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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冲突”与“文明的和解”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亨廷顿本人的说法,这个“范式”的优越性在于它在现实主义和简化原则之间寻得了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虽然亨廷顿否认这是一场“真正的文明的冲突”,但他认为这可能导致或扩大为文明的冲突。

一、“文明的冲突”与“文明的和解”

亨廷顿所提出的“文明的冲突”模式的基本观点是:随着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及其分歧不再重要,各国开始发展出某种新的对抗和协调模式;这一模式突出地强调文化因素在塑造全球政治格局中的核心作用。在这样的格局中,世界政治国际关系的基本单位乃是文明的核心国家,而不再是一般的民族国家;而冷战后的世界乃由七个(或八个)主要的文明——西方文明、中华文明、伊斯兰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斯拉夫即东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以及可能的非洲文明)——所构成。这样一些作为“文化实体”的文明正在取代冷战集团而成为全球政治的主要活动者和行为者。因此,新的世界秩序正在依循着“文化线”进行聚合与重构;而“文明的冲突”则意味着宏观的“核心冲突”以及微观层面上的“断层线冲突”:前者是指不同文明的主要国家之间的冲突,后者是指不同文明的邻国间或一国内不同文明集团间的冲突。

这并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模式,它的核心之点是从若干个文化实体(即文明)来看待当今的世界政治。按照亨廷顿本人的说法,这个“范式”的优越性在于它在现实主义和简化原则之间寻得了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这可以通过与其他范式的比较来加以说明。这些其他范式包括:范式Ⅰ(一个世界:欢欣而和谐);范式Ⅱ(两个世界:我们和他们);范式Ⅲ(或多或少184个国家)以及范式Ⅳ(完全的混乱)。正像前两个范式“为了简化而牺牲现实一样”,后两个范式则“为了现实而牺牲简化”。与这两种不恰当的偏颇相比较更为优越的范式在于,“从这个范式导出的预测结果证明比其他可供选择的范式更精确”。[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亨廷顿的范式确实被证明具有这种有效性和有用性:在过去几年间,正是在文明之间的断层线上最为频繁地呈现出世界政治的热点和重大冲突的焦点;而在“9·11”发生后,采访者甚至直接向亨廷顿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这是不是一场你在大约10年中一直警告会发生的文明的冲突?你是否因此感到它证明了自己的正确?”虽然亨廷顿否认这是一场“真正的文明的冲突”,但他认为这可能导致或扩大为文明的冲突。[3]

尽管如此,亨廷顿的模式还是引起了激烈的反对意见和各种各样的争论,它被看作是20世纪40年代之后最富争议的国际关系理论,“它几乎刺激了所有文明的神经”。撇开那些由于被当作西方文明的敌手而被激起的愤怒不谈(这决不意味着这种愤怒因此是没有意义的和无关紧要的),众多的反对意见看来却并没有真正击中从而摧毁亨廷顿的模式。哈佛大学的奈(J.Nye)和前美国驻联合国大使柯克帕特里克的反驳论据实际上是一致的,即文明内部的冲突较之于文明之间的冲突要来得更多、更触目,也更完全;这当然可以举出许多例证来。但是,难道亨廷顿的模式不能举出同样多的(甚至更多的)与之相反的例证来吗?在这种情形下,争论的焦点难道不是变成仅只关乎数量、比例关系和程度问题了吗?与此相类似,福勒、卢本斯特恩和克罗克的批评意见,则大抵是从因素论的观点指责亨廷顿夸大了文化因素的根本性作用,而不是把它(文化差异)看作是诸多因素之一种。[4]这样一来,问题也似乎仅只牵扯是若干因素还是单一因素,是此一因素还是彼一因素,以及诸因素之孰轻孰重(各因素之权重)罢了。在这样一种争论平面上的反驳意见,根本不足以瓦解或“证伪”亨廷顿的范式,至多只是与之相对立;但若就实际的“有效性”而言,倒是这一范式在“竞赛计分牌”上还总是或多或少地显示其优胜成绩来。至于那些更加表面和更加细枝末节的反对和指摘(这些东西总是可以很容易也很经常找到的),我们在这里就不必再提出来议论了。

