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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设立信贷基金

时间:2022-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来“平准”又成为一种制度,相当于国家调节基金。桑弘羊一派大臣主张设立平准仓,政府干预市场。设立平准仓和平准基金,不是都藏在朝廷,而是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设立。国家要求拉动内需,中小企业才是内需的主力军。管子有经济哲学,他不是同情老百姓,是要维护统治者的利益。故天子籍于币,诸侯籍于食。岁凶谷贵,籴石二十钱,则大男有八十之籍,大女有六十之籍,吾子有四十之籍。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财物。

【国蓄·第六章】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襁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襁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饷粮食,毕取赡于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 也。

轻重之法最大的好处,是“以重射轻”,市场上粮食货物多、物价低的时候,政府用稍高的价格收购,使粮食货物集中到政府手上。“射”,投标,也就是购买的意思。“以贱泄平”,粮食货物供应不足,价格就贵,政府就用稍低的价格将以往购入的货物卖出去,使市场价格趋于平稳。《揆度》篇里有一句话:“民重则君轻,民轻则君重,此乃财余以满不足之数也。”政府和市场一定要反着做。民间物价贵的时候,政府就要低价卖出;市场上物价低了,政府就要以稍高的价格收购。这叫做以有余补不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满就是有余,虚就是不足。市场上的粮食和各种商品,随着政府财富的准平而保持平稳不变。一旦放弃了平衡政策,这种物价畸重畸轻的现象就会重现。准平,后来被称作平准。《史记》里有《平准书》。用今天的话说,平准,就是平衡、调节。后来“平准”又成为一种制度,相当于国家调节基金。《史记·平准书》里有一段话说明汉代实行的这项制度:元封元年,当时的财政大臣桑弘羊“请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看了这段说明,对刚才讲的“守之以准平”比较容易理解了。关于平准制度,汉代辩论得特别激烈。桑弘羊一派大臣主张设立平准仓,政府干预市场。另外一派儒家大臣则说这是与民争利,政府不应该做。《平准书》里有这方面的记 载。

“人君知其然,守之以准平。”君主知道了这个道理,就应该坚持“准平”的做法。具体怎么做呢?“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襁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襁百万。”设立平准仓和平准基金,不是都藏在朝廷,而是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设立。大城市“万室之都”有“万钟之藏”和“藏襁千万”。前者指藏粮食,后者是指储蓄货币。小一点的城市“千室之都”标准相对低一点。政府有了粮食和货币储备,“春以奉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饷粮食,毕取赡于君。”春天把贷款和粮食发放出去,帮助农民春耕;夏天帮助农民耘田。夏天也是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村出来的人都知道。这时候,贫苦农民的农具、口粮、种子都要靠政府提供。有了“准平”,“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富豪巨商们就没有办法趁机对农民巧取豪夺了。否则,农民青黄不接的季节,他们就会出动,把囤积的粮食高价赊出,让农民秋收后以很低的价格把粮食还给他们;或者放高利贷,等农民秋后卖了粮食还债,以致贫富悬殊越来越厉 害。

我们现在国有银行的贷款政策很成问题。照理银行贷款应该给中小企业,扶植他们的生存发展。结果却贷给大型国有企业或和政府有关系的企业。这些大企业拿了钱就去放高利贷,开发房地产。中小企业就生存不下去了。国家要求拉动内需,中小企业才是内需的主力军。农民没多少钱消费来拉动内需。最有钱的那批人消费需求在海外。说要刺激消费,又把最有消费能力的中小企业搞到奄奄一息,怎么能拉动内需?国家养了那么多经济学家,他们只知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经济哲学,没有用长远的全局的观念看问题。管子有经济哲学,他不是同情老百姓,是要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不说别的,就是想要江山万万年,也要去学一点管子的经济思 想。

“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准平的效果是什么呢?朝廷在小心地扶植农业,这是政权的立足之本。“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春天是养蚕织茧的时候,政府把贷款放下去,将来农民用缯和帛等丝织品来偿还。夏天政府贷出种子和口粮,秋天农民用收获的粮食来偿还。“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样的话,民众不会荒废农事,国家也没有失去利益,反而把利益操控在自己手上,不会流到豪强那里。管子的经济措施越来越具体,道理也越来越深刻 了。

【国蓄·第七章】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夫以室庑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赢(强)。五者不可毕用,故王者遍行而不尽也。故天子籍于币,诸侯籍于食。中岁之谷,粜石十钱。大男食四石,月有四十之籍;大女食三石,月有三十之籍;吾子食二石,月有二十之籍。岁凶谷贵,籴石二十钱,则大男有八十之籍,大女有六十之籍,吾子有四十之籍。是人君非发号令收(亩)啬(敛)而户籍也,彼人君守其本委谨,而男女诸君吾子无不服籍者也。一人廪食,十人得余;十人廪食,百人得余;百人廪食,千人得余。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财物。谷贱则以币予(购)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 利。

