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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法研究》序

时间:2022-1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现代,强调新闻传播机构的社会责任,更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建立中国的新闻传播法律体系至关重要。他透过新闻传播这个特殊的窗口,将法律、宗教、政治、经济问题融合在一起,对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种全面打通的研究方法,既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传统的精神追求,同时也能充分适应现代,借鉴各个学科的成果,来丰富和发展新闻传播这一学科。

《新闻传播法研究》序

今天是立春,新春大吉。

我国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转型时期。如同大江东去,东去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东去必然有曲折、回流、漩涡,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我国社会也正是如此。如何正确认识与对待总的趋势与曲折的过程,在信息高度发达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舆论、新闻传播有着极为特殊的作用。研究社会转型期的社会舆论,研究新闻传播中的法律问题,对于匡扶正义、惩治邪恶、化解矛盾、追求真理、倡导文明、构建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

新闻传播是整个社会情绪的放大器,也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播种机。只有科学地掌握新闻传播这个重要的武器,才能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引导改革、推进发展。

新闻传播是一种公共权力,在西方国家被概括为立法、行政、司法之后的第四权力。但是,新闻报道权从本质上来说是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新闻媒体在反映社会现象、抨击丑恶行为的时候,必须把尊重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放在首要位置。如果新闻媒体忽视了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践踏了公民的人格尊严,那么,新闻传播机构必须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社会越发展,科技越发达,社会责任就越重要。在现代,强调新闻传播机构的社会责任,更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如果这个社会始终处在混乱的信息之中,那么决策就会出现严重失误,公众的情绪就会被误导,整个社会的矛盾就会被激化,中国的改革就可能偏离正确轨道。

因此,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建立中国的新闻传播法律体系至关重要。经过长达数百年的曲折历程,西方国家已经从法律方面摸索出与建立起一整套相对较为完善的社会舆论监控体系。这样的经验,不但为中国营造健康的社会舆论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法制参照系,而且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了社会舆论的力量,看到了改革中新闻传播凝聚共识的重要功能。如果我们能善用社会舆论,寻找共识,凝聚共识,那么,这极有利于中国的改革,在改革中就能万众一心,所向披靡。

新闻媒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时刻顾及自己的特殊历史使命,必须把遵守国家的法律作为神圣的职责。国家为了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也必须为新闻媒体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让新闻记者真正成为整个社会航船上的航向眺望者,让新闻媒体真正成为发现问题、规避风险的社会缓冲器

新生教授一贯主张学术研究要有大视野、大格局。他透过新闻传播这个特殊的窗口,将法律、宗教、政治、经济问题融合在一起,对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特别是在新闻传播方面,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法律规范方面的建议。这种全面打通的研究方法,既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传统的精神追求,同时也能充分适应现代,借鉴各个学科的成果,来丰富和发展新闻传播这一学科。从表面上来看,只是在分析新闻传播法中存在的问题,但由于新闻传播是整个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通过新闻传播可以了解到公民权利与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博弈状况,可以进一步分析公民权利之间、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动态发展关系,可以为中国立法机关制定科学的法律规范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难能可贵的是,这部专著没有从概念到概念,而是从我国社会的实际出发,针对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展开思路,层层深入地提出解决方案。在这部专著中不乏制度设计,也不乏深度的理论思考。作者在充满活力的笔触中,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炽热的感情,体现了中国文人兼济天下的广阔胸襟与崇高情怀。这不仅为读者打开了一扇观察社会的窗口,也打开了心灵的大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热爱祖国,勤于思考,充满忧患意识的当代知识分子形象。众所周知,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书也无完书,本部专著自然也不会例外。我也深知,作者一贯严格要求自己,欢迎读者对这部专著提出批评与建议。

在社会转型时期,每个人都有观察社会的视角,每个人都有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这部专著给我们提供了独特的视角,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法。我从这部专著中受益匪浅,我也相信读者能从中得到启示,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更好地建言献策。

衷心祝愿乔新生教授事业进步!万木皆春!

2007年2月4日

(立春)

(乔新生著,华大报业出版社2007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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