也许,我们有理由来倾听一下另一种类型的意见,而且可以设想,一位属于新儒家的美籍华裔知识分子的意见将会是非常有趣的——我们想提到的是杜维明先生为联合国2001年《文明对话宣言》所写的第二章,即《全球化与多样性》。在这本著作中,杜维明先生写道:“在21世纪,对国际安全的最大威胁不是经济的或政治的,而是文化的。就此而论,‘文明冲突’理论的确比F.富山提出的‘历史终结论’更具说服力,因为它承认文化的重要地位并希望妥善处理宗教差异。遗憾的是,‘文明冲突’理论的潜台词仍然是‘西方/西方之外’这个主题,它推荐的行动方案仍然假定,西方最终将战胜它的诸多敌手。”[5]应当坦率地承认,杜维明先生对亨廷顿感到“遗憾”的两个批评意见或许都不能成立。因为第一,“文明的冲突”模式明言“一个多极和多文化的世界”,明言“两个世界”——即“我们和他们”——范式的不可取,并且明言“非西方的统一和东西方的两分法是西方制造出来的神话”;至于说这种两分法乃是“潜台词”,那么无论是就人的文化立足点而言还是就逻辑上的区分而言,它总是既无法排除又并非在理论上有害的。第二,亨廷顿所推荐的行动方案似乎根本不是假定西方的最终胜利,而是以西方正在衰落或已经衰落为前提的——它似乎完全是斯宾格勒在世纪之初所断言的主题在世纪之末的遥远回声;因此其行动的目标纯全是以“保持西方的团结”来“延缓西方的衰落”,以避免其“成为非西方国家利用其内部分歧的尝试的牺牲品”。在这个意义上,李慎之先生的读后感乃是真切的:隐藏在亨廷顿模式背后的那种心情乃是忧虑甚至恐惧,并且“完全是一副退守和无可奈何的姿态”。[6]

除了上述两点微弱的批评之外,杜维明先生在论述“全球化与多样性”这个主题时,所依赖的论据、前提或假定几乎与亨廷顿的没有什么两样。它们主要包括:(1)在当代世界的格局中,文化(首先是并且特别是宗教)具有愈益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文化差异已取代意识形态对立而具有本质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现代化既不是西方化也不是美国化,现代化理论所蕴含着的一个基本假定——西方的普世主义——是错误的和没有根据的;从观念上看,全球化并不是一个同质化过程,它不会“因循着一个铁板一块的单一模式”。(3)面对文明冲突即将到来的警告,“文明对话”便不仅是一个愿望,而且乃成为必需的了;作为相互学习的对话,旨在培育一种“世界和平文化”(或如亨廷顿的说法,一种“世界文明”或“全球文明”),以抵御全球化所带来的“意外的和负面的后果”,即霸权主义[7]

虽然杜维明先生的理论与亨廷顿的模式在基本点上是如此地一致(甚至还包括他们关于“共同人性”的假定以及或多或少隐蔽着的精英主义),但两者的基调或“气氛”却是相当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亨廷顿的立脚点乃是“文明的冲突”,这种冲突几乎是难以避免的;虽说它构成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虽说对话与交往、理解与合作也被一般地要求着,但通过倡导这些要求以解除威胁的前景却是暗淡的或渺茫的:“在世界范围内,文明似乎在许多方面都正在让位于野蛮状态,它导致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现象,一个全球的‘黑暗时代’也许正在降临人类。”[8]与之相反,杜维明先生的立脚点毋宁说是“文明的和解”,这种和解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既产生于文明冲突的警告,又出自于现代化单一模式的不可能性;于是全球化和它的对立物(即本土化)就必然相伴相生,各擅胜场,而在这样一种趋势中,唯独“对话”——跨文明对话——方始意味着人类有希望的前景,即超越毫无个性的普遍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以达于各文明间的真正和解;用来标示这种和解的概念被称作“全球共同体”或“地球村共同体”,借此“我们将真正理解,一个由不同的人和文化融合而成的绝妙的多样性整体能够丰富关于自我的认识。对话推动我们努力实现一个真正的包含所有人的共同体”。[9]