这一章集中讲粮食问题。粮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虽然也是货物,但跟一般的货物不一样。因此,开门见山一句话:“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各种商品的价格高低都由粮价来决定。“谷贵则万物必贱”,粮食是生活必需品,粮价贵了,人们口袋里的钱就只能买粮食,就没有余钱去买其他东西,因此其他商品的价格就势必低下来。相反,粮食便宜,拿以往一半的钱就可以买到口粮了,那么剩下的一半钱就可以买布做衣服、买其他物品。这时候,各种货物就势必涨价。《乘马数》里面也讲到“谷独贵独贱。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粮食和其他货物的价格关系是相反的,“两者为敌,势不俱平”。这是讲传统社会现代社会又有不同。粮食贵,其他东西也都跟着一起贵;粮食便宜,其他东西也都跟着便宜。这在传统农业社会是不会出现 的。

“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因此,君主就要掌握粮食和万物价格交换变化、此起彼伏的规律。“御”,掌握;“秩”,次第。然后“操事于其不平之间”,利用两种价格的不平衡来做文章。这样可以达到一个效果:“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老百姓不用缴税,但国内的利益都可以归于君主。也就是说,政府可以从掌控粮价和物价的一起一伏中赢利。“夫以室庑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赢。”前面讲过,君主征收房屋税,叫做拆毁已建成的房屋;征收牲畜税,叫做禁止繁殖家畜;征收土地税,叫做禁止垦荒;征收丁税,叫做不近人情;“正人”,就是成年男丁,被征税的对象。征收户口税,叫做扶植豪强。为什么征户口税会有利于豪强呢?因为很多穷人交不起户口税,就把户口隐藏在豪强家族里面,一般都是同姓的。所以历史上会出现一户人家有几百个人的现象,很多同姓穷亲戚都挂到豪强名下了。当然不是白挂的,穷人要对大户人家有所贡献。这样豪强势力就变得越来越大。有些学者只看文献记载,有多少人聚族而居,说是因为受儒家“孝亲”观念影响,其实是有经济原因在做推手。“五者不可毕用,故王者遍行而不尽也。”这五种征税方法不能一齐用上,所以有作为的君主征税方法虽然出于此,但有时征土地税,有时征户口税,有时征牲畜税,不会把这五种方法都用上的。“天子籍于币,诸侯籍于食。”天子征收货币税,他们管辖的范围大,如果都征收粮食税就麻烦了。几千年前的长途运输是很困难的。诸侯征收粮食税,所以他们的封地叫“食 邑”。

“中岁之谷,粜石十钱。大男食四石,月有四十之籍;大女食三石,月有三十之籍;吾子食二石,月有二十之籍。”在普通年景的粮食价格上每石加十钱的话,那么成年男子一个月的口粮是四石,就能征收四十钱的税。成年女子食量小一点,每月吃三石,收税三十钱。小孩子吃得更少,每月吃二石,收税二十钱。“岁凶谷贵,籴石二十钱,则大男有八十之籍,大女有六十之籍,吾子有四十之籍。”灾荒之年粮食贵了,卖出一石粮食征税二十钱,那么成年男子每月交税八十钱,成年女子交六十钱,小孩子交四十钱。“是人君非发号令收啬而户籍也。”这样做的话,君主不用发征税令,把税全部加到粮食买卖里,就能收到相当于土地税和户籍税的钱。“收”是错讹字,应为“亩”。“收啬”,按亩敛税,即土地税。“彼人君守其本委谨,而男女诸君吾子无不服籍者也。”结果君主守住了农业这个本,并谨慎地储备粮食。男女老幼也都个个要缴税,因为每个人都要吃粮食,要吃粮食就要加税,谁也逃不过。这就是两千多年前的税收理 论。

“一人廪食,十人得余;十人廪食,百人得余;百人廪食,千人得余。”“廪食”,是从官家粮仓买的粮食。前面讲的粮食税是加在“廪食”里的。有一个人向政府买粮食的话,收到的税就可以养活十个人;十个人买官粮,就可以养活一百人;一百人买官粮,就可以养活一千人。国家的税是用来救济穷人的,因为买粮食的往往是非农人口,工商业者一般有钱,但又离不开商品粮,所以把税加在商品粮中。“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这个道理已经讲过了,不再重复。“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财物。”君主知道了这个道理,就应当密切观察国内市场供应有余还是不足。“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粮食便宜的话,就用货币去购入粮食。布帛便宜的话,就用货币去购入衣服。根据物价的高低波动,用平衡的办法去控制。“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这样不仅可以调节物价,不使物价畸重畸轻,而且政府还可以从中获利。同样的说法很多,如《揆度》篇有一段话:“故守四方之高下,国无游贾,贵贱相当,此谓国衡。以利相守,则数归于君矣。”政府盯住各地物价的高下采取措施,国内就不会再有投机倒把的商人了,使物价的高低趋于合理的程度。这就叫国家“平衡”政策。以轻重之术监督市场,利益势必归于朝 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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