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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力度,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而逐年增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面向国家高层宏观决策和战略需求,以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是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具体申报时间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告为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国家社科基金主体部分,现设有年度项目、西部项目、重大招标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等七大板块,加上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板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有10个资助板块。

1)年度项目

(1)资助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设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3个资助类别。

(2)资助力度

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力度,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而逐年增长。 “十一五”期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项目平均资助额度见表9.2.1。

表9.2.1 “十一五”期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一览表[1]

(3)申请条件

现行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申报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曾经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的社科研究项目。

申报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此外,还有一些例外条件或者限制性条件,如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的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等等。

(4)申请时间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每年评审一次,由研究者按照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申请,一般每年12月中下旬发布《指南》,次年3月初前受理申请。

(5)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报当年最新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6)近年立项情况

表9.2.2所列的是“十一五”期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初评及立项情况,仅供参考。

表9.2.2 “十一五”期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评及立项情况一览表①

2)西部项目

西部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促进西部地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支持西部地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建设而设立的一类项目。

①资助范围。 西部项目资助范围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区、市)以及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3个民族自治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②支持重点。 西部项目重点支持西部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支持加强民族团结、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的研究,支持民族优秀文化遗产抢救和区域优势学科建设等问题的研究。

①资料来源:国家社科基金官方通报数据。

②2008年官方仅公布初评入围的略数,未公布准确数字。

③申请条件。 西部项目的申请条件与年度项目一致。 西部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

④资助力度。 西部项目的资助强度一般略高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⑤申报时间。 西部项目随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同申报;申报条件与年度项目相同。

⑥评审立项。 西部项目与年度项目一同参与当年通信评审;年度项目评审会结束后,在通信评审入围且未获年度立项的项目中择优确定西部项目。

3)重大招标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面向国家高层宏观决策和战略需求,以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是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层次的科研项目。 重大项目的立项实行公开招标制。

①申报时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立项每年开展一次。 具体申报时间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告为主。

②资助范围:资助范围限于招标公告确定的研究方向。

③资助力度:2010年资助力度为每项50万~80万元。

④申报条件:招标对象,一般是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首席专家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⑤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

4)后期资助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于2004年设立,主要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资助其尚未完成部分的研究工作及其成果的出版。 设立该类项目的目的,在于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 也就是说,研究者可以在未获得任何立项资助的情况下先期开展项目研究,待科研成果基本完成时,可以申请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由此前的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等10个学科,扩展到所有学科。

①申报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申报,即时通信评审。

②资助范围。 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3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③资助力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

④申报条件。

——申请人: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申报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申请成果: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申请成果属基础研究成果。 应用研究成果,不能申报。 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出版著作的修订本,不能申报。成果不存在抄袭和剽窃行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3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和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

——推荐:申报成果须由3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

⑤申报材料。 一般需要以下5种申报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申报成果;《申报成果介绍(活页)》;《成果概要》;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

5)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为促进中外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国家社科基金于2010年1月发布公告,设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并资助以外文写作尚未出版的,以及已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达成出版意向尚未完成研究的成果。

①申报时间。 自2010年开始常年受理项目申请。

②资助范围。资助的主要领域包括: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优秀成果;研究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中国发展经验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发展变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其他适合向国外翻译推介的优秀成果。

③资助方式。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 经费资助额度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综合考虑项目研究、翻译、出版费用并听取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

2010年度确定的资助标准为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

④申报条件。

——申请人: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

——版权:申请人申请前须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

——例外: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资助的,不能申请。

⑤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表及其电子版光盘;所翻译原作2套;译稿或翻译样章3份;无版权争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协议复印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反映原作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

为了集中推出代表现阶段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水平的成果,充分展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术创造力,更好地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年底设立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项目,主要资助优秀社科研究成果的出版。

①申报时间。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公开发布申报公告,明确具体要求,集中受理申报。

②资助范围。 面向哲学社会科学所有学科领域。 以基础研究类成果为主、应用研究类成果为辅。 申报成果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成果,也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成果。

③资助方式。 对入选的成果提供全额出版经费资助,并对入选成果及其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每年度每个学科评选出1至4部著作予以资助。

④申报条件。

——申请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均可申报(相关出版单位亦可推荐)。

——申请成果:一是申报成果已经完成但尚未公开出版;二是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著作(译著、工具书、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等形式成果除外);三是成果字数一般不超过80万字;四是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⑤申请材料。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申报成果打印稿;申报成果概要,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版;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张。

7)特别委托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少数重要研究课题,以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的方式,经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单独立项,委托研究”。 这类项目资助的都是党和政府决策部门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一般不公开申报,而是以委托研究的方式组织实施。

8)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

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央教科所)负责管理,项目申报面向全国。

①申报时间。 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告为准,一般在每年1~3月受理项目申报。

②资助类别。 教育学单列学科设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资助项目两个资助层次,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资助项目分为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和规划课题。

③资助力度。 资助力度随基金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平均为20万元,一般课题平均为1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平均为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教育部规划课题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资助。

④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⑤申请材料。 申请重大、重点项目,须填报最新版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初评入围后还要赴京参加现场答辩。

申请其他类别项目,须填报最新版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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