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企业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有

企业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有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产清查的盘存制度,又称财产物资的盘存法,是指通过对实物的盘查、核对,并以此确定财产物资的账存、实存情况的制度。但因财产物资的收、发都是以有关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记的,由于不可避免的人为或自然原因,均可能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因此,采用永续盘存制,仍然需要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清查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该方法适用范围较广,清查结果准确可靠,多数财产物资的清点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财产清查的盘存制度

财产清查的盘存制度,又称财产物资的盘存法,是指通过对实物的盘查、核对,并以此确定财产物资的账存、实存情况的制度。财产清查的盘存制度有两种即“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

(一)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它是指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在财产物资明细账中进行连续地、全面地记录,并以此计算财产物资期末账面余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

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数

在这种方式下,财产物资的收发都有十分严密的手续,任何财产物资的变动都要进行相应地登记,并随时结出余额,便于掌握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存以及积压物资的情况,有利于加强管理,因而在实际工作中被广泛使用。但其不足之处是对财产物资的日常收、发都要记录并结算出余额,会计核算的工作量较大。

永续盘存制下,对存货的收、发都要记录,不仅有利于从数量和金额两个方面对存货进行控制,而且还有利于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和正确地计算当期损益。但因财产物资的收、发都是以有关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记的,由于不可避免的人为或自然原因,均可能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因此,采用永续盘存制,仍然需要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清查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是指平时对财产物资的收、发,只登记增加数,不登记发出数,期末通过实地盘点来倒推计算发出数,并据以记账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根据期末结存数来倒推本期减少数,所以又称为“以存计销制”,其计算公式是:

本期减少数=期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数 - 期末实际结存数

在实地盘存制下,只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作记录,省去了财产物资减少数及每日结存数的逐笔记录,手续可以得到简化,核算工作也比较简单。但由于平时没有登记财产物资的发出数,在财产物资明细账中也就不能随时反映其增减变化以及结存情况。另外这种盘存方法是以期末盘存数到推出发出数,就有可能将损耗、浪费等减少的财产物资也记为本期发出的财产物资,从而不能准确掌握财产物资的短缺、毁损以及丢失情况,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实地盘存制适用于价廉、发出频繁的财产物资,以及鲜活商品等。

二、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

1.库存现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主要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进行清查,确定其实际结存数,然后再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查明盈亏。库存现金清查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1)盘点前,出纳人员应先将收、付款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并结清余额。

(2)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逐张清点库存现金,发现盈亏应当同会计人员核实清楚。若发现账实不符,应按有关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及时查明原因。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库存现金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白条抵库,坐支库存现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应当立即纠正。

(3)盘点结束,根据盘点结果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单”,并由清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章。“库存现金盘点报告单”也是重要的原始凭证,“库存现金盘点报告单”一般格式如表8.1所示。

表8.1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单

img320

2.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主要是采取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即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数与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并查明银行存款收、付以及余额是否正确。在与银行核对账目前,应该先检查本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完整性,然后通过逐笔核对,若“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均没有记账错误,仍发生双方余额不一致的情况,一般可能是双方存在“未达账项”造成的。

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开户银行之间,就同一经济业务的收付,由于结算凭证的传递时间造成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记账,另一方尚未记账的会计事项。

未达账项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经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收款入账;如企业已经收到支票,尚未送存银行登记入账;

(2)企业已经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付款入账;如企业已经开出支票,但持票人尚未到银行支取;

(3)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款入账;如银行代企业收取的各种款项(如委托收款),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

(4)银行已经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付款入账;如银行代企业支付的各种费用(水电费等),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由于任何一种未达账项的存在,都会导致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为减少未达账项对企业和银行双方存款余额的影响,企业在收到银行转来的银行对单时,应该首先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然后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例8-1] 2009年12月,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53 525元,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余额为48 630元,经核查,有如下未达账项。

(1)25日,银行代企业支付本月水电费825元,银行已经入账,企业未收到付款凭证尚未入账;

(2)26日,银行代收A单位货款1960元,银行已经入账,企业尚未接到通知未入账;

(3)26日,销售部经理姚某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企业已经开出库存现金支票并已入账,姚某尚未到银行支取;

(4)28日,企业送存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7000元,企业已经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表8.2所示。

表8.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img321

调整后,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等,一般情况下,说明双方账面记录没有错误,但并不能绝对排除双方账面记录没有差错或双方可能出现账务处理错误的可能。如果调整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相等,应进一步查明原因。需要指出的是,未达账项不是错账、漏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主要作用是消除未达账项的影响,确定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有数,核对企业和银行存款有无差错,对银行已入账而企业尚未入账的各项未达账项,不能根据银行存款调节表登记入账,而应在收到有关凭证后,编制记账凭证,据以登记账簿。

(二)实物资产的清查

实物资产的清查主要包括存货(如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和固定资产的清查,清查时主要从数量上进行,保证账实相符。实物资产具有种类繁多、数量大、储存情况复杂、计量单位不统一等特点,在清查时往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清查范围,针对不同的清查对象,选用不同的清查方法。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实地盘点法

实地盘点是通过逐一清点或用度量器具来确定实物资产的实存数量。该方法适用范围较广,清查结果准确可靠,多数财产物资的清点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2.技术推算法

技术推算法是通过计量、计算等方法来推算实物结存数量的方法,比如量方、计尺等。该方法技术性强、适用于那些量大、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如煤、沙石等。

实物资产盘点时,为了明确责任,实物资产的保管人员都必须到场,盘点结束,根据盘点结果填制“盘存表”。然后再根据“盘存表”资料和有关账簿资料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财产物资的“盘存表”和“实存账存对比表”的格式如表8.3和表8.4所示。

表8.3 盘存表

img322

表8.4 实存账存对比表

img323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

往来款项的清查是对各种应收、应付款和预收、预付款、其他应收应付款的清查,一般采用向对方单位发询证函的方法进行。清查时,首先要检查企业的往来款项记录是否正确、完整,然后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对账单通常一式两联,一联企业留存,另一联交由对方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如果相符,则在对账单上签章寄回;如不相符,则在对账单上标明不符的情况,或另附对账单寄回,作为对账的依据。通过往来款项的清查,查明双方是否存在有争议的款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往来款项对账单格式如图8.1所示。

img324

图8.1 往来款项对账单

清查单位应根据对方退回的对账单回单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单”,其格式如表8.5所示。

表8.5 往来款项清查报告单

img32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