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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贷新模式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或其他中小银行机构通过把信贷项目的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建立信用共同体,形成一种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信贷运作机制,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经济薄弱环节贷款难题,也为金融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路。目前,农村信用社推出的信用共同体贷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形成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形成信用共同体。

信用共同体:农村信贷新模式

信用共同体模式,实质是金融企业针对有效益、有还本付息能力,但又有风险、不易管理的项目,通过发掘信贷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建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机制,破解抵质押品不充分、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它揭示出一条以综合利用信用资源为核心的农村金融发展道路。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产业经营户、各类种养专业户、区域产业集群等经济实体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解决就业难题的有生力量。但这些经济实体由于受担保抵押物不足、组织化程度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等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难以与现代金融服务所要求的标准和条件实现对接,导致“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成为金融支持的薄弱经济环节和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或其他中小银行机构通过把信贷项目的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建立信用共同体,形成一种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信贷运作机制,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经济薄弱环节贷款难题,也为金融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路。

一、薄弱经济与现代金融对接的难题与矛盾

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产业经营户、种养专业户、区域产业集群等经济实体之所以成为金融支持的薄弱环节,关键是因为这些薄弱经济实体与现代金融服务所要求的条件存在对接难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

(一)薄弱经济实体普遍存在抵质押物不足与现代金融严格的抵质押条件之间的矛盾

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种养专业户由于规模小、资产少、缺乏规范财务管理,不仅第一还款来源(经营效益)难以确定,而且普遍存在抵质押难题,包括产权设定难、价值确定难、抵押登记难、物品保管难、抵押变现难等,难以与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实现对接。据江西省联社的抽样调查,江西约有65%的中小企业、78%的个体工商户、56%的产业经营户、83%的农村种养专业户、92%的农户缺乏用以获取金融信贷支持的抵质押物,使贷款可获得性大大降低。作为经营第三方资金(即存款)、靠管理风险盈利的现代金融企业,首先必须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即在为各类经济实体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信贷支持时,必须建立有效的还款保证和风险弥补机制,其中一条重要措施就是要求被支持对象提供充足有效的抵质押物,以确保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这是近年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产业经营户、产业集群等薄弱经济实体“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薄弱经济实体信息资料获取难与现代金融所要求的全面信息管理之间的矛盾

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专业户等经济实体普遍存在经营分散、规模偏小、管理水平低、经营不稳定、收益波动性大等弱质性,普遍缺乏规范的财务和统计报表;缺乏信用评级和征信记录;缺乏信息披露机制;缺乏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而现代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建立在全面信息基础之上,即对金融服务对象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现金流等真实情况要全面掌握,以预测、分析和监控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但现实中,这些薄弱经济实体了解金融机构的运行规则容易,而金融企业则很难从这些薄弱经济实体获取真实、准确、全面、有效、动态的经营信息,致使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也是导致当前金融对薄弱经济实体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薄弱经济实体组织化程度低、获取金融服务成本高与现代金融追求规模效益、降低经营成本之间的矛盾

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专业户等薄弱经济实体的业务活动普遍具有规模小、分散、量大等特征,特别是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低,难以与现代金融所追求的规模经营、规模效益实现对接。这种特征决定了金融企业向薄弱经济实体经营等量收息资产需付出更高的营运成本,也决定了薄弱经济实体获取金融服务的高成本性。而这些薄弱经济实体主要从事以农业等为主的弱质产业,盈利极不稳定;其主体主要是经济实力弱、经济承受能力低的弱势群体;他们既希望获得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又希望这些金融服务是低成本的,即在其所从事行业的盈利空间之内和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这也是现代金融与薄弱经济对接的重要难题之一。

