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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交往态度的社会信任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很显然,社会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既是以往的交往经验的一种结果,同时又是影响尔后的交往活动的一种重要原因。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具有一种易碎品的性质,换句话说,建立和保持信任不容易,损害和破坏起来却很容易。总之,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其根源是现实的交往活动,是产生于交往过程中并作用于交往行为的。

(一)作为一种交往态度的社会信任

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物,决定了现实的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都必然离不开与他人、与社会的接触、交流和往来,从而发生各种各样的交往关系。交往是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或群体与群体之间交换物质、信息、情感的社会活动,是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活中互相接触、交流信息、沟通思想、联络感情的过程。它是人们共同活动的最基本形式,是相互沟通的必经途径。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而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并非是一种先验的存在,而是在人际交往中得以建立、存在和展示的。前苏联社会心理学家安德列耶娃曾指出,交往的根源就是物质生命活动的本身,交往就是人的整个社会关系的实现。[2]因此,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基本活动,是人的社会性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没有交往,便没有了社会的人和人的社会,也就没有人类及其社会的发展。

交往作为人的社会关系的展开和实现,是人的生命存在的一种基本方式。正是在交往中并通过交往活动,人实现了从生物个体向社会的人的转化,形成了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各种社会性需要、社会性情感和社会活动能力,成为一个懂得各种社会规矩、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的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为中介,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也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中介,这种互为中介,既意味着相互促进的一面,也包含了相互限制的一面,形成了一种整体性的结构。如果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发展程度主要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体现,那么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程度就主要通过交往关系来确证。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直接规定了人们之间交往的需要、提供了相应的交往工具、大致规定了交往活动的历史性质和可能达到的范围,而交往关系的发展则不仅体现着生产力发展的程度,还直接地规定着、创造着生产赖以进行的具体形式,直接规定着人对自己所创造的共同生产力的控制利用方式和人们的社会组织形式及其发展水平。

上述的这些历史观方面的道理,并不是每个个人都能体会和认识到的,但却从整体和宏观上规定着人们的具体社会关系。就具体的个人来说,他在生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社会关系,无论是他自己建立的,还是他所嵌入进去的、既成的,都是他作为一种社会性交往主体、作为一定社会角色必须承担一定责任的交往关系。在这些交往关系和交往活动中,他会遇到各种不同的人,各种不同的事,遭遇各种不同的结果,也正是在这些交往活动中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定的交往态度。

社会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是从具体的交往活动中产生的,也是以往交往经验的总结,同时又是面向着规定着将要进行的具体交往活动的。现实的交往活动都是以具体的人和事为对象的,其经验也都是具体的,但对于经验的总结,却使之达到了一种普遍化的高度。某人今天与张三共事,明天与李四合作,后天与王五竞争,通过这些交往活动,他形成了一定的特殊的经验,比如张三比较诚实可信,李四比较厚道宽容,王五则比较小气比较狡猾,如此等等,他将自己获得的直接经验与家庭教育中、学校教育中所获得的交往知识相结合,与从别人的言谈中对这些人的评价相比照,便形成了自己的交往态度,与哪些人交往是可以放心的,哪些人是值得信任的,可以继续交往的,对哪些人则必须小心谨慎,以防上当受骗;在哪些事情上不可以轻易相信别人的承诺,在哪些条件下必须事先表现出自己的诚意,等等。一般说来,如果在以往的交往活动中正面的经验比较多,就容易形成一种普遍信任的态度,相信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值得信任的人多,相反,如果是负面的经验比较多,或是在非常重要的事情上被欺骗被出卖,则就容易将这种经验泛化为普遍的不信任心理,觉得凡事都应该谨慎小心,宁肯相信别人靠不住而多加防范,不可因轻信而放松戒心。

很显然,社会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既是以往的交往经验的一种结果,同时又是影响尔后的交往活动的一种重要原因。无论就个人来说还是就一个社会来说都是如此。就个人来讲,如果在交往过程中因相互猜忌或因对方不守信用、不履行协约而使某项合作遭受失败,就会在以后尽量避免与他发生交往或进行合作。就社会方面来说,当许多人都在交往中遭遇到失信、欺骗而又无法找到一种合理的解决方式时,人们就不仅是在建立交往关系时普遍地存有戒心和疑惧,而且许多人也会因此而走上效仿的道路,由原来还比较守信开始变得不守信,甚至为了自我保护的原因也变得不诚实和欺骗别人。因此,也就减少了以后的交往活动,增加了扩大交往范围的困难。

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它的产生和形成决非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长期交往经验内化的心理体现,其根源是现实的交往活动,是交往的结果所造成的。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首先,信任与交往频率(次数)存在一种互动的正相关关系。通常,交往双方交往的频率越高,越容易具有共同的经验、共同的话题、共同的感受,从而越容易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密切的关系。这也就是为什么信任在亲人、朋友、熟人之间更容易建立的原因所在。其次,信任与交往时间的长短也直接关联。越是长时段的交往和合作,越是易于形成相互守信和信任的关系,而越是短时期的偶然性的交往,出现失信的可能性就越大一些,彼此的戒心也就会更重一些。再次,信任还与交往活动的形式有关联,越是公开化的有正式的文约的交往,失信的可能性就越小一些,彼此在心理上也会觉得更可靠更保险一些,彼此的信任就会更强一些。

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具有一种易碎品的性质,换句话说,建立和保持信任不容易,损害和破坏起来却很容易。十次交往,即使有八九次的成功也难以保证彼此就能十分信任,而只要有一两次的失败就足以使以前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损坏殆尽,荡然无存,甚至会反目成仇。同时它还具有易感染或扩散的特征。一家商场有千万种商品,只要有一种被查出是假冒伪劣,人们就可能怀疑整个商场,影响对整个商场的信任态度。一个人自己虽没有亲身经历但别人的言谈态度也可以影响到自己的信任态度。

总之,信任作为一种交往态度,其根源是现实的交往活动,是产生于交往过程中并作用于交往行为的。因此,在探讨信任的本质时,我们不能仅仅只看到精神的方面,不能仅仅从道德方面来讨论,而更应该研究和考察交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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