其他民族所没有的 “特殊规律”来吧。同时,从文艺理论发展的历史来看,虽然各民族古代的文艺理论最初只限于以本民族文艺实践为研究对象,但随着历史的前进,随着各民族文化的交流,文艺理论的研究范围也就打破了民族界限,而更多的则是研究文艺实践的共同规律。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正如马克思主义本身是具有世界性的一样,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也是以科学地研究总结人类文艺实践的普遍规律为己任,而且已经作出了伟大的贡献。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及毛泽东等同志的努力,也由于一些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如拉法格、梅林、普列汉诺夫、高尔基以及鲁迅等的努力,可以毫无疑义地宣称,当今世界上已经基本上建立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粗具规模的科学体系。看不到这一点是不符合实际的。[2]当然,随着历史的不断前进,随着现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本身以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也要不断发展,要探索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从而不断地更加丰富和完善起来。但是,必须肯定,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是迄今为止人类认识文艺现象的最科学最完整的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因此,正如不能说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国的马克思主义,或者说有汉族的马克思主义、傣族的马克思主义一样,也不能说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法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等。这样说,必然导致否定马克思主义文艺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律的普遍性。

但是,马克思主义本身以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又确实存在着一个民族化的问题,需要有民族特色,需要有民族形式,这样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对于这个重要问题,毛泽东同志早就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3]并且还作了精辟的论述。联系到文艺理论,就要求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原理原则与我国具体的文艺运动、文艺实践相结合,既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指导我们文艺实践 (包括创作和批评)的发展,又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来研究总结我们文艺实践中的具体经验,使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具有中国民族的作风和气派,从而充实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因此,应该说,建立并发展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提法是正确的,而提出什么建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或文艺学)则是不妥当的。这恐怕不仅仅是一个文字上的问题,而是反映了概念的混乱和理解的不同。

那么,应该怎样建立并发展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呢?

总的来说,是要全面地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原理,并用这些科学的观点和方法作为指导,研究总结中国文艺实践的情况,特别是研究当前文艺运动的新问题。同时,也要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批判地继承我国古代丰富的文艺理论遗产,吸取外国文艺理论中先进的、合理的东西,这样融会贯通来建立和发展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这项艰巨的工作中,毛泽东同志作出了伟大贡献,鲁迅也留给我们宝贵的经验,长期以来很多文艺理论工作者也进行了探索。当然,这决非几个人的力量在短期内所能奏效的,还有待于全国广大文艺理论工作者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共同不断努力,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果。我自己在这方面只是个初学者,毫无研究,只能根据自己近年来教学中的体会,谈一点浅陋的感想。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一般说包括这样三个部分。一是文艺的外部关系。即文艺与生活,文艺与政治,文艺的社会作用,文艺发展的某些规律,等等。二是文艺的内部关系。即文艺的本质和特征,文艺创作的规律和创作方法,文艺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及其诸要素,文艺风格,等等。三是文艺与欣赏者的关系。即文艺欣赏及文艺批评的规律,等等。迄今为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体系的主要部分是表现在文艺的外部关系和文艺与欣赏者的关系两方面,而在文艺的内部关系方面除典型问题、创作方法等问题外,对于文艺的特征和创作的特殊规律所论还不够具体、全面。而这一部分正涉及各民族文艺如何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方法来反映生活的问题,这正是体现民族特色、民族作风和民族气派的所在。因此,我们在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过程中,除了对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有关文艺的外部关系及文艺与欣赏者的关系的诸规律,应结合我国具体的文艺实践加以验证并作深入的阐发,而且在某些地方作补充和适当的修正以外,主要应着力于结合各民族的文艺实践,特别是创作方面的丰富经验,来探索研究有关文艺内部关系的诸规律,从而大大充实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比如,当前创作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重要的新问题,诸如题材问题、歌颂与暴露的问题、创作方法问题、文艺真实问题、形象思维问题以及如何表现人的感情和内心世界等等一系列问题,很值得我们深入地探索,从而作出科学的论述。

另外,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整理研究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中国古代文艺理论总结了古代文艺实践中极其丰富的经验,在文艺的内部关系方面有很多精辟独到的见解。例如,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关于 “神”与 “形”关系的论述是一个触及文艺的本质特征和文艺创作规律的根本问题,由此也涉及文艺批评的标准问题。中国自有文艺理论以来,“神”、“形”问题几乎贯穿始终,有关的言论,触目皆是,其内容可以说是博大精深的。当然其中也有人把这个问题讲得神乎其神,高深莫测。但从总的倾向来看,“以神统形、以形传神”,神形兼备是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一贯强调的主要论点。这是符合艺术创作的客观规律的,是辩证的,是科学的。

从创作实践方面看,它揭示了艺术形象是主客观两方面因素的统一体这个实质,艺术形象不能只求形似,而必须以形传神。另外也接触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这个关键问题,也可以说接触到了艺术典型化的问题。从创作方法方面看,形似与神似的问题接触到写实与理想的问题,也就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的问题。从文艺批评方面看,神形兼备、文道统一是辩证的观点,应该是评价文艺作品最切实最恰当的标准。

总之,仅仅一个 “神”“形”问题就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作出科学的总结。又如,“意境”问题,它是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的一个发现,外国文艺理论中似乎还没有接触到这个问题。“意境”是中国古代文艺理论对抒情性作品反映生活的艺术概括方式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在抒情作品中的地位相当于叙事作品中典型的地位,因此,意境论与典型论在文艺理论体系中应该是具有同等重要意义的。[4]

此外,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关于 “比”“兴”的论述,关于“神思”的论述,可以让我们借以对形象思维的特质和过程进行深入探索。关于 “风骨”、“风力”、“气格”、“格调”等概念和论述,提供了大量的材料和论点,可以让我们对艺术风格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探索,而风格问题正是一个文艺理论中的难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这方面也是论述得很不够的。

还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中国古代文艺理论家在进行文艺评论时,不但进行理论上的判断、推理、分析,而且还同时进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他们把理论分析与艺术鉴赏紧密无间地结合在一起。因此,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惯用的概念和术语往往带有一定的形象性,这固然带来了不够确切明朗的缺点,但也具有能引起读者联想的优点。[5]这可以说也是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一大特色,应该认真进行科学总结的。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内容太丰富了,不可能一一列举。

总之,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对中国古代文艺理论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整理和总结,并与外国文艺理论的有关论述进行比较研究,互相吸收,取长补短,融会贯通,这就必将大大丰富、充实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关于文艺内部关系的理论,从而证实具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必将给整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宝库增添新的财富,为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作出巨大的贡献。

发表于 《思想战线》1980年第5期

[1] 转引自 《文艺报》1979年第11、12期合刊。

[2] 刘梦溪同志在 《文学评论》1980年第1期上发表的 《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几点意见》一文,认为现在 “并没有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完整的理论体系”。这意见是值得商榷的。但他认为马、恩、列、斯和毛泽东同志比较着重地解决了文艺的外部关系诸规律,而对文艺的内部关系诸规律尚未作深入细致的理论探讨。我认为这意见是有道理的。

[3] 《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见 《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99页。

[4] 李泽厚:《典型初探》,载 《新建设》1963年第10期。

[5] 罗宗强:《我国古代诗歌风格论中的一个问题》,见 《文学评论丛刊》第5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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