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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估结果应当由企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机构和持有智力要素的个人双方共同确认。实施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职工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股东会或履行投资者职能的相关机构批准,批准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应当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4.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答:经营者和其他员工参与收益分配的一般程序是:

(1)确定分配对象和智力要素

即确定哪些人、哪些智力要素可以参加企业收益分配。根据《通则》规定,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职工属于分配对象。其中,经营者应当是企业的董事,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责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来自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外部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应当是关键技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或者对企业主导产品、核心技术进行重大创新、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2)对分配标准进行评估和量化

企业在确定参与收益分配的对象和智力要素后,要对这些要素的价值和作用,聘请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获得进行股权激励等分配的参考依据。评估结果应当由企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机构和持有智力要素的个人双方共同确认。

(3)确定分配方式

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确定管理、技术等智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上市公司应当以期权激励机制为导向,根据实施激励的目的,结合本行业及本公司的特点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4)拟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当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条件、激励数量、激励价格、行权时间、绩效考核、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5)报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职工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股东会或履行投资者职能的相关机构批准,批准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应当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6)实施分配方案

就是由企业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或授权的管理层)对经过批准的分配方案予以兑现。实施分配方案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有完备的审批文件,具体的分配方案,合法的合同或协议,完善的分配程序,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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