(四)薄弱经济实体风险因素多、诚信约束难与现代金融防范和分散各种风险之间的矛盾

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专业户等薄弱经济实体的自身禀赋和特点,决定了其经营管理中始终面临着来自各方面风险因素的困扰,尤其是市场风险。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近20%的中小企业因遭受市场风险而关停倒闭,每年因市场行情变化而经营亏本甚至血本无归的个体工商户、产业经营户则不计其数。同时,由于社会信用环境欠缺、信用资源相对缺乏,加上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对各类经济实体尤其是薄弱经济实体的信用情况存在信息记录难、失信约束难等问题。而作为经营风险的现代金融企业,必须始终确保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即在争取各种发展机会的同时必须有效防范和分散各种经营风险,使各种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和可承受范围之内。

尽管薄弱经济实体存在以上种种与现代金融对接的难题与矛盾,但薄弱经济实体的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解决就业的主体力量。由于现代金融支持不足,农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经济实体在蓬勃发展中存在大量的民间融资形式,说明这类经济实体总体上的盈利性和成长性,也揭示出银行资金运用和盈利的机会。这就要求现代银行机构必须认真分析这类客户的特征,从传统的正规信贷风险管理中走出来,面对各类薄弱经济实体旺盛的金融需求和可能的发展盈利机会,充分发掘和利用信贷项目相关的各种信用资源,弥补抵质押物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找到一条有效管理和分散风险的办法和机制,填平“贷款难”和“难贷款”之间的缺口,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各地正在探索完善的信用共同体贷款,正是以信贷为纽带,通过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信贷风险分散机制来解决薄弱经济与现代金融对接难题的一大创举,实际上提示出了一条金融企业既争取有效发展机会又实现有效管理和分散风险的新思路。

二、信用共同体贷款的主要类型与方法

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成立后,积极借鉴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地的经验,2004年开始在青原、余江等联社进行规范试点,2007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向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推广,已取得初步成效。至2008年3月末,全省已有50家县级联社(合作银行)开办了78种类型的信用共同体贷款,贷款授信11.8亿元,累计发放此类贷款15.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产业经营户达2713户,到期贷款本息回收率均达98%以上。

