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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人类认识的本质和机理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认识本质上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和教学应当对这些新观点、新思想加以深入思考,作出自己的回应。皮亚杰认为,认识本质上是不断建构的产物。这些问题值得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人们认真思考和研究。

2.如何理解人类认识的本质和机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认识本质上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20世纪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特别是心理学及思维科学等的发展,人们对认识的本质和机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看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和教学应当对这些新观点、新思想加以深入思考,作出自己的回应。

第一,皮亚杰关于认识发生和发展的构建理论。皮亚杰是20世纪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他提出的发生认识论具有世界范围的影响。

皮亚杰认为,人的认识起源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他说:“认识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因而同时既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18]。而使主体和客体相互联系和作用、使认识过程得以可能的中介就是人的活动及在活动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认知图式。

皮亚杰肯定客体是可以被主体所认识的,但他同时提出,认识过程不是一种被动的、单向的刺激→反映(S→R)活动,而是主体通过活动主动作用于客体,并把客体纳入自己的“认知图式”或“运演结构”的过程,即所谓主动的刺激→认知图式→反映(S→AT→R)的过程。换言之,外界刺激只有经过认知图式的整合才能成为主体大脑的反映,从而形成认识。而人的认知图式是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中产生、定型的,并随着个体活动的发展而演化。

皮亚杰认为,认识本质上是不断建构的产物。人在活动中建构成认知结构,这种结构对认识起中介作用。客体通过结构而建立,认识以结构为中介而形成。结构不断地建构,从比较简单的结构到更为复杂的结构,其建构过程则依赖于主体的不断活动。皮亚杰总结道:“认识既不能看作是在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了的,——它们起因于有效地和不断地建构;也不能看作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决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并且这些结构还通过把它们结合到更大的范围之中(即使仅仅把它们放在一个可能性的系统之内)而使它们丰富起来。”[19]认识既然是主体建构的结果,因而在皮亚杰看来,任何认识中都包含有主体加工制作的新东西。

对于皮亚杰的认识建构理论,国内有学者认为,它与马克思主义认识理论有相一致的地方,比如皮亚杰关于认识起源于活动的思想、关于只有主体作用于客体才能获得关于客体认识的思想等,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非常接近[20]。但是,应该看到,两者之间也存在很多差别。例如,皮亚杰所说的“活动”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在内涵上是不一样的,皮亚杰讲的“活动”包括儿童乃至婴儿的本能反应,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指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再如,虽然皮亚杰和马克思都强调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但皮亚杰突出的是主体的认知图式、思维逻辑结构等在认识中的作用;对此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不多,而着重是从认识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的两次飞跃来说明主体的能动作用。我们需要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加强对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等现代认识理论的研究,从中吸取有价值的思想,不断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第二,脑神经科学研究所揭示的认识机理及理论意义。脑神经科学主要从生理基础的角度对认识之物质载体的大脑进行实证研究。其研究成果,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的研究成果对认识论的探讨具有深刻的影响。

人脑的功能活动,尤其是人的意识活动,依赖于神经冲动在中枢神经系统的脑神经网络中传递和加工,突触机制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所以,对大脑的活动和工作原理了解得越清楚,就越能把握认识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例如,对于视觉特性的研究就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研究表明,视觉对外部世界并非如照相机一样作真实的摹写。实际上,视觉刺激所提供的,是一种不稳定的信息编码,而脑的任务则是从来自物体的不断变化的信息流中,抽取其恒定不变的特性。这就是说,对信息阐释是感知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并不只是分析视网膜上的映象,脑必须主动地建构一个视觉世界。对这种主动的视觉世界建构的神经机制,通过脑神经科学的研究,人类已经开始有所了解。而主动的视觉世界的含义,要求对“感觉是客观世界的映象”这样的论断作出新的阐释和理解。这一研究进展使人们认识到,把视觉过程和理解过程相分离是不可能的,把视觉认知和意识相分离也是不可能的。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观念的改变[21]

脑神经科学的研究,肯定了人脑对外部客体的认识是一个有序的选择、抽象、整合、在观念中重建客体的过程。有学者据此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认识的重建机制上,提出以建构论代替反映论。但是,认识中的建构和反映果然是相互排斥的吗?认识的建构过程果真表明认识不再是一种反映?反映论能否将建构论纳入自己的理论体系之中?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又如何将其纳入?这些问题值得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人们认真思考和研究。

第三,测不准原理对传统认识理论的挑战。测不准原理是由德国著名物理学家海森伯提出的。他在1927年进行的一次“理想实验”中表明,对电子位置测量的不确定量ΔX和动量测量的不确定量ΔP的乘积绝不能小于普朗克常数h,ΔXΔP≥h,即位置和动量不可能同时有完全确定的值,对位置和速度的准确决定是彼此不相容的,这便是所谓测不准原理。

测不准原理提出后,不仅对关于物质世界的决定论、因果论思想产生巨大冲击,而且也对传统认识论,包括唯物主义反映论提出了挑战。

测不准原理揭示的是人类认识微观客体时的一种新认识现象。它表明人类认识的对象已由宏观客体进入微观客体,同时也表明人类认识是一个不断的使潜在的客体成为现实客体的历史活动,也是一个将外部客观事实不断转化为内部意识事实的活动,由此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玻尔曾说:在认识微观世界时,“观察者不再是他作客观观察时的一个天真记录者,而是逐渐成为实验的积极参与者。”这就是说,在认识宏观客体和微观客体过程中,由于客体的特性而决定了主体在认识中能动性显示或发挥的具体途径、方式及其程度上的差异。此外,测不准原理还凸现了测量仪器在认识中的作用,促进了对认识中介系统的研究。测不准原理说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不是一个消极直观的过程,也不是一个纯客观化的过程,而是一个以实践、信息、主体的内在认识图式以及物质性工具为中介的能动反映过程。这一科学研究结论,能从一特定视域帮助我们丰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一思想的理解。

但是,也有学者对测不准原理作了另一侧面的解读。测不准原理突出和提升了在对微观客体的认识中观察者和观察仪器的作用和地位,使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具体机制较之宏观客体认识领域显得更为复杂,因而有学者认为,它取消了主体和客体的区分。对此,一种观点是将客体及客体与主体的关系本体化,把客体等同于存在、物质范畴,把客体与主体的关系理解为物质与意识之间的派生与被派生、决定与被决定、本原与非本原的关系;另一种观点则主张应将主客体的关系置于所谓“为我关系”中去理解,提出这样阐释就可以避免从客观实在来规定客体和用客体取代客体实在的错误,从而“主客体不可分”的观点在认识和实践领域完全合理地表征了客体的一种现实的辩证关系[22]

测不准原理表明,随着人类认识向微观世界的深入,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的表现、认识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等呈现出许多新的内容和特点,对类似这些科学研究中提出的问题及提供的相应材料的探讨,将有助于推进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深入理解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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