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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认识规律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教学中的知识掌握过程是传授人类已经拥有的一般概念化知识的过程,而且,要保障学生能在短期内经由教师指导就可获得有关科学文化的基本知识。实践对于人类的认识发展来说,是构成其基础动机的因素,也是检验所认识事物之科学性与真理性的标准。

一、人类的认识规律

1.人类的一般认识过程

一般来说,认识是从通过感觉器官感知外界事物开始的。通过人拥有的感觉器官,可以用感觉、知觉、表象的方式,去把握外界事物及现象的各种性质。我们的认识就是从这种对事物与现象的感性知觉(直觉)开始的。

但是,感性认识赋予我们的知识是个别事物与现象的外部特征,仅是科学知识的最初阶段,尚未形成对于客体的支配力。要掌握对于外部世界的支配力,就得认识事物的本质、事物与现象间的内部关系、事物发展的客观法则。这只有凭借思维才能实现。也就是说,通过比较、分析、抽象、综合的智力操作,舍弃事物与现象中的一切偶然的非本质因素,抽象概括出共同的本质因素,才能得到概念、法则、理论的知识。

思维是构成认识第二阶段的必要成分,但还不能决定我们的认识是否正确。要确证在感知事实的基础上,我们的思维所作出的概念、法则、理论究竟正确与否,还得靠实践来检验。这种“从直观到抽象思维,再到实践”的过程,是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过程。[1]

2.教学的一般认识过程

我们的教学过程就是使学生掌握知识、发展认识的过程,所以,“直观——思维——实践”这一认识发展的公式就成了教学过程的基本要求。但是,我们教学中的认识过程存在着不同于人类一般认识过程的层面。

第一,在人类发展认识的情境中,存在着如下的前提:意识到知识的社会意义与作用,使这种认识得到发展的意欲,并对知识、认识产生关心与兴趣。然而,对年轻一代而言,一般是缺乏这种前提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不断地创造推动学生学习过程、认识过程的原动力。这就是我们强调创设情境,激发兴趣的要意所在。

第二,人类的一般认识发展过程是对尚未认识的东西或对尚未发现的真理所进行的一种认识和发现的过程。因此这种过程绝不是直线进行的,而是迂回前进的,有时甚至会误入歧途,这是一种没有止境的探究过程。在这种情境下,人们要获得新的认识,就得深入前人未涉及的领域。然而教学中的知识掌握过程是传授人类已经拥有的一般概念化知识的过程,而且,要保障学生能在短期内经由教师指导就可获得有关科学文化的基本知识。所以,这时的直观与作为人类认识发展条件的直观是不同的。知识掌握过程中的直观旨在促进掌握一定知识的思考,使一定概念与法则的认识变得容易和牢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在教学中,必须活跃学生的思维,才能促进知识的掌握。

实践对于人类的认识发展来说,是构成其基础动机的因素(目的、目标),也是检验所认识事物之科学性与真理性的标准。实践就教学与知识掌握过程而言,是唤起学生追求知识兴趣的手段,是经由学习积极性的激励促进学习的因素,也是验证所掌握知识的正确性,形成信念的手段,是学会应用所学的知识、走向生活准备的手段。因此,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加强学生的操作意识,让学生实实在在地动起来。

3.中小学生的发展规律

教学的任务,归结为一句话,就是要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但促进学生发展的效能,要受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教学中学生身心状态的制约。换言之,我们的教学要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

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包括先天遗传和后天发展(包括前一级学校教育或环境影响下达到的心理发展水平)所造成的身体素质的个人特点,既有年龄特点,又有个体特点。教学如果落后于学生身心发展水平,有时会使学生错过发展某些才能的关键时期,使学生某些良好素质被埋没;有时会使学生进步迟缓,影响培养的效率。教学如果大大超越学生身心发展水平,难度太大或负担太重也会使大多数学生接受不了,也会影响培养效率,甚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因此,设计教学程序时,必须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好难度与梯度,关顾到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

此外,由于我们的教学活动,主要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的,教学不仅要考虑学生个体的水平,还要考虑学生集体的状态。学生在课内课外,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也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多边关系。这些关系,有些是积极的,起相互启发,相互帮助等促进作用;有些是消极的,对教育教学目的的实现会产生干扰,有些干扰甚至来自社会和家庭。教师应该研究这些关系,机智地发扬学生中的积极影响,缩小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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