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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机制研究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来长三角地区将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新兴战略产业为主,金融如何提供服务,如何更有效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三地金融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共担风险”就是要建立长三角统一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积极参与推动不良支付信息通报制度、防范和打击犯罪信息沟通与预警机制等产品、业务创新的开展,实现金融信息和数据的整合和共享。

二、与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机制研究

(一)建立与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的基础

长三角地区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金融资源集聚、金融效率较高、金融效益较好的地区。2010年,长三角地区以占全国约2.2%的国土面积,11.1%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21.4%的GDP,年末上市公司占中国全部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26.12%,全年股票市场IPO融资占全国的23.83%。各项指标保持了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长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和金融协调发展为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长三角地区贯彻实施一系统国家重大战略,如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江苏实施沿海开发开放,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两省一市金融合作进一步加强,这些都为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提供了难得机遇。

长三角地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联系日趋紧密,为深化长三角金融合作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沪苏浙三地经济的快速联动发展是三地金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未来长三角地区将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新兴战略产业为主,金融如何提供服务,如何更有效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三地金融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

2.浙江金融发展需要与长三角协调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此,浙江省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打造浙江金融业“两个中心”的总体目标,即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特色鲜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加快推进“金融强省”建设。

建设这“两个中心”,既考虑了浙江以中小企业为主、民间资本充裕的特点,体现了浙江发扬“小而活”特色优势,培育“大而强”竞争优势,提升“富而美”先发优势的大局需要,更反映了浙江积极融入、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愿望和要求。通过“两个中心”建设,推动两省一市金融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从而更好地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

此外,从两省一市金融发展的特点来看,也存在着的广泛的合作空间。例如,从存贷比等指标看,两省一市之间差异较大。其中浙江的存贷比指标较高,而且从2004年到2008年呈逐年提高趋势,这与上海、江苏的情况刚好相反,因此两省一市在资金运用等方面有合作的基础和空间(见图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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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 长三角“两省一市”存贷比(2004—2008)

(二)浙江省与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现状

近年来,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成果斐然:商业承兑汇票已经在二省一市广泛使用,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区域性商业汇票贴现价格指数—— “长三角”票据贴现价格指数,签署了《票据承付自律公约》; 2011年的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上刚刚签署了《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贷款转让市场发展合作备忘录》。

在长三角金融合作的平台上,浙江省积极主动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强与沪、宁的金融信息沟通和交流,在两省一市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深化合作,合力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实现共建共享。一是在协调推进机制上深化合作;二是在金融市场融合发展上深化合作;三是在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上深化合作;四是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上深化合作;五是在金融人才培训交流上深化合作,努力为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长三角地区应该要继续完善现有市场体系,同时推动新型市场建设,特别是贷款转让市场;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升级,奠定长三角地区作为全球主要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的地位。

(三)建立与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机制的政策建议

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构建与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机制研究的是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整个系统与长三角金融发展这个更大的系统之间的关系,核心是要处理好提升浙江经济强省地位的金融服务体系与长三角整体发展中经济金融规划之间的关系,重点是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处理好统筹规划与创新发展之间的关系

从实践层面来看,浙江金融服务体系无论在规模总量上、结构的完备性还是功能辐射层次上,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存在一定的差距。浙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要做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动对接”、“错位发展”、“加强合作”、“共担风险”。

“主动对接”就是要抓住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契机,加快金融环境、金融市场、金融监管、金融才人的对接,积极参与共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和政策溢出效应。主动在金融运行机制、金融市场规则、金融监管体系及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海接轨,在金融软环境和基础设施上与上海保持基本一致,实现金融生态环境的同城效应。

“错位发展”就是要充分吸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借助上海强大的金融优势的同时,立足浙江实际情况,走出一条与上海金融异质化发展道路,形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错位互补发展的局面。

“加强合作”就是要发挥政府在区域金融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长三角区域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协会和金融企业不同层面的协调推进和长效合作交流机制。加快征信系统、交易网络、清算系统、自动报价系统等金融信息平台的共建共享,实现交易、结算体系一体化。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跨区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发展异地贷款、银团贷款,促进信贷、投资资金在长三角的合理流动。

“共担风险”就是要建立长三角统一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积极参与推动不良支付信息通报制度、防范和打击犯罪信息沟通与预警机制等产品、业务创新的开展,实现金融信息和数据的整合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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