目前,农村信用社推出的信用共同体贷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形成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形成信用共同体。通过信用社牵头推动、商会具体组织、企业共同参与,组成“封闭型、非盈利、自我服务”的担保基金,存放在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价后,根据企业缴纳的担保基金放大一定授信倍数,如5~8倍,从而放大每个企业的投资能力。每个企业缴纳一定的担保基金,意味着实际上承担了对其他企业的联保责任。有的为了防范风险,企业与担保基金又建立一个反担保机制。通过信贷手段放大企业的投资能力,不仅解决了企业投入问题,还解决了他们在市场价格、技术、材料采购、商业协作上的很多问题,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组织化程度,使分散的小企业走向大市场有了一种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信用共同体。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地形成了大量“一村一品”的专业化分工和龙头企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有的是以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向市场的形式,解决分散农户从事某一产业的技术问题、市场问题和风险防范问题。同时,政府为了鼓励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常常会出台很多政策,有的提供担保、有的提供贴息、有的提供减免税等。借助政府扶持政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形成的各种组织形式,信用社参与进去,把利益相关的各方组成信用共同体共担风险。在这里,政府承担一定的风险补偿,龙头企业提供现金流保证,农户组成担保基金等,从而解决分散农户在发展大产业或某一专业产业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和风险防范问题。三是对交通运输业和工程施工企业形成信用共同体。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买汽车跑运输或工程机械搞工程,一次性投入、逐年偿还,于是就有了不确定的风险。通过一定方式把它们组织起来形成信用共同体,可以解决资金投入和风险保证问题。如通过设立交通协会把交通运输户组织起来,运输户缴纳少量资金,组成一个封闭式、非盈利的担保基金存入信用社,信用社为其提供担保额5~8倍的贷款,于是运输户有2万元本钱就能买10万元的车,然后用汽车为担保公司或汽车协会提供反担保。汽车运输协会通过营运证等一定的行政权力,对整个交通运输户的诚信和其他方面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来解决风险分散问题。同时把保险公司纳入进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祸、货物损失等,保险公司就要进行理赔,优先偿还信用社贷款。工程机械等一次性投入较大的行业都可以这样来操作。四是对个体商贸企业形成信用共同体。通过把个体工商户、私营协会(商会)、工商局、市场管委会和信用社组织成一个信用共同体,既可解决信用社授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又可帮助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贷后管理,解决有效抵押的问题。如商户经营权实际上是市场管委会与个体工商户的一种契约关系,如果没有市场管委会的配合,就难以形成抵(质)押效力,信用社就难有作为,所以必须把它们纳入进来,从而为商户的某种抵(质)押提供确认和保证。同时,也可以组织相邻的商户组成担保基金,构成更加强有力的保证,解决它们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五是对政府发展的公用产业形成信用共同体。比如修路、建广场、办水厂或建其他设施等,政府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公用产业收入等都可以作为未来的还款来源。但由于财政无法直接给银行机构提供担保,如果政府建设的公用产业是经营性的,未来的现金流有保证,用经营权作为质押,就可以办理贷款。但一些非盈利的公益事业,财政可拿出一部分钱来建立一个企业化运作的非盈利的担保公司,财政通过不断将收入注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再为政府公益建设借贷提供担保,坚持企业化运作,金融企业也可为其提供贷款。在政府控制的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和使用之间建立一种企业化的管控机制,使相关企业、政府、银行在这种机制中的权责明确起来。建立这种事实上的共同体,解决了政府暂时要用钱、未来有还款保证,但目前还款保证不足以构成贷款条件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各类信用共同体贷款模式一般由信贷活动的某关联方(政府、行业协会、商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村信用社等)牵头,以信贷为纽带,将各类产业经营户、中小企业等分散的经济实体,组织成为“责权对等、相互联保、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信用联保体,农村信用社对信用联保体中单个成员发放贷款,信用联保体或担保公司对贷款进行担保,联保体成员之间相互承担保证责任并互相监督约束的一种信贷服务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包括: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内产业经营户、产业集群等分散型经济组织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由农村信用社与行业协会、社区政府等组织共同筛选产业经营户,形成组建信用共同体的意向群体。二是利益相关者互动商议。针对产业特性,与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业经营户等形成互动,推介、商议、组建信用共同体的相关事宜。三是组建联保体并商定信用共同体成员。农村信用社、政府、协会、中介机构等引导、协调产业经营户组成联保体,一般由5户以上产业经营户组成。产业经营户加入联保体应提出书面申请,实行自愿组合,并民主选举产生信用共同体负责人。然后,每个联保体成员签订《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联保承诺书》,每个产业经营户加入一个联保体。农村信用社、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业经营户等各方成员进行充分、平等的协商,确定信用共同体组成成员。四是信用共同体成员签约。信用共同体成员各方充分、平等协商信用共同体承诺内容,协商一致后,由信用共同体成员共同签订《信用共同体承诺书》。五是缴纳联保基金。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在信用社开设联保基金账户,缴纳一定数额的联保基金,每户缴纳的联保基金一般不低于各自授信额度的125%。为了提高风险管理和分散能力,有的信用共同体还引入担保公司,由信用共同体成员用资产向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不用评估登记)。六是核定授信额度和期限。信用共同体成员对联保体产业经营户进行资产核实,填写《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资产核实明细表》(引入担保公司的填写《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反担保资产核实明细表》),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及资产核定授信额度,一般为联保基金的5~8倍,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并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限根据产业经营户生产经营周期确定,一般1~2年,最长不超过3年。七是发放贷款。凭《授信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办理前应根据联保承诺书、最高额授信协议书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引入担保公司的,除签订以上合同外,担保公司与联保体企业要签订《反担保合同》,市、县联社与担保公司要签订《反担保资产管理与风险处置协议》。八是信贷风险的分担与处置。按照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贷款出现的不良比例,将风险级别划分为个别风险、局部风险、整体风险等类型。视风险类级别,按以下流程进行风险处置:产业经营户实施互助→农村信用社扣划联保体缴纳的联保基金(担保基金)→对出现风险的产业经营户资产进行处置(反担保资产)→落实其他产业经营户的连带担保责任等。

