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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系统的类型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区域创新系统的类型目前,在国外文献上已有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类型做了划分。从企业创新维度出发,Cooke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本地型区域创新系统、互动型区域创新系统和全球型区域创新系统。政府主导型区域创新系统,创新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推动;政府与市场共推型区域创新系统,创新资源配置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推动;市场主导型区域创新系统,创新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推动。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类型

目前,在国外文献上已有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类型做了划分。

从区域治理维度出发,Cooke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基层型区域创新系统、网络型区域创新系统和统制型区域创新系统(Braczyk、Cooke、Heidenreich,1998)。在基层型区域创新系统里,技术转移活动的开端是在当地进行的,资金筹集是分散的,研究能力是偏重于应用或靠近市场的,系统的协调是低的,技术专业化水平也是低的。在网络型区域创新系统里,技术转移活动开端是多层次的,资金筹集是被银行、政府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协议所指导的,研究能力是纯理论与应用混合的,系统的协调是高的,技术专业化水平是弹性的。在统制型区域创新系统里,技术转移活动开端是中央政府政策的产物,资金筹集是中央决定的,研究能力是基础性的或根本性的,系统的协调水平是很高的,技术专业化水平也是高的。

从企业创新维度出发,Cooke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本地型区域创新系统、互动型区域创新系统和全球型区域创新系统。在本地型区域创新系统里,很少有大的企业或外资企业大的分支机构,研究范围不大,很少有公共创新或研究与开发(R&D)资源,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区域政策制定者之间的联系是较高的。在互动型区域创新系统里,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基本上是平衡的,研究范围是变化的,公共的和私有的研究机构也是平衡的,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区域政策制定者的联系是高于平均水平的。在全球型区域创新系统里,跨国公司占支配地位,研究范围是大的,私有研究机构超过公共研究机构,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区域政策制定者之间的联系是缺乏的。

依据主要主体和驱动力量维度,Todtling&Kaufman(1999)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基于企业的系统、基于科学的系统和基于政策的系统,其主要主体与驱动力量分别为企业、大学与研究机构和政策制定者。

目前,在我国文献上尚未见到有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类型划分。本书认为,依据区域优势产业维度,可以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高技术产业型区域创新系统、传统产业型区域创新系统和混合产业型区域创新系统。如果一个区域的优势产业是高技术产业,则该区域创新系统为高技术产业型区域创新系统;如果一个区域的优势产业是传统产业,则该区域创新系统为传统产业型区域创新系统;如果一个区域高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相当,则该区域创新系统为混合产业型区域创新系统。依据创新资源的配置机制,可以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政府主导型区域创新系统、政府与市场共推型区域创新系统和市场主导型区域创新系统。政府主导型区域创新系统,创新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推动;政府与市场共推型区域创新系统,创新资源配置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推动;市场主导型区域创新系统,创新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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