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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索赔损失认定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索赔就是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被保险人按照保单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保险标的的损失经过检验确认是由保险公司承保风险造成的,则被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标的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根据国家法律或有关约定,应由第三者负责时,保险人可先行赔付,然后由被保险人在索赔有效期间内填具权益

第三节 索赔和理赔

一、海上货运保险的索赔

索赔就是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被保险人按照保单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当保险项下的货物遭受损失后,收货人(被保险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一)通知损失,申请检验

被保险人一经获悉或发现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或保单上所载明的保险公司在当地的检验、理赔代理人,并申请检验。保险公司或其指定的检验、理赔代理人在接到损失通知后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检验损失、采取措施控制损失等。如果被保险人迟延通知,则会耽误保险公司办理有关工作,影响索赔甚至引起争议。

(二)提出索赔

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或有关单位(如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货损货差涉及承运人、码头、装卸公司等方面责任的,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责任方索赔,并保留追索权利。

保险标的的损失经过检验确认是由保险公司承保风险造成的,则被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按照海上保险的惯例,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据: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单据,用以证明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

2.海运提单。这是判断损失是否为保单承保的货物的重要依据,用以证明被保险货物的承运状况,以确定受损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前的状况。

3.发票。这是计算保险赔款的数额依据。

4.装箱单、磅码单。证明被保险货物装运时的件数和重量的详细情况的单据,是核对损失数量的依据。

5.如果损失涉及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应提供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赔偿的函电或其他单证和文件。这些文件需包括第三者责任方的答复文件,因为它可表明被保险人确已履行了他应该办的索赔手续,即维护了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利。

6.货损、货差证明。当承运人在起运港对其收到的货物签发了清洁提单,而在目的港对其所交的货物有残损或短少的情况下,收货人应要求承运人签发货损、货差证明。它既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证明,又是日后保险人向承运人追偿的依据。如果是整件短少,应要求承运方签署短缺证明。

7.索赔清单。这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的损失赔款的详细清单。主要列明索赔金额的计算依据以及有关费用损失的项目和用途。

8.海事报告。这是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意外事故或其他海难时的详细记录。它记录了船舶在遭遇海上危险时发生的各种损失及承运人采取的各种措施。海事报告对于确定保险货物的损失原因和保险责任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9.检验报告。

除上述各种单据和证明文件外,保险人还可根据损失情况和理赔需要,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所有这些证明和资料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依据,保险人是否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除根据现场调查搜集的资料外,主要是依据这些证明和资料进行判断。

(三)保险索赔必备的条件

在保险实际业务中,被保险人总是希望在损失发生后能够得到保险赔偿。但是,保险对损失的赔偿是有严格的限制的,获得保险赔偿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提出索赔的人必须是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的人。根据可保利益原则,损失发生时,只有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的人才能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因此,损失发生时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的人提出索赔无效。

2.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是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才履行损失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是根据近因原则确定的。因此,若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是以保险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3.被保险人必须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了应尽的合同义务。

(四)保险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1.对受损失货物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施救和整理。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除了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请求对受损货物进行联合检验之外,还应会同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对受损的货物采取必要的施救和整理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不能因为货物已经投保了便袖手不管。根据各国保险法或保险条款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则对继续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的责任。

另外,对于受损货物的转售、修理、改变用途等被保险人也负有处理的义务。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对货物的性能、用途比保险公司更为熟悉,能更好地利用物资。在我国,无论是进口货物或国内运输的货物受损后,原则上都应由货方自行处理。当然,被保险人在对受损货物进行转售、修理、改变用途等工作之前,必须通知保险公司或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2.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赔款虽然先由保险人赔付,但被保险人应首先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以保留保险人的追偿权利。保险公司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已丧失了追偿权的损失,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二、海上货运保险的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后,对被保险货物的损失赔偿要求进行处理。保险人一般是在遵循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下,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理赔:

1.填写出险通知书

保险公司在接到保单项下的保险标的出险的损失通知后,应立刻查出有关保单的副本或批单进行核对,并要求被保险人填写正式的“出险通知书”。

2.现场查勘、检验、核损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读一读

1.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

2.遵守我国法律和国际惯例、国际公约的原则。

3.合理原则。4.及时原则。

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后,应立即组织对受损保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检验工作。