三、信用共同体贷款的作用与启示

信用共同体贷款模式,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产业经营户等薄弱经济实体抵质押物不足、获取金融服务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管理和分散风险难等诸多难题,揭示出一个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之间实现对接的有效方法,揭示出一条既有效满足薄弱经济非正规金融需求又有效防范和分散金融风险、实现“信用为本、合作共赢”的新思路。

——破解了薄弱经济实体抵质押物不足的难题,找到了一条有效满足薄弱经济非正规金融需求的路径。信用共同体贷款的核心是以信用资源为保证,无须抵质押物或只要较低的抵质押条件,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产业经营户、各类种养专业户、区域产业集群等薄弱经济实体贷款普遍缺乏抵质押物的难题。如吉安市青原区联社针对该区贸易广场大量分散商户租店经营、普遍缺乏抵质押物但又具有巨大资金需求和较好经营效益的情况,2004年开始试办“贸易广场商户信用共同体贷款”,即以吉安贸易广场为载体,以个私协会为纽带,组成由农村信用社、个私协会理事、商户代表等多方参与的信用商户评定小组,逐户评定贸易广场商户的信用等级、核定授信额度,然后发放循环使用的授信贷款。3年多来,青原区联社累计发放商户信用共同体贷款1.2亿元,支持了800多家商户发展商贸经营,有效解决了商户贷款难题,促进了商贸广场的跨越式发展,使贸易广场商户年纳税额由2003年的224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780万元,增长了248%,成为全国光彩事业的重点项目。一些信用共同体还引入担保公司,对共同体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共同体企业以其机器设备及厂房等资产对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有效解决了共同体企业有效抵押不足导致的贷款难问题。如余江微型元件产业组建了3家“封闭性、非盈利、自我服务”的担保服务公司,分别为3个信用共同体共25家企业提供担保,25家企业则提供了价值6892万元的厂房、机器设备和生产线等资产作为反担保,提升了风险控制力。2005年11月以来,该县联社对25家微型元件企业授信4362万元,累计发放贷款6784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收回率均为100%,有效化解了微型元件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了该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至2007年底,25家微型元件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实现利税1900万元,吸纳农民工、下岗职工等从业人员4100余人。

——破解了薄弱经济实体担保不规范的问题,找到了一条有效的相互联保、相互约束的信贷担保机制。过去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联保贷款,也由5~10户农户联保,这种做法基本没有什么约束效力,因为往往是由亲属担保,没有什么财产保证,一旦发生风险,担保人互不认账,很多这类贷款最后都成了骗局。但是,信用共同体贷款解决了规范联保机制的问题,即同一个产业共同利益各方组成的一个联保体,联保体成员提供担保是为了自身利益,还往往形成了一种反担保机制。同时,通过这种方式构造了一种“封闭运行、非盈利、自我服务”的担保基金,这种担保就更加有保证。此外,通过利益相关者提供了一种有力的现金流控制条件。如江西煌上煌集团(以下称煌上煌)在南昌地区发展养鸭基地,企业、农户和信用社三方签订信用共同体贷款协议,信用社为农户提供鸭苗、饲料等贷款,鸭子长成后卖给煌上煌,煌上煌付钱给农户,由于煌上煌和农户的账户在农村信用社,农户鸭子的销售收入必须优先用于归还贷款,这样就提供了一种控制现金流的有利条件。

