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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迄今为止,国外有关的文献尚未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含义作出一个明确的界定。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创新是一个企业集群、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共同行动的结果,而不是单个企业活动的结果,由此引导出创新系统的概念,而区域创新系统则是指区域层次的创新系统。综上分析,本书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区域内各创新活动主体在一定的创新环境下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促进创新的系统。本书所研究的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指一国之内的区域创新系统。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

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有的学者译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新兴的概念,1992年才开始出现,而引入我国则是20世纪90年代末的事(Cooke、Morgan,1994; Cooke、Uranga、Etxebarria,1997; Braczyk、Cooke、Heidenreich,1998;胡志坚、苏靖,1999;冯之浚,1999;张敦富等,2000;尚勇,2001;林迎星,2002)。

那么,何谓区域创新系统呢?迄今为止,国外有关的文献尚未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含义作出一个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是创新理论研究和国家创新系统研究的衍生物,尤其是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相关。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创新是一个企业集群、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共同行动的结果,而不是单个企业活动的结果,由此引导出创新系统的概念,而区域创新系统则是指区域层次的创新系统。不过,国外文献所说的区域创新系统包括的范围较广,有时是指由若干个国家组成的经济体内部的创新系统,如欧洲创新系统;有时是指一个国家的创新系统,如日本创新系统;有时是指一个国家内某一区域的创新系统,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创新系统。目前,在我国文献上区域创新系统有几个不同的定义,有代表性的主要是:

(1)冯之浚主编的《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与政策》一书认为(1999),区域创新系统是指由某一地区内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构成的创新系统。

(2)由胡志坚、苏靖执笔的《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研究》一文认为(胡志坚、苏靖,1999),区域创新系统是某区域内由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

(3)潘德均认为(2001),区域创新系统是指一个地方内有关部门和机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网络。

(4)周亚庆、张方华认为(2001),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范围内科技体系、教育体系、资金体系、文化、政府和企业等为科学技术而努力的相互作用系统。

(5)熊波、陈柳认为(2001),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参与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组成,是由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广泛介入和政府适当参与的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知识的相互作用的创新网络系统。比较上述的各种定义可知,其异同主要体现在两点上:一是都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若干个要素组成的,但各个作者所认定的组成要素有所差异;二是都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一个系统,但有的认为它是创新系统,有的认为它是网络系统,有的认为它是相互作用系统。实际上,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内涵是经济行为者的创新不仅依赖于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创新行为,而且取决于这些组织间、知识的生产与分配的公共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依赖和利用基础知识的程度,取决于区域的社会文化环境。

综上分析,本书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区域内各创新活动主体在一定的创新环境下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促进创新的系统。本书所研究的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指一国之内的区域创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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