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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报纳税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申报纳税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但为了方便纳税,也可准予个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固定在一地申报纳税。对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发放工资、薪金的外籍纳税人,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集中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纳税款。在规定期限内,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可采用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纳税和邮寄方式申报纳税。其中,邮寄申报纳税,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二、自行申报纳税

(一)申报纳税的所得项目

税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纳税地点

申报纳税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但是,纳税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对在我国境内几地工作或提供劳务的临时来华人员,应以税法所规定的申报纳税日期为准,在某一地区达到申报纳税的日期,即应在该地申报纳税。但为了方便纳税,也可准予个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固定在一地申报纳税。对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发放工资、薪金的外籍纳税人,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集中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三)申报纳税期限

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并缴纳税款。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定行业的纳税人,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考虑其工作的特殊性,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2)对于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款,由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在1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按次计征。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纳税款。

(5)个人从我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其来源于我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若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我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我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申报纳税方式

在规定期限内,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可采用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纳税和邮寄方式申报纳税。其中,邮寄申报纳税,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关键术语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思考练习题

1.我国个人所得税有何特点?

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有哪些?

3.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其纳税义务有何不同?

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规定有何特点?

5.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如何抵免?

6.在什么情况下个人必须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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