——破解了现代金融与薄弱经济实体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找到了一条充分利用各种信用资源有效防范和分散金融风险的思路。“信用共同体贷款模式”通过把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共同体企业、担保公司等与信贷项目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纳入进来,签订责权清晰的协议书,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者收集信息、帮助监督的作用,在金融企业与经济实体之间搭起信息沟通的桥梁,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如余江联社针对微型元件企业经营规模不一、内部管理家族化、账务设置不规范、难以通过财务分析获取风险评估信息,风险管控缺乏有效信息支撑,而这些企业又对银行贷款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不熟悉,导致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通过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微型元件协会、担保公司、工商税务等信用共同体成员的协调监督作用,既帮助农村信用社更为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也使企业了解信用社的贷款流程和要求。

——破解了薄弱经济获取金融服务门槛高、成本大、诚信约束力弱的难题,找到了一条金融与经济互动发展、提升分散经济组织化程度的路子。信用共同体贷款使企业捆绑成一个信用整体,互相承担联保责任,诚信约束力显著增强;对企业实行统一授信并动态调整,企业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随用随贷、不用即还,企业做大做强后还可以申请增加授信,既有利于企业根据市场的变化随时融资,及时把握商机,又能有效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反担保资产无须抵押登记,减少了评估登记费用;信用共同体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和存贷利差返还,降低了客户的利息成本;共同体企业共同采购原材料,通过团购或招标方式,获取优惠的价格,有效降低了经营成本,提升了分散经济组织化程度;通过发展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村信用社降低了信贷风险,争取到更多的优质客户和发展机会。如余江联社3年多来累计发放信用共同体企业贷款7134万元,贷款余额3643万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10万元,吸引存款3600余万元;彭泽联社开展的“水产养殖信用共同体”,由于采取了招标的方式采购鱼饲料和鱼药,共同体成员购买的鱼饲料价格从原来的每吨2300元下降到2040元,仅此就为共同体成员节省成本130万元;都昌联社推出的“贝壳加工信用共同体贷款”,共有216个经营户组建了19个信用共同体,累计发放信用共同体贷款1488万元,到期贷款本利收回率均达98%以上,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每户获纯利5.6万元,助推了贝壳产业的发展,成为全国淡水珍珠养殖及贝壳加工基地。

信用共同体贷款的实质是金融企业针对有效益、有还本付息能力但又有风险、不易管理的项目,通过发掘与信贷项目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建立一种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机制,从而解决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散问题,揭示出一条以综合利用信用资源为核心的农村金融创新之路。其内涵至少有以下几点:第一,信用共同体实际上是银行机构主动发掘存在于经济社会中的有效需求,变被动防范风险为主动管理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管得住风险的良好信贷机会。很多金融企业过去在提供信贷服务时固有的思维是:看项目是否有风险,如果有风险就选择回避。发放信用共同体贷款的思路,首先不是判断贷款项目是否有风险,而是判断项目是否有效益,是否有还本付息的内在素质,然后考虑风险点在哪里,再考虑如何去分散风险、化解风险,最后使它成为优质贷款项目。这实际上涉及一个金融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的问题,就是变被动防范风险为主动管理风险,在积极管理风险过程中抓住一切有效发展的机会。为什么现在很多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过剩、大量富余资金用不出去,而蕴藏在经济社会中的大量有效金融需求又得不到满足?关键就是因为没有找到一个既主动争取发展机会又能有效管住风险的机制。第二,充分发掘相关信用资源,是组建信用共同体的本质要求。这就要求充分把握信贷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在信贷项目中的利益关系。一般而言,企业(项目)价值链上的相关环节(如供应商或销售商、客户),同一类型产业中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各成员,中介服务机构及客户群体,项目受益的社区和政府等,都可能是信用资源的拥有者。因此,正在形成的存在于工业园区、商贸园区的产业集群、一村一品的专业地带是构建信用共同体的天然良港。因为共同的产业有利于形成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因而有利于发展信用共同体。同时,在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中正在广泛发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组建信用共同体最重要的资源。因为这些企业和组织已经构成了某种组织化生产,借助这些企业和组织搭建的组织化平台,金融企业参与进去,就可以解决分散的产业户、分散的个体贷款很多风险管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三,有效的信贷需求是组建信用共同体的前提,而建立分散和化解风险的机制是构建信用共同体的关键。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要有有效的信贷需求,且投资都是有回报的,有还本付息能力的,这是构成信用共同体的前提。有好的项目后,能否克服信息不对称和找到一种抵(质)押品替代机制,则是能否实现信贷的重要条件。关键是找到一种利益相关者的风险分担机制。可以引入授信调查或贷后管理帮助者,强化项目现金流管理,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或者建立某种互保机制来分散风险,或者建立一种损失补偿机制来减弱风险,或者建立道德约束关系防止信用风险等。第四,把握好信贷活动受益各方构成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实现互动共赢,是维系信用共同体的生命线。签订信用共同体协议,关键是要建立信贷活动受益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使他们在共享收益的前提下实现风险共担。因此,必须十分仔细地理解项目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作用机制,设立相互约束条款,形成互动合作协议并确保贯彻执行。第五,信用共同体贷款的保证条件的把握并非越强越好,而是适度为好。构建信用共同体常常有一种指导思想或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就是想把保证条件做得越强越好,把贷款利率提得高高的,把担保的倍数放得小小的,除了担保外,还要企业提供管理帮助和信息保证,把利益归集到金融机构,把风险落到企业,这样的信用共同体是无法维系的。金融企业作为一个经营风险的企业,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将保证条件人为地提高,就意味着利益相关者要提高成本,降低效益,这样的信用共同体很容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击破。所以,要把设定构建信用共同体的条件放到金融市场竞争中去把握,只有条件适度才有利于做大、做强、做优,才具有推广的价值。