对于一些较复杂和较大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经常聘请公证行或有关专业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损失的程度,损失的原因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据检验报告。

3.核实案情

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委托人对损失进行了实地查勘检验后,还应向有关各方面收集情况,对索赔案的材料进行核实、补充和修改,如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采取的处理措施,责任方资信的调查,有关利益方对索赔案的态度。通过核实案情,有利于保险人全面掌握赔偿的情况。

4.分析案情,确定责任

保险人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下列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1)核查索赔人是否有可保利益。

(2)核实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

(3)确定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原因,明确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4)判断被保险人是否已按合同规定履行了合同义务。

(5)对保险人应承担责任的损失,保险人审查有关索赔单证和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5.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款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应计算出赔偿金额,尽快支付保险赔款。保险赔偿金额的计算可由保险人计算也可以委托海损理算人理算,赔款计算出来后,由财务部门赔付给索赔人。

6.损失处理

对受损财产的残余部分应根据其可用程度,实事求是地作价折旧归被保险人,从赔款中扣除。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报请公司收回处理。收回的损余物资要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由被保险人开列详细清单,保险公司再签收,损余处理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冲减赔款,不得转移和挪用。

7.追偿

保险标的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根据国家法律或有关约定,应由第三者负责时,保险人可先行赔付,然后由被保险人在索赔有效期间内填具权益转让书,将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8.处理保单

赔付部分损失后,对保单正本应做出相应批注,根据情况分别出具注销、减少保额或恢复保额的批单,并将其贴在保单正面并加盖骑缝章。赔付全损后务必要收回保单正本。

9.归档

索赔案处理完毕后,应将保险单、损失清单、检验报告、损失证明、赔款计算书、损余处理报告、追偿文件等一切有关赔案的单证、文件,按险种、编号、年份一并归档,并按规定期限予以保存,以便查阅。

【网络链接】

中国货运保险网链接:http://marins.blog.sohu.com/189129066.html

思考与练习

一、填空题

1.在国际贸易中,对于进出口货物的保险手续,可有    两种做法。

2.按保险市场的习惯,投保金额一般应是CIF或CIP总值加  

3.投保险别选择应综合考虑      等因素。

4.办理投保时,首先必须  ,交付  ;如发现申报有误或遗漏等情况需作修改时,须  ,经保险人  后,将其加贴在  上方为有效。

二、判断题

()1.货物运输保险单的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只须背书即可。

()2.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投保手续,索赔地点必须在中国。

()3.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物具有可保利益,才能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4.货物在海运途中受损或短少,应视责任所在确定索赔对象,但一般确定索赔可先从保险公司考虑。

()5.在按CIF和CIP条件出口成交时,对国外商人要求按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投保的,我方一般也予接受。

()6.海上保险中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必须具有可保利益,但在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三、不定项项选择题

1.就货物保险而言,反映在运输货物上的可保利益主要是()。

A.货物本身的价值   B.保险费和运费

C.关税        D.预期利润

2.下列可用于结汇的单据有()。

A.保险单和暂保单   B.保险凭证

C.联合凭证      D.预约保险单

3.在下列()贸易术语条件下,买方可按仓至仓原则获得保险保障。

A.FOB   B.CIF   C.FCA   D.CPT

4.保险单转让的是()。

A.保险权益   B.可保利益   C.货物所有权   D.代位追偿权

四、计算题

出口商品215公吨,外销价格每公吨180美元FOB Shanghai,合同签订后,由于运输保险问题,外商要求价格条件改为CIF Singapore。经了解核查,该货到新加坡的基本运费为每公吨20美元,港口附加费为10%,如果按CIF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5%和0.03%。试问,我方报的CIF最低价应为多少?

五、案例分析题

某轮货舱电线着火,发生火灾,受火灾烧毁的货物损失50 000美元,因救火造成的货物水损计25 000美元,船方宣布共同海损

请分析:(1)按提单规定,船上发生火灾,船方是否负责?(2)该轮共同海损是否成立?为什么?(3)该两项费用应由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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