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从单一银行制度到二级银行体系的构建

从单一银行制度到二级银行体系的构建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国的银行体系是随其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发展的。单一银行制度决定了这些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缺乏市场意义上的银行。转型国家中,波兰和匈牙利是较早构建二级银行体制的国家。八大银行集团采用国有独资的股份制方式运作,行使原来国家银行的商业化功能。此外,波兰的银行体系中还包括一些专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捷克国家银行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基础上依据国家银行法正式成立捷克中央银行。

一、从单一银行制度到二级银行体系的构建

一国的银行体系是随其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发展的。经济转型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下的银行机构设置比较简单,由一家中央银行加上少数几家专业银行,囊括全国的金融信贷业务,西方称之为单一银行制度。与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体制相比,单一银行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兼营性

转型前,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兼营式的,既主管全国的金融方针政策,又直接从事一般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现金出纳等业务,因而机构庞大。仅苏联国家银行总行就设有26个司、局、部等单位,其中主管各经济部门信贷的就有12个局。

2.垄断性

当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银行是公有制银行,有能力实行全国统一的货币信贷政策,因此有可能,也有必要实行银行业的国家垄断。经过多次改组,到20世纪60年代,这些国家的工业银行、外贸银行、储蓄银行、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全部收归国家经营,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或私人设立银行机构。

3.从属性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和控制银行,要求银行必须执行和完成相关的指令性计划。特别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将各个经济实体的经济行为所形成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国家财政管理的范畴,银行只能作为财政的从属物而存在,其信贷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也只能扮演财政资金的补充角色。

单一银行制度决定了这些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缺乏市场意义上的银行。银行只是按照事先确定的目标和计划,向国有企业拨付资金和转移支付,根本不考虑企业的资信状况和风险程度,因为国家财政会对国有企业到期无法偿还的贷款给予财政补贴。这种体制导致了银企之间的预算软约束,从而一方面扭曲了货币资源和财政资源的配置,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导致银行自身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不能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正是基于上述单一银行体制的隐性弊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中东欧国家先后尝试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实行央行与商业银行分离的二级银行体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采用股份制,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建立相互独立的商业关系,各司其职。改革后的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并以一定的贴现率向各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中央银行有向商业银行提供弥补贷款和亏损贷款的义务,但这种贷款是有条件的,如捷克银行法规定,央行向发生金融危机的商业银行提供挽救贷款的利率是市场利率的3倍,且最长期限为3个月。此外,央行还负责有价证券,特别是国家债券和银行债券的交易,对货币的需求直接做出反应。另一方面,改革后的商业银行也从过去纯粹的存贷业务向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方向拓展,很多大型商业银行都在投资、担保、租赁、咨询部门及私有化基金中设立了分支机构。

转型国家中,波兰和匈牙利是较早构建二级银行体制的国家。从1987年1月起,匈牙利国家银行就放弃了商业性的存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专门进行宏观调控、运用货币金融政策保证本国货币的稳定和经济均衡运行。同时,新建和改建了6家商业银行,从事多功能的商业性金融服务。到1990年底,匈牙利银行体系包括11家商业银行、8家合资银行、2家储蓄银行和9家专业金融机构。其中的四大商业银行是整个银行体系的骨干,包括MBK(外贸专业银行)、MHB(面向工业,特别是制造业)、K&H(面向食品工业和农业)、BB(面向煤矿)。

波兰也从1989年1月起推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二级银行制度。波兰政府以波兰国家银行的9个地区分行为基础组建八大银行集团:PBG、PBK、BS、BPH、WBK、BDK、PBK、BZ。八大银行集团采用国有独资的股份制方式运作,行使原来国家银行的商业化功能。此外,波兰的银行体系中还包括一些专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

1993年1月1日,斯洛伐克独立后,捷克也开始正式组建二级银行体系。捷克国家银行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基础上依据国家银行法正式成立捷克中央银行。同时,加快商业银行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一大批新的银行机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