四、推广信用共同体贷款的思路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开展信用共同体贷款的实践经验,为推广信用共同体贷款模式提供了一些思路。

(一)研究客户需求,大力培育信用共同体

各类产业经营户、中小企业是构成信用共同体的基本元素。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深化,各类产业经营户、中小企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多样性。因此,发展信用共同体贷款,必须首先深入研究客户的需求,做到随需而变、动态调整。要认真研究本地产业结构的特点,深入调研分析产业集群和客户的资金需求,研究他们现有及潜在的金融需求,分析不同行业的产业特点、发展前景、风险状况以及每个客户的经营效益、信用状况、资金实力、资金需求,从中找到优势客户和重要客户群,在此基础上发掘和筛选组建信用共同体的元素,从客户需求中去把握开展信用共同体贷款的机会。特别是要积极争取政府、行业(商业)协会等组织的参与,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行业(商业)协会的协调、管理、自律作用。将政府、行业(商业)协会等组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决心转化成组建信用共同体的动力,将中小企业、各类产业经营户等分散经济实体在缺少抵押担保情况下迫切希望得到金融支持的共同愿望,转化为主动组建信用联保体的积极行动,从而形成政府、行业(商业)协会等组织积极牵头,各类产业经营户积极参与组合,农村信用社穿针引线并提供信贷支持的多方互动局面,培育、催生各类信用共同体的产生。

(二)规范业务操作,科学评级授信

在推广信用共同体贷款过程中,对评级、授信、用信等具体操作必须科学规范并符合客户需要。信用等级的评定要由信用共同体各方代表组成评级机构,并由金融机构信贷工作人员负责把关,必须根据客户经理的调查情况,将客户生产经营者由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信誉、经营效益状况等构成的第一还款能力、信用状况作为重要的评定依据。要根据客户企业或产业经营户的信用等级、资产总额、经营效益、经营规模、偿债能力、发展前景、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流转速度和资金需求量等因素科学核定授信额度和期限,既要能满足企业或产业经营户客户资金需求,又要能控制住风险。要充分运用利率杠杆促进产业经营户或企业诚实守信,对信用共同体成员的贷款利率可较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授信期间可根据产业经营户的还本付息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动态调整。可借鉴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做法,对信用共同体企业或产业经营户发放贷款证,按照“动态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随用随贷”原则,允许企业或产业经营户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灵活地使用信贷资金,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信贷服务。根据客户用信过程中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优质客户,可考虑实行联保基金利差返还机制,即根据客户缴纳的联保基金与其贷款之间的利差给予适当返还或利差补贴,让利于客户。