我们必须承认,在现有的前提和条件下,亨廷顿的模式是更其“现实主义的”,因为除非有真正创新的、积极的和建设性的变革因素加入,我们看不出“文明的冲突”如何可能从根基上被彻底解除;如果说亨廷顿的模式确实“提供了一个对正在呈现的现实的洞见”并获取了它所应得的普遍关注,那么,这个现实主义的“洞见”恰好是与其悲观主义所由来的基本前提判断最关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然而我们同时也必须承认,杜维明先生试图使文明得以真正和解的“地球村共同体”确实希望能够在冲突的危险中介入某种积极的和建设性的变革因素,以便使培育和塑造一种“世界和平文化”的努力成为可能。但我们势必在此提出的问题是:这样一种美好的、充满善意的并因而是值得高度嘉许的图谋与现实之间究竟有多少距离,这样一种理想主义的期许如何才可能同时是现实主义的?

和几乎所有的“普世伦理”、“共同价值”或“共同的公善”(common public good)等的讨论一样,当其现实的基础或前提尚未从根本上被触及时,关于由对话来构造“一个开放的、充满活力的共同体”、“一个具有共同命运的人类大家庭”等说法,即便不是伪善的或不诚实的,至少也是抽象的和过分天真的。无论如何,它是被设想得过于轻易了:“一旦走出全球化与本土化、发达与发展、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二分局面,我们就会成为一个内部联系日益密切的地球村。通过超越传统与现代性、东方与西方、北方与南方、我们与他们这些人为设定的二分意识,我们可以在努力理解人类困境的过程中,从我们这个全球共同体开发出丰富多样的资源。”[10]确实,冲突及其危险性来自于某种“二分局面”,来自于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对立,但这样的对立仅仅是由于“人为设定的二分意识”吗?如果这些对立确实仅仅是人为的并且仅仅从属于意识,而与历史的现实全然无涉,那么,我们就真的只需变换一下意识(设计一种“好的”意识或一种“最佳的”思维方式)就足以“走出”并“超越”种种对立了。于是,杜维明先生便不遗余力地申说一切“好的”意识,其中最主要的乃是“共同价值”,在它底下又包括“人性、互惠性和信任”,以及作为一种全球伦理的“自由和正义”、“理性和同情”、“法律和礼义”、“权利和责任”等,最后,好的意识被归结为“智慧”。无论这类“好的意识”包含着多少真诚的善意和高尚的动机,它们说到底毕竟只能被划归到黑格尔所谓的“主观意识”;对于仅只是满足于主观意识的见解,这位老哲学家曾颇有些粗鲁地指斥道:“这不过是随便谈谈你个人的想法罢了。”

我们的意思并不是说,亨廷顿的忧虑和警告是没有来由的,而杜维明先生的救济和倡导是全然没有价值的;我们的意思是说,这两种实际上代表十分广泛的不同意见还仅只停留于相当表面的和外部的对立中。除非问题本身能够就其根基被更加深入的批判所贯彻并从而被进一步提示出来,否则的话,上述那种表面的和外部的对立就是无法解除的。如果说,“文明的冲突”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概括了当今世界政治格局的实情,那么核心之点——亦即时代问题所在的那些问题的核心——恰恰在于:构成此等冲突的基础以及把此等冲突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的根源究竟是什么?若不批判地思考并解决这个问题,所谓“文明的冲突”(无论它具有多大的危险性)就是未被理解和未被把握的,从而试图消弭这种冲突的“地球村共同体”(无论它来自多么强烈的善良意志)也就是纯全抽象的和缺乏现实性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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