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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宁波创新发展能力

时间:2022-03-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宁波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企业研发投入少,科技人才缺乏,研发创新能力弱。创新对企业来说既需要投入,也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能全依靠市场,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因此,宁波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形成利益诱导机制为重点,加快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
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宁波创新发展能力_宁波在长三角发展中的地位演进及提升研究

创新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是衡量一个城市综合科技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没有创新就缺乏竞争力,没有创新也就没有价值的提升。在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创新成为关键的竞争手段。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理论创新是指导,制度创新是保障,科技创新是动力,文化创新是智力支持,而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的区域创新体系是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区域创新体系(RISS)就是指在区域创新文化背景下,由政府和市场合力形成利益诱导机制,将区域的创新资源链接起来而进行创新活动的促进体系。美国硅谷的神奇崛起让人们认识到区域创新体系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产业集聚领域。区域创新体系的主体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内容包括区域内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条件包括政府制度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

当前,宁波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企业研发投入少,科技人才缺乏,研发创新能力弱。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产业规模小,实现产值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慢。三是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少,科技经费不足,难以满足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四是科技人才资源不足,引进力度不够,企业R&D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社会比重低,近期存在人才净外流的趋势。五是专业的科技服务机构缺乏,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规模小、数量少,科技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科技服务能力不强。在我国当前的文化背景下,能否形成一套能够将区域创新资源高效地链接起来而进行创新活动的利益诱导机制是区域创新体系形成的主要标志,深圳等城市的区域创新体系之所以取得成功,关键之处是形成了一套高效的利益诱导机制。创新对企业来说既需要投入,也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能全依靠市场,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因此,宁波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形成利益诱导机制为重点,加快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科技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十二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class="calibre15">[1]

第一,要构建市、县(区、县级市)、乡(镇)三级政府创新系统。目前市、县两级政府都设有科技创新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稳步推进,我们要学习江苏、广东等地的先进创新城市的经验,推动科技工作向乡镇延伸,把创新型企业建设纳入县区政府的考核范围。

第二,要优化创新政策环境。一是要制定和落实诱导政策,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土地供给优惠、行政收费减免等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加大创新投入。比如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要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经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政策;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科技型企业、国家技术中心等单位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要组织力量主动帮助企业维护创新成果,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咨询、法律服务,特别要做好尚未获取产权保护的创新、创新过程或阶段性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一是要贯彻落实国家科技进步法和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确保财政科技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保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公共科技投入。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快建设或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方案,明确财政投入需求,加强经费管理使用,力争取得更好的绩效。二是要加强平台建设投入,启动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和县级高新园区和研发园区建设,推进集聚创新资源基地、转化创新成果基地、培育创新产业基地建设,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新建或改造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引进集聚一批国内外一流的企业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和大学研发机构,引进培育一批科技服务机构。三是加大对专利授权的补助力度,激励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四是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推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对接,积极探索设立财政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担保和保险费用补助、科技信贷奖励等方式,建立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鼓励金融和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五是要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最大效应,创新投入方式,通过全额资助、部分补贴、首期启动、贷款贴息、无息贷款、有偿投入等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到科技研发当中来。

第四,要大力推进创新型主体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一是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是拥有企业研发机构、创新领军人物、创新团队、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要通过示范一批、试点一批、带动一批的方式全面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用足用好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培育、认定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导和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挥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龙头骨干企业;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的作用,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海内外浙商领办和参与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织实施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特别是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三是推进产研联盟建设。各县(市、区)、各在甬高校要围绕本地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组建一批由高校、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组成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攻关,解决产业和产业链发展急需突破的关键技术难题。

第五,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培育发展一批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各县(市、区)都要结合本地需求,做实做强一批为创新创业需求提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与交易、科技咨询与评估、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检验检测等专业化服务科技中介机构。二是依托本地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和科技会展业,加快网上技术市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技术成果供需方对接。三是以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中介及推广等服务为重点,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企业,推进一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形成开放协作、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四是加强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力度。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进一步扩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鼓励风险投资资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建设试点,筹划建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引导组建各种形式的信贷基金、债权基金等,增加科技信贷供给;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损失补偿机制,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积极引导商业性担保公司发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探索科技保险。

注释

[1]参考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十二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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