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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系统现状概览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1978年开始,中国的金融系统经过30年改革开放,走过了从单一银行到多种金融机构并存,金融资产从简单的现金、存款、贷款到多种金融资产并存的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从计划行政分配逐步走上了向市场配置的转型之路。粗略来看,中国金融系统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描述。

二、中国金融系统现状概览

从1978年开始,中国的金融系统经过30年改革开放,走过了从单一银行到多种金融机构并存,金融资产从简单的现金、存款、贷款到多种金融资产并存的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从计划行政分配逐步走上了向市场配置的转型之路。一方面,金融总量不断增加。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的金融总量快速增长,2007年12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40.34万亿元,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15.25万亿元,市场现金流通量M0为3.03万亿元。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广义货币量与GDP的比值,从1978年的0.25上升到2006年的1.64,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达52.6万亿元。另一方面,金融业务不断得到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金融系统,金融步伐与市场贴得越来越近,金融业上升为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改革,基本适应了经济高速发展中对金融服务的需要。粗略来看,中国金融系统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描述。

第一,金融业务不断拓展与创新。金融业务市场运作机制逐步构建,金融业务由原先仅有的存、贷、结算扩展到现在复杂的业务结构体系,各种金融衍生品种,如期货、期权、互换等也相继出现。从负债业务上看,出现了3、6、9个月等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保值储蓄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种。从资产业务看,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在中间业务上出现多功能的信用卡,设计更加丰富的理财产品等。从金融工具上看,主要有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资本市场工具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收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这一方面丰富了金融业务,为人民生活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完善了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第二,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主要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机构组成,而银行业又是我国金融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截至2007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包括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13家,城市信用社78家,农村信用社19 348家,农村商业银行15家,农村合作银行10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信托公司54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70家,金融租赁公司6家,货币经纪公司1家,汽车金融公司7家以及外资法人金融机构21家,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72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130家分行,另外有46个国家和地区的191家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开设了241家代表处。2007年12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0.11万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38.94万亿元。

第三,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在货币市场上,近年来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范围已扩大到存款类金融机构、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等绝大部分金融机构。截至2006年末,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达到703家,是市场建立之初的14倍;年交易量达到2.15万亿元,是市场建立初期的10倍多。2007年仅前11个月的同业拆借就累计成交88 831.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82.8%。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量增长迅速,截至2007年11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26 942.04亿元。其中,财政部发行记账式国债13 526.3亿元;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10 157.6亿元;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3 174.1亿元;商业银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84.04亿元。截至11月底,债券市场托管量为11.48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量为11.16万亿元,占债券市场托管量的97.2%。此外,我国票据市场交易量增长很快,票据融资使用率逐渐上涨。截至2007年9月,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4.5万亿元,同比增长11.1%;累计贴现8万亿元,同比增长23.7%。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2.6万亿元,同比增长16.5%;贴现余额1.6万亿元。2007年前3季度累计办理再贴现92.3亿元,同比增加65.4亿元;9月末再贴现余额56.1亿元,同比增加34.7亿元。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经历了30年的时间,但是走过了发达国家100多年的路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总体上呈平稳发展并不断提高的态势,各种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得到发展,建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2007年底,深沪两市共有股民账户总额1.38亿元,上市公司1 529家,上市证券1 990只,总市值达32.92万亿元,共募资7 438亿元,如表8-1所示。国债市场上的投资者也显著增多,回购、远期利率契约等市场工具交易量连年增长。国债品种从单一的国库券发展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券种并存。国债可以上市自由转让,买卖价格随行就市。市场工具的高流动性使这一时期资本市场比货币市场显得更为活跃,并将资金供求信息准确传导给商业银行。

表8-1 1991—2007年我国股票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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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4》、《中国统计年鉴2003》、证监会网站。

第四,金融法制建设得到加强。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出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法律上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并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做出了规范,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成果,同时也使我国金融业法律法规得以修正与细化,规范了金融市场操作,维护了国家和合法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目前,我国金融法律框架基本上由三个不同效力层次规范性文件组成:第一个层次是金融法律,第二个层次是金融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金融行政规章。此外,金融法律体系还包括一些行业自律性规范和内部规范,这对完善我国金融法制体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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