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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混为一谈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货币数量论者,都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看成是同一回事,他也一样。但是,弗里德曼根本上无法区别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而且一旦涉及货币的价值问题,他就显得束手无策。弗里德曼就从一片理论逻辑混乱中,大谈其物价上涨即通货膨胀的理论。显然,弗里德曼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和凯恩斯是不同的。在上述的基础上,弗里德曼论述了通货膨胀的近因。

2.弗里德曼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混为一谈

米尔顿·弗里德曼是当代最著名的货币数量论者。凡货币数量论者,都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看成是同一回事,他也一样。货币数量论的共同公式是:MV=PT。[4]在纸币流通条件下,这是一个恒等式,也就是说,MV和PT可以互为因果。

弗里德曼和凯恩斯相反,他反对通货膨胀,认为这是对民众的一种税收,尽管这句话是列宁早已讲过的,能由他再讲一次,我认为是很好的。我也很赞同弗里德曼所说的,只要拧紧纸币的水龙头,就不会有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决不是由工会要求增加工资、海湾国家要提高油价、企业主要攫取垄断利润所引起的。但是,弗里德曼根本上无法区别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而且一旦涉及货币的价值问题,他就显得束手无策。总之,阅读弗里德曼的著作,同阅读李嘉图有关货币理论的著作完全不同:没有理论上的享受。

弗里德曼说:“这些绿色纸片(纸币美元的颜色——引者)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它们有价值。大家都认为它们有价值,是因为经验告诉大家它们有价值。”[5]这里所说的是纸币。但是,弗里德曼又一一举出历史上充当过货币的商品:牛、盐、丝、毛皮、鱼干、羽毛、烟草、金、银、铜、铁、锡,等等。这里就存在着两个问题:为什么切断纸币和商品货币的历史联系?既然认为纸币是有价值的,为什么又提出货币数量论?我们知道,只有认为货币是没有价值的,才能提出货币数量论。弗里德曼就从一片理论逻辑混乱中,大谈其物价上涨即通货膨胀的理论。

弗里德曼说:“当时烟草和货币同时流通。它最初按英国货币规定的价格高于种植它成本,于是种植者就一心一意地种,产量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货币供应量不仅表面上有所增加,而且实际上确实增加了。与通常的情况一样,由于货币供应量比可以买到的货物和劳务的数量增加得快,因而发生了通货膨胀,按烟草计算的其他东西的价格急剧上涨。大约半个世纪以后这场通货膨胀结束时,按烟草计算的物价上涨了40倍。”[6]这里谈论的是,在商品货币流通时,已经提出“货币供应量”和“通货膨胀”问题,并且将“物价上涨”等同于“通货膨胀”。显然,弗里德曼对通货膨胀的理解和凯恩斯是不同的。

在上述的基础上,弗里德曼论述了通货膨胀的近因。他说:“不错,企业家贪得无厌,工会得寸进尺,消费者挥霍浪费,阿拉伯酋长们提高了石油价格,气候经常不好,所有这些可以使个别商品的价格上涨,但它们不会造成普遍的物价上涨;它们可以造成通货膨胀率一时涨落,但它们不会造成持续的通货膨胀。理由很简单:这些被指控的罪犯没有哪一个拥有印刷机,能印出那些装在我们口袋里的纸片,也没有哪一个可以合法地授权会计在账册上记入与那些纸片相等的项目。”[7]

弗里德曼提出货币量的迅速增加和物价的迅速上涨,哪个是因,哪个是果的问题。他认为:“一条线索是,在大部分图表上,表示某年货币量的点总要比那一年物价相应指数早6个月。考察一下决定这些国家货币量的制度因素和大量历史事件,可以得到更为明确的证据。在这些事件中,哪个是因,哪个是果,是十分清楚的。”[8]他的意思是,货币增减是因,物价涨跌是果。这是正确的;尽管现代货币数量论认为这两者可以互为因果。

作为结论,弗里德曼说:“通货膨胀主要是一种货币现象,是由货币量比产量增加得更快造成的。货币量的作用为主,产量的作用为辅。许多现象可以使通货膨胀率发生暂时的波动,但只有当它们影响到货币增长率时,才产生持久的影响。”[9]

在这里,我郑重地提出,弗里德曼至少在三个地方提到这同一的内容:在1968年至1978年美国温和得多的通货膨胀中,货币量按年率9%增长,物价则按年率7%增长。其差额2%反映了这10年生产增长的平均年率为2.8%。[10]我起初以为2.8%是排字的错误(应为1.8%),后来发现三个地方都这样提,就发生怀疑,认为不是排字的问题,很可能是弗里德曼算错了,或者他所引用的统计数字本身就是错误的。三个地方的中译本的译文略有不同,原文应该完全相同。但我将这货币和物价增长的数字套入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论的公式,无论如何都得不出平均生产增长率为2.8%的数据。为使问题简单,我只求第二年的增长率。现根据第一年的各种数据(假设V,即货币流通速度不变),则第二年的生产增长率为(T′、M′、P′分别为增长率):

货币数量论的公式:MV=PT;代入:M=1.09,V=1,P=1.07,T=?

T=1.09÷1.07=1.0186915,T'=1.0186915-1=0.0186915=1.86915%=1.8%,不是如弗里德曼所说的2.8%。

如果弗里德曼认为年平均生产增长率是2.8%,而物价年平均上涨率为7%,那么,货币第二年的增长率则应为:

M=1.07×1.028=1.09996,M′=1.09996-1=0.09996=9.996%,不是如弗里德曼所说的9%。

如果弗里德曼认为年平均生产增长率是2.8%,而货币年平均增长率为9%,那么,物价第二年的增长率则应为:

P=1.09÷1.028=1.0603112,P′=1.0603112-1=0.0603112=6.03%,不是如弗里德曼所说的7%。

如果我对货币数量论的公式理解不错,那么上述数字就说明弗里德曼错了,或者他所引用的数据本来就是错误的。当然,弗里德曼假定V是不变的,如果V即货币流通速度发生变化,而且符合货币数量论的要求,就可以配合起来说明上述的一切了,只是他没有相应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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