(三)把握风险要点,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在信用共同体组建和整个业务过程中,如果成员准入基本条件未把握、合同不完善、联保体各方责权不明晰、银行经办人员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评级授信、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良贷款处置等各环节管理、监督不到位,容易引发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金融企业在开展信用共同体贷款过程中,要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点,落实各环节的责任,规范各环节的操作,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发生。一是要明确信用共同体各方的责权。信用共同体成员的加入、日常经济活动和退出以及各方权利义务必须通过协议等予以明确,做到“责权对等、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信用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经济活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遵循协议约定;信用共同体成员退出,必须履行完归还金融企业的贷款及其他约定义务。要通过规范信用共同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保证信用共同体的质量,促进信用共同体贷款的持续发展。二是要落实贷后管理责任。要落实银行客户经理贷后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客户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等状况,多方面收集客户的财务和非财务资料;及时做好贷款到期前的催收工作,确保贷款本息及时收回;在发现信贷风险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地予以防范和化解。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在组建信用共同体、开展评级授信、发放贷款以及贷后管理等各环节未尽职尽责而导致形成贷款风险的,应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完善风险弥补机制。一般要设立担保基金。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应在金融企业开设担保基金账户,金融企业要结合客户资信实力、信用记录、行业特点等确定具体授信的担保放大倍数,一般掌握在担保基金的4~8倍以内对客户发放贷款。要根据信用共同体客户贷款的不良比例将信用共同体贷款风险划分为不同风险级别,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散处置机制。当出现不同程度的风险后,应按照“客户实施互助、农村信用社扣划联保体缴纳的担保基金、处置出现风险的客户资产、追究其他共同体成员的联保责任”的顺序进行处置。

(四)建立合作互动平台,完善政策扶持机制

信用共同体贷款涉及社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担保机构、金融企业等各方面的信用资源。因此,必须统一各方认识,强化通力合作,建立信用共同体贷款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一是大力培育专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为提高分散经济组织化程度、形成信用共同体奠定基础。要在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基地、禽畜养殖基地、商业繁荣基地、产业集群基地等区域,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和农产品运销的企业,引导其组成各类专业协会或行业协会,借助这些协会的力量,设立专业担保基金,形成信用共同体和行业集群担保机制,金融企业向各类业主发放贷款,发挥金融信贷的乘数效应,有效满足薄弱经济实体的信贷需求。二是对开展信用共同体贷款的金融企业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出台信用共同体贷款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将支持各类产业发展的投入变为企业组建信用共同体、获取银行贷款的一种担保基金,弥补可能发生的最终风险损失;对农村信用社等发放信用共同体贷款的金融机构实行减免税费、组织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使广大农民、中小企业等薄弱经济实体持续受益。三是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发展。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出资组建新的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为农民、中小企业等提供担保。要建立完善的农业信贷保险机制,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相结合,对参加种养保险的薄弱经济实体实行政策性的保费补贴制度,以规避信贷风险。要搭建保险公司与薄弱经济实体、金融企业三方共赢的合作平台,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应薄弱经济实体需要的保险产品,使信用共同体成员尽可能参加人身、财产等保险,并确定受益方为金融企业,使贷款户遭受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后引发的信贷风险能得到一定的风险损失补偿。四是完善要素市场,形成新的中小企业等薄弱经济实体贷款抵押担保机制。简化企业厂房、设备等资产用以贷款抵押时的登记手续,并降低相关费用,减少客户和金融企业的交易成本。当前,应迫切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农民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并建立和健全农村房屋的评估、抵押、流转机制,切实解决广大农户、产业经营户等薄弱经济组织发展生产中资金短缺而又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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